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大市本级建筑业税收管征力度,增强财税库等部门对接沟通及信息共享,结合《福建省税收保障办法》(省政府令第125号),经市政府同意,建立三明市本级建筑业税收管征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召 集 人:黄建波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召集人:林俊德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罗奕星 市政府副秘书长
邓永辉 市财政局党组书记
何荔春 市国税局局长
符夷杰 市地税局局长
肖世龙 市发改委副主任
陈锦生 市国土局副局长
郑礼群 市住建局副局长
陈梅兰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吕谋才 市水利局副局长
叶首友 市工商局副调研员
雷泽炜 市铁路办主任
张宏波 人行三明中心支行副行长
林镇土 福建一建公司总经理
陈 思 市交建公司副总经理
刘晓柏 市城投公司总经理助理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邓永辉任主任,市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分管领导任副主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人担任,负责与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联系。
市国税局作为建筑业税收管征主管部门,牵头负责市本级建筑业税收管征,以及统筹协调和组织推进工作;梅列区国税局具体负责市本级重大项目税费的管征工作。市地税局配合市国税局,提供原建筑业税收征管方式,做好建筑业地方小税种的管征,以及与纳税人的协调和沟通。市财政局负责汇总分析建筑业税收完成情况。
二、主要职责
(一)加强完善财政、国税、地税、人行等涉及建筑业税收的管理部门间的沟通协作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市本级建筑业税收管征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二)加强完善市本级建筑业税收收入预测分析机制,研究建筑业税收增收办法,培植税源新增长点。
(三)建立健全可靠的市本级建筑业税收征管信息互通渠道,实现资源共享。特别是加强与重点、重大税源项目单位的信息沟通机制,及时通报建筑业税收管征情况。
(四)综合相关单位意见和建议,制定有预见性、针对性和操作性的建议方案。
(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工作规则
(一)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联席会议成员主持,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
(二)研究具体工作事项时,可视情况邀请部分成员单位参加会议,也可邀请其他部门参加会议。
(三)会议议题由联席会议办公室准备。
(四)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
(五)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
四、工作要求
(一)各成员单位要主动将涉及市本级建筑业税收的重大政策、重大规划和实施方案等重大事项提交联席会议研究审议,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
(二)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互通信息、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
(三)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2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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