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0122-0100-2022-00053
- 备注/文号: 明城管许〔2022〕45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城市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2-04-24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三明市三元区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402MA35BFW1XU):
你单位(地址: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绿都大厦9-10层)于2022年4月22日提交的列西片区环境综合整治提升项目夜景灯引电工程施工,面积约84.2平方米(具体挖掘地点:1号楼:富华新村29幢塔塔配送中心旁6平方米;2号楼:富华新村28幢靠近29幢附近9平方米;3号楼:富华新村27幢韩泰轮胎旁6平方米;4号楼:富华新村23、24幢附近两段共12平方米;5号楼:富华新村17幢列西派出所旁3.6平方米;6号楼:列西派出所公交车站旁3.6平方米;7号楼:富华新村18幢19幢莱克润滑油旁8平方米;8号楼:富华新村21幢顶固门口、富华新村22幢明祥家具旁共15平方米;9号楼:五四新村35幢亿米高建材旁6平方米;10号楼:五四新村30幢起星便利超市9平方米;11号楼:列西饭店旁五四路口6平方米)须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的申请,本局已于2022年4月22日受理。经审查,你单位提交的相关申请材料符合《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取得道路挖掘行政许可,有效期自2022年4月24日至2022年5月30日。
三明市城市管理局
2022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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