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0122-0100-2022-00196
- 备注/文号: 明城管许〔2022〕171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城市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2-11-11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三明市园林中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50400488780783Y):
你单位(地址:三明市三元区麒麟新村1幢)于2022年11月11日提交的市政府办公大楼周边环境提升工程接入市政雨污水管网施工(具体挖掘地点:市政府北大门口至梅岭路交叉口)须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的申请,本局已于2022年11月11日受理。经审查,你单位提交的相关申请材料符合《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取得道路挖掘行政许可,有效期自2022年11月12日至2022年11月20日。
三明市城市管理局
2022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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