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0101-0100-2013-00039
  • 备注/文号: 明政办〔2013〕57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政府办
  • 公文生成日期: 2013-04-23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增补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通知
明政办〔2013〕57号
来源:三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时间:2013-04-23 08:54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增补

  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市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工作的统筹协调,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增补市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调整部分成员单位职责,现将增补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名单及工作职责通知如下:

  一、增补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市交通运输局、市旅游局

  二、调整和增补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

  市委农办、农业局、林业局:根据我市农村经济发展情况和产业结构调整方向,负责制定我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规划,分解培训任务,确定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对象,组织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并做好就业服务工作;会同教育、劳动保障部门认定培训机构资质,建立我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网络和选定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基地;会同教育、科技等部门指导各县健全县、乡、村三级农村职业培训网络,指导和监督培训计划的落实情况和项目的检查验收;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涉农教育培训机构监督和检查,提高培训质量,指导职业院校现代农业类专业建设;指导和支持农林类专业实训基地的建设。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指导推进交通运输企业与职业院校合作联合办学;负责落实职业院校专业教师到交通运输企业实践工作;推进交通运输类专业实施“双证书”制度;对交通运输专业设置、教学计划制定、课程开发、教材建设提出建议;指导和支持交通运输类专业实训基地的建设。

  市旅游局:负责指导旅游行业职业教育教学工作;负责落实职业院校专业教师到旅游行业企业实践工作;负责指导推进旅游业企业与职业院校合作办学;推进职业院校相关专业实施“双证书”制度;指导和支持旅游服务类专业实训基地的建设。

  上述成员单位的分管领导为市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组成人员。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423

  (此件主动公开)

  市直有关单位:市编办、农办、发展改革委、教育局、经贸委、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国土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局、林业局、审计局、国资委、旅游局、城乡规划局、国税局、地税局。

  抄送:市委办公室。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4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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