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0122-0100-2025-00001
- 备注/文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城市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01-15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2024年,三明市城管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指引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城市精细化管理为抓手,着力夯实法制基础,破解城市管理难题,持续推动法治政府、法治城管建设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现将有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构建以局党组书记、局长挂帅负总责,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工作分工各负其责,科室密切协调配合的法治建设工作格局,强化法治建设指导督查,推进法治城管建设落实落细。研究谋划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举措,压实法治工作责任,主持制定《市城管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对市委、市政府提出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和城管系统依法行政工作作出具体部署和任务分解。注重加强自身法治能力建设,带头落实学法用法制度,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13次,警示教育5次、举办读书班1期,专题研讨6次,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不断提高城市管理工作的法治化水平。依法依规议事、决策,全面落实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聘请社会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为制定出台重大决策等提供法律意见。年内,共清理废止2023年以前的规范性文件11份;共审核合同50份、规范性文件6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率和报备率达100%。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健全完善法规制度体系
1.配合做好规章评估。根据省厅对住建部涉及“城乡建设管理类”15部规章评估工作安排,通过实地调研、座谈了解、印发重点提纲、访谈相关人员等方式,全面收集规章实施中的信息,提出37条具有实践经验的意见建议,为住建部修订完善或继续有效执行“城乡建设管理类”规章提供第一手基层数据。
2.有序推进立法项目。根据《三明市人民政府2024年立法工作计划》,积极推进依法行政相关法规规章的制定工作。牵头起草的《三明市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于2024年5月29日获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十四届第十次会议批准,自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预备项目《三明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三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调研项目《三明市城市地下管线管理办法》,均按时间节点完成立法任务。
3.适时调整行政职能。按照《三明市市级机构改革实施方案》(明委办发〔2024〕1号)和《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办法>的通知》(明政办〔2020〕48号)及市城管局“三定”等规定,对我局权责清单进行系统梳理,依法明确我局权责事项195项,于2024年8月30日按照规定程序印发公布,确保权责清单的权威性、时效性和准确性。
(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持续加强执法监管。出台《三明市城管执法人员考评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强化城市管理执法队伍督查工作方案》等相关督查制度,指导监督各县(市、区)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规范执法,确保我市城管系统队伍依法从事行政执法活动。
2.全面推行柔性执法。结合住建部“721”工作法,通过非强制性执法手段和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人性化执法方式,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全市共开展说服口头教育70352起、书面教育12414起,不予处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1120起,行政处罚568件,惠及群众75932人次。
3.落实案卷评查制度。常态化组织开展执法案卷评查,持续提高行政执法案卷质量,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城市管理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参与省、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2次,抽查县(市、区)城管案卷4宗,抽查本局案卷3宗。
(三)推动执法信息化建设
1.全面落实线上办案。认真落实“闽执法”线上办案要求,全面推进福建省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使用,及时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通知》,确保城市管理系统线上办案程序合法、流程规范、案件有效。目前,全市城管系统已实现“闽执法”100%线上办理。
2.全面升级数字平台。推动“数字城市管理”向“智慧城市管理”转型升级,拓展涵盖智慧市政、智慧园林、智慧环卫、智慧物业等11个领域的场景应用,新增15类1400多套智能感知设备,更快速、更高效发现、处置问题。我局经验做法——《科技赋能 打造城市管理“新引擎”》在全省住建系统推广。
3.全面推进平台监管。严格落实国家监管事项改革任务,及时完成“互联网+监管”监管事项认领、100%检查实施清单细化梳理、行政处罚子项和行政强制子项与三级网上行政执法平台连接上传工作,强化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监管,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四)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1.持续优化审批流程。参与制定《深化市政公用服务及占掘路审批提升工作方案》,并形成“水电气联合报装一件事”服务,实现水电气报装与我局行政许可事项实现联审联调,压减工作流程,实现降本增效。适时梳理、精简合并,与省市最新公布的权力清单和网上办事大厅办理事项相对应,落实“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办事清单制度,我局36项行政许可与公共服务事项“一趟不用跑”占比达到100%。
2.主动落实政务公开。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双公示”信息报送制度,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依法公开,实现政务信息公开化,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努力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和公信力。2024年,我局在市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发布政务信息206条,发布征求意见公示7件;“双公示”行政许可189件,行政处罚案件3件。
3.盯住问题依法整治。针对广大市民群众对城市管理领域迫切需要解决的难点、堵点问题,坚持方便群众的原则,着力解决好城市功能与群众需求不相匹配问题,形成“群众点题,立整立改,积小胜为大胜”的为民专项治理体系。共清理占道经营13300余起,流动摊点17800余起,乱堆放问题3580余处,取缔夜市排档、烧烤摊点700余摊次,城市餐饮油烟信访投诉办结率100%,办结满意度97.69%。
(五)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1.强化府院联动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府院联动工作机制,加强与人民法院和司法部门协作配合,完善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物业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立常态化的沟通协调机制,高效化解物业矛盾纠纷,提升社会治理的整体效能。全年物业服务企业占用公共空间整治率达100%,并实现执法零的突破。
2.扎实推进信访工作。严格依照《信访工作条例》及国家、省、市制定的一系列信访工作规则,进一步健全信访工作流程,明确信访件的登记、受理、交办、办理到回复等各环节的责任人和时间节点,确保每一件信访件都能得到及时处理。全年共受理信访件35件,12345便民服务(e三明)1575件。
3.加强行政应诉工作。深入贯彻实施《福建省行政应诉办法》,严格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
(六)广泛深入开展普法宣传
1.落实普法主体责任。结合城市管理工作实际,制定《2024年度市城管局“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将执法和普法教育有机结合,将普法宣传教育融入执法办案中的各个环节,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全年开展“十进”等普法宣传活动370多场,分发各类宣传品65000余份。
2.加强治理专项宣传。为让广大市民了解行业规范和治理措施,组织开展了城市管理类法规制度、专项整治等普法宣传活动,通过打造综合性宣教中心、主题公园、注册志愿服务队、入户问卷调查等方式,有效提升公众法律意识,形成良好的监督治理氛围。全市累计打造综合性宣教中心7座、主题公园1座,注册志愿服务队59支,入户问卷调查超过30万人次。
3.定期开展以案普法。结合社会热点和群众关注,对系统执法队伍、干部群众开展以案普法,提升依法行政能力,警示教育公众遵法守法。收集整理全市城管系统行政执法案例,其中3件典型案例被省厅收录在《2024年度典型案例评析》中进行交流学习。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
(一)综合执法法规有待进一步加强。在社会转型期,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任务复杂且艰巨,城市管理领域仍然缺少综合执法的专门性法律法规,保障行政执法实效性的手段相对较单一,导致执法程序欠缺现实操作性,履行难度大。
(二)执法队伍力量有待进一步加强。近年来,由于执法队伍机构改革,执法人员的调入和招考工作处在冻结状态,未能及时补充新鲜血液,执法人员年龄普遍偏大,队伍年龄结构老化问题突出,影响了办案效率,也对办案质量产生了负面影响。
四、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持续推进立法工作。根据市人大、市政府的年度立法任务,科学安排局立法项目计划,深入开展立法调研,聚焦城市需求和群众关切,提高立法效率,补短板、堵漏洞,确保年度立法任务按时保质完成。
(二)持续强化数字平台建设。以实现城市运行管理服务“一网统管”为目标,全力构建“实用、管用、好用、安全”运行管理服务平台,打造“上下贯通、左右衔接、协同联动、数据支撑”的高效运行体系。通过平台建设,加强对城市的统筹协调、指挥调度、监督考核、监测预警、分析研判和综合评价,显著提升城市智能化管理水平。
(三)持续丰富普法形式。紧扣城市管理工作重点,创新丰富普法载体和渠道,将普法工作深度融入城市日常管理全过程,推动普法活动贴近群众生活,走进千家万户,把法律知识和维权服务精准送到群众身边,深入百姓内心,提高普法的针对性、有效性,为推进法治城市管理奠定坚实基础,营造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三明市城市管理局
2025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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