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0122-0100-2024-00029
  • 备注/文号: 明城管许〔2024〕27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城市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4-03-06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明城管许〔2024〕27号
来源:三明市城市管理局 时间:2024-03-06 15:27

  

三明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400087401244A):

  你单位(地址: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双园新村34幢三层1-2号)于2024年3月6日提交的新市北路高岩新村2幢旁燃气抢修施工须占用、挖掘城市道路(高岩新村2幢旁面积3㎡)的申请,本局已于2024年3月6日受理。经审查,你单位提交的相关申请材料符合《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取得道路挖掘行政许可,有效期自2024年3月6日至2024年3月12日。

 


三明市城市管理局

  2024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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