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0122-0100-2024-00015
  • 备注/文号: 明城管许〔2024〕15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城市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4-01-22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明城管许〔2024〕15号
来源:三明市城市管理局 时间:2024-01-22 16:46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三明供电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400155583765K):

  你单位(地址:三明市三元区列东街1032号)于2024年1月22日提交的六路中石化充电箱变业扩配套工程须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具体地点:新市北路城投广场侧人行道30米)的申请,本局已于2024年1月22日受理。经审查,你单位提交的相关申请材料符合《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取得道路挖掘行政许可,有效期自2024年1月22日至2024年1月30日。

 

 

三明市城市管理局

  2024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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