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0101-1200-2019-00116
  • 备注/文号: 明政办〔2019〕5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 2019-02-02
  • 有效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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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效性:废止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开展松材线虫病除治“冬春攻坚”行动的通知
明政办〔2019〕5号
来源:三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时间:2019-02-22 15:55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松材线虫病除治“冬春攻坚”行动的通知》(闽政办〔20194号)精神20191月至3月在全省开展松材线虫病除治“冬春攻坚”行动为进一步落实政府属地责任,遏制松材线虫病扩散蔓延,确保实现防控目标,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明确目标任务20193月底,全面完成辖区内松枯死木清理任务,确保实现松材线虫病疫情监测覆盖率100%、松枯死木清理率和疫木除害处理合格率100%、媒介松墨天牛防治率100%努力实现疫区数不增加、受灾面积不扩大。梅列、三元、沙县、泰宁4个疫情发生县(区)努力消除疫情存量,发生面积压缩30%以上或至少1个乡镇无疫情。将乐县、清流县要全面完成疫点小班采伐改造,至3月底实现无疫情。永安市要对疑似疫情开展应急除治,加强对松枯死木的监测、鉴定,确保3月底全面消除疑似疫情。明溪、宁化、建宁、尤溪、大田等非疫情发生县,要加强监测防范,确保及时发现疫情并及时扑灭。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进一步提高认识,依法贯彻落实《福建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落实好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治各级政府行政领导负责制,层层落实防治责任要将松材线虫病防治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加大资金投入,严格资金管理,确保防控需要市重大动植物疫情防治指挥部及其办公室要认真履责,加强对全市松材线虫病除治“冬春攻坚”行动的指导督促、通报反馈各地要成立政府领导牵头的疫情除治“冬春攻坚”临时指挥机构,统筹组织防治行动,协调解决行动中存在的问题,确保责任明确到人,任务落到山头地块。

三、落实工作要求各发生疫情县(区)要坚持以清理病死(濒死、枯死等)松树为核心,全面、规范、及时清理辖区内各类松枯死木;要加快推进疫木采伐、下山与除害处理,按照国家和省防治技术规程,严把防治质量关,确保13087亩的年度防治性采伐改造任务的完成,有效压缩疫情面积要加强检疫管理,严格疫木流向与除害处理监管,防止疫木流失,确保除治成效。各县(市、区)要加强疫情监测普查与重点生态区位防御工作,严防松材线虫病疫情入侵要做好防控工作的内外业档案资料管理,迎接省上督导与检查。

四、强化督查通报各县(市、区)要成立疫情防治工作督查小组,实行领导分片挂钩,抓住关键环节,严查防治效果,确保“冬春攻坚”行动取得实效市、县林业部门要落实好“冬春攻坚”行动的“半月一调度、一月一通报”制度,及时调度通报行动进度。对疫情防治责任不落实、工作进度滞后、防治质量存在重大问题的,要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将提请省上列入疫情防治重点县整治单位。

请各县(市、区)于201945日前向市林业局上报“冬春攻坚”行动情况总结。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22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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