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0122-0100-2023-00216
- 备注/文号: 明城管许〔2023〕193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城市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3-12-13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三明供电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400155583765K):
你单位(地址: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列东街705号)于2023年12月13日提交的三明三元区110kV江滨变10kV#2江联线列东街#1箱变新建应急工程施工须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的申请,本局已于2023年12月13日受理。经审查,你单位提交的相关申请材料符合《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取得道路挖掘行政许可,有效期自2023年12月20日至2024年02月28日。
三明市城市管理局
2023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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