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物业主管部门,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
为进一步完善物业服务项目考评机制,结合《福建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及近年来考评实施情况,对《三明市物业服务年度考评办法》进行修订。现将重新修订后的《三明市物业服务项目年度考评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三明市城市管理局
2024年2月19日
三明市物业服务项目年度考评办法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物业服务项目管理水平,完善长效管理机制,营造整洁有序、舒适优美的居住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福建省城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规范》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对物业服务项目进行标准化、常态化的定期考评,奖惩结合,充分调动物业服务企业的积极性,促进我市物业服务质量得到明显改善,促进城市文明建设、社会和谐稳定。
二、考评对象
全市所有依托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服务管理的住宅小区物业项目、非住宅物业项目。
三、组织实施
(一)考评组
由市城管局牵头,组织县(市、区)物业主管部门或委托第三方机构组成考评组,并邀请项目所在辖区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小区业委会或相关职能部门有关人员参与考评或监督。
(二)考评内容
1.物业项目在管物业服务企业的基本情况;
2.内业资料归集和完善情况;
3.设施设备日常维护和保养情况;
4.外业日常管理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三)考评方式
考评分为年终考评和日常考评。年终考评由市城管局组织考评组进行,日常考评由市城管局指导监督,县(市、区)物业主管部门组织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小区业委会或相关职能部门进行。
1.住宅小区物业项目考评。根据《三明市住宅小区物业项目精细化管理评分细则》(详见附件1)进行考评。考评分由年终考评占40分,日常考评占60分,加减分项构成。年终考评由考评小组成员共同打分,取平均分。日常考评中,县(市、区)物业主管部门占10分,街道办事处占25分,社区居委会占20分,小区业委会占5分(无业委会该项分由居委会代行)。
2.非住宅物业项目服务考评。根据《三明市非住宅物业服务项目评分细则》(详见附件2)进行考评。考评分由年终考评占40分,日常考评占60,加减分项构成。日常考评中,县(区、市)物业主管部门占10分,街道办事处占25分,社区居委会占20分,业委会占5分(无业委会该项分由居委会代行)。
(四)奖惩与通报
1.建立考评奖惩制度。每年考评成绩由市城管局汇总并发文通报,对考评为5星、4星物业项目颁发星级牌。考评分数90(含90分)以上的评定为5星级物业项目;80(含80分)—90分的评定为4星级物业项目;70(含70分)—80分的评定为3星级物业项目;60(含60分)—70分的评定为2星级物业项目;60分以下及其他应参评但未评的评定为1星级物业项目;其中不含附加分的分值低于70分的物业项目不得评定为五星级、四星级。市城市管理局印发《考评情况通报》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依据《福建省物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实施意见》,各县(市、区)物业主管部门应于《考评情况通报》印发后一个月内,将物业服务年度考评结果录入“福建省物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其中,评定为5星级、4星级的物业项目,予以表彰并作为物业企业良好信息,奖励物业企业信用分;评定为3星级的物业项目,不奖励也不扣减物业企业信用分;评定为2星级、1星级的物业项目,予以批评并作为物业企业不良信息扣减企业信用分。
2.建立黑名单制度。在信用评价、年度考评等活动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多次拒绝接受行政主管部门“双随机”检查;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对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公开通报等拒不执行、整改;信用等级连续两年被省住建厅评为C级或C级(未参评)等情形的物业服务企业,直接列入“福建省住建系统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中物业行业黑名单。下一年度,列入物业行业黑名单的因素消除后,物业服务企业可向县级物业主管部门申请,经省、市物业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从平台的物业行业黑名单中移除。
被列入黑名单的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建办厅〔2017〕32号)的规定,实施市场和行业限制、措施,禁止企业参加物业服务项目招投标、承接新项目。列入黑名单的物业服务企业和物业项目连续两年未参加物业服务年度考评或评定为2星级、1星级的,由项目所在地县级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向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或临时物业管理委员会提示关注企业信用情况。
3.评价结果将通过电子政务网、报刊媒体、物业协会公众号、微信群等方式进行公布。
四、其他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期间可根据实际需要作出修改或补充。2021年12月14日印发的《三明市物业服务年度考评办法》废止。
附件:1.三明市物业住宅小区精细化管理考评细则
2.三明市非住宅物业服务考评细则
3.年度业主满意度评价表
4.年度业主满意度评价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