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城市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强化检查井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明城管综〔2026〕9号
各县(市、区)城管局(住建局、建交局),市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城市安全管理相关工作部署,深刻汲取近期因井盖缺失、破损、松动等导致人员坠井事件教训,牢固树立“小井盖、大民生”理念,持续解决井盖缺失、破损、沉陷等突出问题,构建权责清晰、排查全面、处置高效、监管有力的常态化治理体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

  全市各级井盖建设业主、产权单位、管理(使用)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以保障群众出行安全为核心、以提升城市精细化治理水平为目标,严格落实“谁所有、谁负责”“谁使用、谁管理”原则,压紧压实主管部门指导监督责任、产权单位主体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聚焦井盖全生命周期管理,健全“排查—建档—整治—销号—复查”闭环机制,强化源头管控、日常巡查、应急处置和智慧赋能,全面消除井盖安全隐患,确保井盖设施完好率保持98%以上,坚决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二、强化井盖日常巡查

  各井盖产权单位、管理(使用)单位要规范日常养护,健全井盖定期维护制度,健全高效应急处置机制,对照检查井盖病害判定标准,强化智慧化管理赋能,落实井盖施工安全防护措施,重点排查缺失、破损、错盖、异响、凹凸、井周破损、无防坠设施七类问题,建立问题清单,详细记录井盖类型、井盖位置、权属单位、病害类型等信息,确保隐患早发现、早处置。

  三、提升井盖建设质量

  各类井盖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要求,严把建设验收关,加强源头管控。根据《福建省城市道路检查井盖应用技术标准》(DBJ/T 13-490-2025),城市道路新增设的检查井盖与井座主体统一采用球墨铸铁材料,原有井盖需结合维修进行更换;有特殊景观要求的低荷载路面可采用铜、不锈钢等材料。现有井盖不符合《福建省城市道路检查井盖应用技术标准》(DBJ/T 13-490-2025)关于城市道路检查井盖的设计、施工、验收及维护保养要求的,应结合日常维护维修逐步采用标准井盖;按照《三明市城市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区市政道路、公共绿地检查井盖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试行)》(明城管综〔2025〕82号),三元区域内井盖设施到2027年,应全面采用标准井盖。

  四、立即组织专项整治

  结合《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检查井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闽建办房函〔2026〕1号)要求,自即日起至2026年2月底,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井盖专项整治行动。本次行动重点针对井盖七类突出问题,整治区域涵盖市政主次干道、支路、背街小巷、城市公园以及小区。市级各主管部门要指导督促各县(市、区)开展本领域井盖排查整治工作,同时将专项整治落实情况(含附件)报送至所在县(市、区)城管局(住建局、建交局)汇总。各县(市、区)城管局(住建局、建交局)需指导物业服务企业,依托安全工作平台,对物业服务区域(含小区外红线内区域)的各类检查井实施拉网式、全覆盖安全排查整治,规范设置醒目且牢固的安全警示标识,并在春节前每周至少组织1次安全巡查,落实定期巡检,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加强对辖区内(特别是设置在绿化带内易被忽视的点位)市政雨水、污水检查井的日常巡查维护工作,开展城市公园内各类检查井的全覆盖排查整治,完善隐蔽区域内井盖的安全警示措施。

  各县(市、区)城管局(住建局、建交局)要牵头推进井盖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市政雨水、污水检查井信息管理,于2026年2月27日前将本辖区内专项整治落实情况报市城管局(邮箱:smgysyk@163.com)。

 

 

 三明市城市管理局

  2026年1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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