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三明市人民政府2019年规章立法计划》已经2019年4月3日市政府第3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单位根据《规章制定程序条例》《三明市人民政府拟定法规草案和制定规章程序规定》,按照立法计划安排和序时进度要求,认真贯彻执行,确保完成年度立法任务。
为加强立法工作的沟通协调,请各立法项目责任单位明确立法联络人,并将联络人和联络方式于4月12日前报至市司法局(联系人:郭文明,联系电话:8283981)。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三明市人民政府2019年规章立法计划
一、制定项目
《三明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司法局)
进度安排:市城管局组织起草,于2019年9月向市政府报送草案送审稿,市司法局审查修改后形成规章草案,11月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二、预备项目
《三明市城市养犬管理办法》(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公安局)
进度安排:责任单位组织立法调研、起草,并于2019年11月提交立法调研起草情况报告。
三、调研项目
(一)《三明市水电站生态环境管理办法》(责任单位:市水利局)
(二)《三明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办法》(责任单位:市城管局)
进度安排:责任单位组织开展立法前期调研,并于2019年11月提交立法调研论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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