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0122-0100-2024-00027
  • 备注/文号: 明城管许〔2024〕25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城市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4-02-29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明城管许〔2024〕25号
来源:三明市城市管理局 时间:2024-02-29 15:19

  

三明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400087401244A):

  你单位(地址: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双园新村34幢三层1-2号)于2024年2月29日提交的新市北路(东新五路-东乾三路)中压燃气管道工程进行新旧管网接驳置换施工须占用、挖掘城市道路(新市北路与文华路交汇处公厕附近人行道与部分车行道,人行道2m×1m、车行道14m×1m。新市北路速8酒店门口人行道10m×1m工作坑。)的申请,本局已于2024年2月29日受理。经审查,你单位提交的相关申请材料符合《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取得道路挖掘行政许可,有效期自2024年2月29日至2024年3月13日。

  


三明市城市管理局

  2024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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