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0122-0100-2023-00135
- 备注/文号: 明城管许〔2023〕125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城市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3-07-17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三明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400087401244A):
你单位(地址: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双园新村34幢三层1-2号)于2023年7月17日提交的东新五路、新市北路低压燃气管道工程新建燃气管道与气源管接驳施工(具体挖掘地点:东新五路乾龙新村186幢前人行道5米×1米,136幢事故调解室门前人行道20米×1米;新市北路玫瑰园小区门口人行道5米×1米,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门前人行道1米×1米)须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的申请,本局已于2023年7月17日受理。经审查,你单位提交的相关申请材料符合《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取得道路挖掘行政许可,有效期自2023年7月30日至2023年8月30日。
三明市城市管理局
2023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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