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城市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停车场、卫生间向社会错时开放的实施意见
明城市治理办〔2021〕1号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三明市委 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2021年为民办实事工作的通知》(明委〔2021〕17号)精神,有效缓解停车难和如厕难问题,提高公共资源利用率,结合三明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树立以人为本、以民为先,积极推进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的停车场和卫生间免费错时开放,让闲置资源“活”起来,从根本上缓解市区停车供需矛盾,方便市民就近如厕,让广大市民共享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成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信息公开。根据各机关事业单位摸底情况,对满足对外开放条件的停车场和卫生间登记造册,制发通告,对外公示,并在开放机关事业单位大门口显著位置统一安装标识牌和导示牌,方便市民就近使用。

(二)坚持能开尽开。除遇重大活动或其它特殊情况需临时取消对外开放并预先对外公告,全市机关事业单位满足对外开放条件的卫生间都要无条件全天对市民开放;停车场节假日全天对市民开放,工作日期间对市民错时(下班时间)开放,停车时告知停车人,单位人员上班之前必须将车辆驶离。对外开放的停车场和卫生间属于公益行为,均为免费使用。

(三)坚持管理规范。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做好开放管理工作。停车场所属机关事业单位不承担车辆事故损毁及车内物品被盗等所致的所有责任,对不服从管理的停车、如厕人员,所属单位有权拒绝对方的停车、如厕要求。对非节假日超过48小时未驶离的,由停车场主管部门通知车主驶离,拒不驶离的可联系施救中心或具有拖车职能的公司实行拖离,费用由车主自理;对人为破坏停车和卫生间公共设施的,应照价赔偿;对无理取闹、不服从管理的人员,交有关部门处理。

三、开放范围

(一)卫生间:除涉密单位、军队、应急、国安、公安、卫生、医疗、学校等各级机关事业单位的地下或地面停车场外,全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含直属单位)一楼卫生间均免费全天对市民开放。

(二)停车场: 除涉密单位、军队、应急、国安、公安、卫生、医疗、学校外,全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含直属单位)节假日全天免费对市民开放,工作日倡导免费错时对市民开放。

四、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4月15日-5月15日)。符合条件的全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完成制作统一标识牌,并安装在醒目位置,标识牌包括对外开放的停车位、卫生间数量、对外开放时间等。

(二)全面实施(5月16日之后)。在完成前期准备工作的基础上,自5月16日起,符合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内部停车场和卫生间正式对外开放。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免费开放机关事业单位内部停车场和卫间是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一项民心工程。各相关单位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成立专门组织,明确专人负责,并切实加强协调和管理工作,确保“两开放”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二)强化宣传。各级机关事业单位要做好前期的广泛宣传,新闻媒体也要配合宣传,鼓励群众积极响应、配合、支持机关事业单位内部停车场和卫生间对外开放工作。

(三)落实责任。市属机关事业单位内部停车场和卫生间对外开放工作具体由市城管局牵头,区属机关事业单位内部和卫生间对外开放工作具体由所在区政府牵头。所有单位不得设有“非单位车禁入”的标志。

(四)督促检查。辖区各街道定期对所在辖区内的机关事业单位错时开放停车场、卫生间开展督促检查工作。

 

 

三明市城市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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