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0122-0100-2024-00001
  • 备注/文号: 明城管许〔2024〕1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城市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4-01-04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明城管许〔2024〕1号
来源:三明市城市管理局 时间:2024-01-04 15:56

  

福建一建集团房地产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400155597497G):

  你单位(地址: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玫瑰新村66幢地下二层10号)于2024年1月4日提交的福建一建·下洋院子项目污水管道接入市政污水井施工前须占用、挖掘城市道路4.5米×1米的申请,本局已于2024年1月4日受理。经审查,你单位提交的相关申请材料符合《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取得道路挖掘行政许可,有效期自2024年1月10日至2024年2月1日。

  


三明市城市管理局

  2024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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