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0122-0100-2024-00019
  • 备注/文号: 明城管许〔2024〕18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城市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4-02-07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明城管许〔2024〕18号
来源:三明市城市管理局 时间:2024-02-07 15:25


福建省三明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4001555805992):

  你单位(地址:三明市三元区工业北路93号)于2024年2月7日提交的东乾二路及富兴路公交电子站牌改造须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具体地点:东乾二路万达广场南及富兴路地质队公交站牌)的申请,本局已于2024年2月7日受理。经审查,你单位提交的相关申请材料符合《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取得道路挖掘行政许可,有效期自2024年2月7日至2024年2月22日。

 


 (公章)

  2024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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