
- 索 引 号: sm00122-0100-2024-00060
- 备注/文号: 明城管许〔2024〕51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城市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4-04-25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三明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400087401244A):
你单位(地址: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双园新村34幢三层1-2号)于2024年4月25日提交的列东街-铁路桥-东乾三路中压燃气管道新旧管网接驳置换施工须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列东街交通银行门前34米;东方伟业广场路口3米;泉州银行门前10米;城投广场西区前14米)的申请,本局已于2024年4月25日受理。经审查,你单位提交的相关申请材料符合《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取得道路挖掘行政许可,有效期自2024年5月3日至2024年5月16日。
三明市城市管理局
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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