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0122-0100-2023-00205
  • 备注/文号: 明城管许〔2023〕183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城市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3-11-24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明城管许〔2023〕183号
来源:三明市城市管理局 时间:2023-11-24 14:47

  

福建省三明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4001555805992):

  你单位(地址: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工业北路93号(翁墩公交枢纽站))于2023年11月24日提交的11处公交站点(江滨北路政务中心门口;东乾三路万达后门、贵溪洋小学门口;碧桂园路第二实验小学门口;东安路沪明小学门口;劲松路翡翠城大门口;新和路崇和小学门口;列东街列东百货侧门、第一医院大门口;新市北路市妇联幼儿园门口;新市中路三元区建设小学门口)设置公交服务宣传牌开挖0.6米×0.6米基础坑施工须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的申请,本局已于2023年11月24日受理。经审查,你单位提交的相关申请材料符合《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取得道路挖掘行政许可,有效期自2023年11月24日至2023年12月8日。

  


三明市城市管理局

  2023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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