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骨严峻”的状元叶祖洽

日期:2005-10-19 09:47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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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祖洽(1046–1117年),字敦礼,泰宁城关叶家窠人。宋熙宁三年(1070年)中进士,后被定为状元。

  叶祖洽及第后,奉派签书奉国军节度判官,继而改授登闻鼓院判官,后调任国子监丞。期间,他积极为推行新法收集舆论,排除干扰,发现与培养为新政服务的人才,深得宰辅的倚重。宋绍圣四年(1097年),廷议追贬元祐党人时,叶祖洽提出对宋元丰年间当政已受处理的王珪、蔡确两人必须分清是非曲直而分别对待,因而遭到哲宗嫌弃,认为“不可大用”,屡屡遭贬。宋元符三年(1100年),宋徽宗即位,召回祖洽,任吏部尚书。后又因政见不同激怒了宋徽宗,被认为躁妄而降为集贤殿修撰提举冲佑观,不许再任有职司的官职。至宋政和初,才召叶祖洽任知洪州,继改知亳州加徽猷阁直学士衔。

  宋政和七年(1117年),叶祖洽卒于亳州官署,享年71岁。墓葬建康府(今南京)宣义乡雁门。叶一生为维护变法,历尽坎坷,甚至置个人安危于度外,旧志赞叹他是“风骨严峻”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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