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0122-0100-2023-00214
  • 备注/文号: 明城管许〔2023〕191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城市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3-12-12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明城管许〔2023〕191号
来源:三明市城市管理局 时间:2023-12-12 15:59

三明市梅列区香米拉商务酒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50402MA2Y54GNXN):

  你单位(地址:三明市三元区东乾路240号)于2023年12月12日提交的三元区东乾路240号新增水表开挖2米×1米基础坑施工须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的申请,本局已于2023年12月12日受理。经审查,你单位提交的相关申请材料符合《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取得道路挖掘行政许可,有效期自2023年12月14日至2023年12月24日。

  


三明市城市管理局

  2023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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