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0122-0100-2024-00044
  • 备注/文号: 明城管许〔2024〕40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城市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4-03-25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明城管许〔2024〕40号
来源:三明市城市管理局 时间:2024-03-25 15:46

  

三明金牛水泥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400553212150W):

  你单位(地址:三明市三元区岩前镇岩前村布溪)于2024年3月25日提交的金牛水泥总部大楼建设项目须占用城市道路(三元区东新五路140㎡)的申请,本局已于2024年3月25日受理。经审查,你单位提交的相关申请材料符合《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取得道路占用行政许可,有效期自2024年3月25日至2026年3月25日。



三明市城市管理局

  202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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