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全面深化河长制的部署要求,经研究,决定成立市级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机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一、市级河长
余红胜 市委副书记、市长
市级河长负责领导全市河长制工作。
二、市级副河长
黄建平 市委副书记、第一副河长
林俊德 副市长(兼任尤溪流域河长)
肖华鑫 副市长、常务副河长(兼任沙溪流域河长)
张文珍 副市长(兼任金溪流域河长)
市级副河长协助领导全市河长制工作;沙溪、金溪、尤溪流域河长,负责领导相应流域保护管理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对相关部门和下一级河长履职进行督导。
三、市级河长制办公室
主 任:章新华 市水利局局长
副主任:李朝阳 市水利局副局长(专职)
张德乾 市环保局副局长(专职)
廖文福 市住建局副调研员
曾荣儿 市农业局副局长
成 员:黄功华 市政府办副主任、效能办副主任
李碧胜 市检察院生态处处长
张勇民 市发改委副主任
林道兴 市经信委副主任
陈 平 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农发办主任
谢 军 市国土局副局长
陈华洲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陈美高 市林业局副局长
茅声禄 市卫计委副主任
市级河长制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负责河长制组织实施的具体工作,开展综合协调、政策研究、督导考核等日常工作,协调组织执法检查、监测发布和相关突出问题的清理整治等工作。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