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0122-0100-2024-00045
  • 备注/文号: 明城管许〔2024〕41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城市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4-03-26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明城管许〔2024〕41号
来源:三明市城市管理局 时间:2024-03-26 16:03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三明供电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400155583765K):

  你单位(地址: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列东街705号)于2024年3月26日提交的芙蓉路配电线路电杆严重锈蚀应急抢修更换电杆施工须占用、挖掘城市道路(三元区芙蓉路南永小区侧人行道1米×1米)的申请,本局已于2024年3月26日受理。经审查,你单位提交的相关申请材料符合《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取得道路挖掘行政许可,有效期自2024年3月31日至2024年4月6日。

  


三明市城市管理局

  2024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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