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三明市“步行网格看城管”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
明城管综〔2021〕2号

各县(市、区)城管局(城管大队),局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为提高我市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坚持用脚板说话,建立“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分析问题、管理提升”的闭环机制。经研究,现将《三明市“步行网格看城管”工作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一、请梅列区、三元区城市管理局按照方案要求开展工作,并启动网格划分和网格人员确定工作,于2021年1月25日下午下班前报送至市城管局办公室。

  二、请其余县(市)结合本地区实际参照执行,并于2021年1月25日前将本地区“步行网格看城管”工作方案报送至市城管局办公室。

  三、已建有数字城管平台的县(市)建议将问题统一纳入平台进行数据管理分析,尚未建成数字城管平台的县(市)自行建立台账进行跟踪督办。

  联系人:黄颖,联系电话:8238602,邮箱:cgj0598@163.com。

 

 

  三明市城市管理局

  2021年1月19日

 

  三明市“步行网格看城管”工作方案

  (试行)

  为提高我市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坚持用脚板说话,进一步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完善城市治理体系、提高城市治理能力,现结合我市城市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推行“步行网格看城管”工作制度,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深化一线工作法,用脚板丈量城市,形成“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分析问题、管理提升”的良性循环,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常态长效,打造有温度的三明城。

  二、工作任务

  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为基础,结合城市管理工作要求,通过发动市、区两级城市管理队伍,以步行巡查、网格分解为基本方式,按照住建部《城市市容市貌干净整洁有序安全标准(试行)》标准,对城市环境进行全面巡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闭环处置,创造干净、整洁、有序、安全的城市环境(具体管理标准详见附件)。

  三、工作机制

  (一)建立网格化管理机制。由梅列、三元两区城管局按照面积、人口分布、道路走向等维度合理划分若干个网格,网格员由市政专业人员、园林专业人员、环卫工人、城管队员、数字城管信息采集员组成,按照其职责分工或挂钩路段纳入到具体网格中,可以按照“一人多格”的原则灵活配置。网格和网格员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但不可随意、频繁变更。

  (二)建立分级步行巡查机制。市城管局主要领导每月开展一次“步行网格看城管”工作;市城管局班子成员,梅列、三元两区城管局负责人每月开展两次工作;市城管局相关业务科室和局属各单位负责人、有关业务人员每周开展一次工作;梅列、三元两区城管局其余业务人员每周开展两次工作。“步行网格看城管”可以单级网格成员开展工作,也可以多级联动统一开展工作。

  (三)建立闭环处置机制。以市数字城管平台为基础,按照“发现问题,形成台账,分解上传,跟踪落实”流程,实现问题闭环处置,倒逼工作效能提升。即通过“步行网格看城管”发现的问题,统一汇总形成台账,由数字城管信息采集员登记上传,纳入数字城管平台管理。属于可现场处置的,主动解决,并按照规定程序将问题及解决情况反馈至数字城管平台进行数据存储;属于现场无法解决或超出职权范围的,在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预防的同时,上报数字城管平台,由平台进行转办、解决、反馈、完成,做到“问题有处理、事件有着落、处理有回音”;对一时无法确定责任主体的问题,按照先应急处置、后区分责任的原则,及时妥善处置,并反馈至市数字城管平台。

  (四)建立研判分析机制。市数字城管中心每季度对数据进行分析,提出反复出现的热点、难点问题或涉及多部门的问题,形成专报。由市城管局主要领导牵头每季度召开一次“步行网格看城管”研判分析会,对需要多个部门配合解决的问题及时调度协调,对反复出现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研判分析,通过建章立制、专项整治、联合整治等方式,从源头上解决此类问题发生, 

  (五)建立监督考核机制。由市城管办牵头,不定期对“步行网格看城管”落实情况进行督查、通报,或定期组织梅列、三元两区进行交叉检查,要求网格化工作标准须达到95%以上、案件处置率须达到95%以上。对主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网格或片区长进行通报表扬,对工作开展不到位且群众投诉较多的网格或片区长进行通报批评。以上通报结果每季度汇总后呈报市委市政府领导批阅,同时将检查结果汇入数字城管年度考核。对成绩突出的人员进行通报表扬,与职务晋升、年度考核和评先评优挂钩。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区城市管理系统要高度重视,切实将“步行网格看城管”摆上重要日程,组建工作专班,认真组织推进,请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指导、参与“步行网格看城管”工作,高位推进问题整改,进一步提升工作实效。

  (二)提升管理效能。对于“步行网格看城管”发现的问题要快速处置,做到第一时间发现问题、上报问题、快速处置、反馈处置结果,提升办结率和时效性。

  (三)搭建互动平台。要通过各种媒体宣传“步行网格看城管”工作和成效,结合“城管开放日”有关活动,适时组织志愿者队伍、市民观察团队伍走进网格、参与管理,提高群众对城市管理的知晓率、支持率和参与率。

  (四)建立长效机制。要坚持制度化引领,落实好“门前三包”,健全完善城市园林绿化、市容环境卫生、市政工程施工、扬尘治理等制度,着力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推动城市更新改造,提高群众获得感。

 

  附件:“步行网格看城管”管理标准

 

 

附件

  “步行网格看城管”管理标准

  城市环境要实现干净、整洁、有序、安全。具体标准如下:

  一、干净

  (一)城市道路整体清洁,路面呈本色,边角部位、窨井盖、雨箅周围无污渍、尘土、积水。人行道、路缘石、交通护栏、隔离墩、绿化隔离带等保持干净。

  (二)建(构)筑物、公共服务设施保持外观完好,外立面干净,无破损,无污迹,无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乱拉乱挂现象。

  (三)城市道路绿化带和街头绿地植物生长良好、叶面清洁,无露天焚烧枯枝、落叶,无明显暴露垃圾,无单处面积大于1平方米的泥土裸露。城市水域水面清洁、沿岸整洁。

  (四)城市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公共场所等公共区域无积存垃圾,无纸屑、烟蒂、果皮、污水、污物,无随意堆放废弃家具家电、装修材料等现象。

  (五)垃圾收集站、垃圾转运站、公共厕所等环卫设施保持干净,周围无垃圾、污水和污迹,无明显异味。果皮箱、垃圾桶等垃圾收集容器按相关标准规范设置,无污迹,垃圾不满溢。

  (六)施工工地出入口处、机动车清洗场站地面平整,无坑洼,周边干净。无污水、泥浆排入城市道路,无占道冲洗车辆、损坏污染道路现象。

  (七)各类餐饮经营场所及周边无随意丢弃餐厨垃圾、随意泼倒污水现象,无污渍,无明显异味。

  (八)运载渣土、生活垃圾等各类散体、液体的车辆保持车容整洁,密闭运输,无抛洒,无污损路面现象。

  二、整洁

  (一)城市道路交通护栏、隔离墩无空缺、损坏、移位、歪倒。井盖、雨箅等设施保持齐全、完好,与路面保持平顺,无缺损、移位,无堵塞。人行步道铺装平整,无松动、无缺失,无泥土裸露,路缘石齐整,无缺损。人行天桥路面、台阶平整,无坑槽,栏杆无锈蚀。

  (二)道路两侧及公共场地的公交候车亭、治安亭、交通亭、电话亭、报刊亭等公共服务设施及各种街景小品设置规范、排列有序,保持整洁。

  (三)电力、通信等立杆和空中架设的缆线整齐规范,不乱拉乱设。路名牌、指路牌和交通标志牌等立杆设置规范合理,保持整齐、完好,文字完整清晰。废弃的缆线和立杆及时清除。

  (四)建筑物外立面上的广告设施和招牌的高度、大小符合规定标准,广告设施设置不遮盖建筑物外观轮廓,不影响建筑物本身和相邻建筑物采光、通风,不造成光污染。

  (五)各类条幅、气球、空飘物、彩旗等广告设置,符合批准的地点、时限和空间设置要求,保持整洁,设置期满后及时清除。

  (六)道路照明及景观照明设施整洁、完好,运行正常,道路照明亮灯率达95%以上。

  (七)行道树及绿地内树木无缺株、死株、空株,无危树危枝,枝叶不影响电力、通信、交通信号灯、警示标志等设施正常运行。

  (八)施工工地现场按规定设置围墙、围栏等封闭措施,围墙、围栏保持整洁完好。施工工地外无乱堆物料,工程完工后场地平整,无破损路面,无堆积杂物。

  三、有序

  (一)室外公共场所秩序良好,人流、车流疏导有序。公共服务设施设置规范、排列有序。

  (二)经批准设置的路边便民餐点、早(夜)市,按规定时间、规定地点有序经营,经营结束后场地无垃圾、油污,经营设施摆放整齐。

  (三)城市道路、公共场所无违规占道经营和店外经营,禁止占用绿地经营。禁止在城市水域岸边从事污染水体的餐饮、食品加工、洗染等经营活动。

  (四)机动车、非机动车应有序规范停放,不占用绿化带,机动车无违规停放在人行道上,非机动车停放不影响行人通行。废弃车、“僵尸”车得到及时清理。

  (五)城市道路、建(构)筑物、公共场所、水域、绿地等无违法搭建。沿街建筑无违规破墙开店。

  (六)城市道路、临街建筑、公共场所内无晾晒衣物及吊挂杂物。在城市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上无擅自悬挂或摆放与绿化无关物品。

  四、安全

  (一)人员密集的室外公共场所实行人员数量监控,设置安全员。各类疏散标志清晰,易于识别,疏散通道畅通,无障碍物。

  (二)广场、道路、桥梁、各类驳岸等存在明显高差或缝隙的部位,合理设置防护栏或其他防护装置,防护栏、防护装置无缺失、松动、破损现象。

  (三)管线、窨井盖、给排水、电力等设施完好、醒目,无缺失、松动、破损、沉降、移位,防触电、防跌落、防碰撞等警示标识齐全。出现恶劣天气、洪涝灾害时,能够确保设施齐全、有效运行,无安全隐患。

  (四)垃圾转运站、垃圾填埋场、垃圾焚烧厂、餐厨(厨余)垃圾处理厂等环境卫生设施技术可靠,无污染空气、水体、土壤等风险,无塌方、火灾、爆炸、中毒等安全事故。

  (五)建(构)筑物及依附于建(构)筑物的玻璃幕墙、展板等安全牢固、完好无损,无构件锈蚀、油漆脱落、龟裂、风化。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建立安全档案。

  (六)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牢固可靠,有抗风压、防坠落、防雷击措施,不得直接安装在易燃物体上。及时拆除过期和废弃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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