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0122-0100-2023-00109
- 备注/文号: 明城管许〔2023〕102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城市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3-06-05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三明供电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400155583765K):
你单位(地址:三明市三元区列东街1032号)于2023年6月5日提交的三明三元区110kV白沙变10kV#1城关线泰元花园#1组合变新建工程(具体挖掘地点:工业南路铁路新村2栋门前工作坑2.4米×1.6米×2;江滨西路泰元花园3幢东侧至外滩一号1栋门前320米)前须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的申请,本局已于2023年6月5日受理。经审查,你单位提交的相关申请材料符合《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取得道路挖掘行政许可,有效期自2023年6月5日至2023年9月3日。
三明市城市管理局
2023年6月5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