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三明市“十三五”食品药品安全专项规划》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1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三明市“十三五”食品药品安全专项规划
2016年11月
目 录
前言 ………………………………………………………………5
一、食品药品安全体系现状……………………………………6
(一)工作成效…………………………………………………6
(二)存在问题…………………………………………………8
(三)面临形势…………………………………………………10
二、总体思路……………………………………………………11
(一)指导思想…………………………………………………11
(二)基本原则…………………………………………………12
(三)发展目标…………………………………………………13
三、主要任务……………………………………………………14
(一)落实食品安全放心省创建工作…………………………14
(二)推进政府治理体系现代化………………………………16
(三)完善制度与标准体系……………………………………18
(四)提升风险监测和预警能力………………………………18
(五)完善风险防控体系………………………………………19
(六)完善技术支撑体系………………………………………20
(七)夯实人才队伍体系………………………………………21
(八)构建社会共治体制机制 ……………………………… 22
(九)创新产业发展促进体系 ……………………………… 24
四、重点建设工程………………………………………………26
(一)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工程…………………………………26
(二)基层监管能力提升工程 ……………………………… 26
(三)食品药品安全放心工程……………………………… 26
(四)食品药品安全教育工程 ……………………………… 27
(五)食品药品监管人才工程……………………………… 27
(六)食品药品创新工程…………………………………… 27
五、保障措施………………………………………………… 28
(一)强化组织领导,完善监管治理体系………………… 28
(二)完善政策措施,强化依法行政机制………………… 28
(三)加强政府扶持,完善要素保障机制………………… 28
(四)营造良好氛围,完善治理评估机制………………… 29
前 言
食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事关社会的安定稳定。为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以全面保障公民的生命健康权为出发点,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督促政府落实属地责任、各级监管部门依法履职、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主体依法诚信经营,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进一步提高我市食品药品安全水平,促进全市食品安全形势好转、食品药品产业健康发展,根据《三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织编制“十三五”专项规划的通知》(明政办〔2015〕86号)的部署、要求,参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十三五”规划》和《福建省“十三五”食品药品安全专项规划》的基本思路和内容,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三明市“十三五”食品药品安全专项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明确提出“十三五”时期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重要任务和政策措施。本规划以2015年为基期,规划期限为2016—2020年。
一、食品药品安全体系现状
(一)工作成效
“十二五”期间,我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认真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署要求,以“深化改革促发展、加强监管保安全、提升能力打基础”为总体思路,开展了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不断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制,逐步完善政策法规和标准体系,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食品医药产业健康持续发展,守住了不发生较大以上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底线,食品药品安全形势总体稳定向好。
1.食品药品监管体制实行改革重组。根据省政府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的要求,2014年初,重新组建成立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承担原有职能的基础上,从质监、工商、卫生等部门划入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等环节的安全监管职能,并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职能,管理体制由原来省以下垂直管理改为分级管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组建了梅列、三元两个分局和市食品药品执法支队、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食品药品审评与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三个直属事业单位。2015年,各县(市)整合工商、质监、食药监职能,成立市场监督管理局。目前,市、县行政体制改革工作已基本完成,新的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格局初步形成。
2.食品药品日常监管机制进一步完善。把有限的执法力量进行了资源整合,开展多形式联合执法,加大对食品药品市场监管的力度;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领域诚信体系建设试点,建立了食品药品行业诚信“红榜”发布工作制度,优化了食品药品监管协管员队伍,充实了打假志愿者队伍,建立了“两代表一委员”党风廉政监督员队伍,使监管触角得到延伸,构建起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监管部门监督、行业协会协同、群众参与的社会共治格局;积极打造以食品药品检验检测、审批认证、不良反应监测为重点的技术支撑体系,努力做到用优质数据为系统依法行政和监管工作提供依据,不断强化技术支撑作用;药品电子监管预警作用不断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机制逐步完善,应急处置能力明显增强。
3.整顿规范食品药品市场取得了明显成效。开通和完善了“12331”投诉举报热线,强化舆情监测,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对每一个群众举报投诉都做到事事有处理、件件有回音;以问题为导向,认真按照上级工作要求,针对重点品种、重点时段、重点区域等组织开展了各类专项整治;采取联动执法、换位执法、交叉执法、联合执法等多种方式,加大执法力度,坚持对食品药品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态度,做到有案必查,有查必果。“十二五”期间,共出动执法人员5.9万人次,检查食品药品135万种次,查处行政处罚案件2295件,罚没款入库金额500多万元。
4.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水平稳步提升。将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列入市委、市政府每年为民办实事项目,有序推进“食品放心工程”三年行动方案,积极构建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监管责任体系,完善了责任明确、相互配合、协调顺畅的联动工作机制,形成了全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一盘棋,促进食品安全形势持续好转。采取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突出节假日、大型活动等重点时段,突出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点)、车站等重点区域,对食品药品各个生产销售环节实行严密监管,不断强化巡查力度,有效防范食品药品安全风险。坚持问题导向和风险管控理念,牢牢依靠产品检验和不良反应监测等技术手段,主动控制并消除风险。“十二五”期间,监督抽检各类食品药品7631批次,检出不合格食品药品130批次;收集药品不良反应报告13449例,其中2015年收集2754例,按百万人口数排名全省第三。发挥市场主体作用,实现城乡药品供应网络全覆盖,基本满足了公众基本用药需求。积极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最大限度的保障了公众基本用药权益。“十二五”期间,我市没有发生较大以上食品药品安全事故。
5.服务食品药品产业稳步发展。牢固树立发展为先、发展为大的理念,主动对接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把服务食品医药经济发展和监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实行“一企一策”帮扶工作机制,清理行政审批项目,取消和下放部分审批事项,缩短审批时限。特别是在2015年专门制定落实“三比一看”促进食品医药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十条具体服务发展举措,有效促进食品医药产业发展。“十二五”期间,全市通过新版GMP认证药品生产企业12家,新增3个药品批准文号、46个医疗器械二类和34个医疗器械三类产品注册证(国家总局核发);全面推进新版GSP贯彻实施,所有药品批发(零售)企业均符合GSP要求。全市食品药品产业在“十二五”期间保持良好发展势头,2015年全市药品生产企业销售收入比增56.7%,上缴税收比增1.5%。
(二)存在的问题
1.监管体系不够健全。基层监管执法力量薄弱、经费装备不足与食品药品繁重监管任务不相适应的矛盾突出。
2.监管能力有待提升。人才队伍建设滞后,总量不足、结构不优、专业技能跟不上,专业技术人员和专家型人才紧缺;监管手段相对落后,检验检测设备装备水平滞后,信息化建设尚处于起步阶段,风险防控过程控制水平亟待提高。监管信息资源未能上下集中统一共享,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
3.监管制度尚需完善。日常监管、应急处置等制度还不够完善,落实不够到位,监管工作在农村、城乡结合部、学校、工地食堂等还存在一定薄弱环节,监管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还有待增强。少数食品药品企业诚信意识缺失、社会责任感不强,三小(小摊贩、小作坊、小餐饮超市)点多面广,风险隐患较多,且各业主自身管理不够规范,监管存在较大难度,制售假劣食品药品的违法违规现象时有发生,食品药品的安全形势不容乐观。
4.基层执法办案困难。新《食品安全法》实施细则和地方配套法规尚未出台,“行刑衔接”机制尚不健全,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案件移送标准、鉴定结论等证据情况在基层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间尚未达成共识等法律法规滞后,导致基层在执法办案中,存在办案难、取证难、移送难,直接影响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惩治力度。
5.产业扶持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促进食品药品产业发展过程中,有的扶持政策存在没有完全真实反映市场需求,重点不突出、一刀切、执行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在食品药品产业发展引领性、专业性人才的引进和培养、提高产业集聚度、龙头企业培育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力度有待提高。食品药品的规模企业发展速度还不够快,总量占全省的比例不够高。
(三)面临形势
1.中央把食品药品安全提高到新的高度来认识。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实施食品安全战略,提高药品质量,建设健康中国的发展目标;十八届六中全会把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提高到关心民生的政治任务来部署。中央提出“党政同责”、“四个最严”的工作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批示,为做好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指明了方向,明确了要求。党中央、国务院及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具备了进一步发展的前提。
2.经济新常态对食品药品安全提出新的更高要求。我国经济发展正从高速增长转向中高速增长,传统要素优势正在减弱,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通过创新供给激活需求的重要性显著上升。新常态下,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将更加敏感,对食品药品的安全性有着更高的期待、更高的要求,保障食品药品质量安全尤为重要。如何通过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创新服务,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食品药品安全需求和促进食品医药产业转型升级,成为各级政府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亟待解决的重大课题。
3.供给侧改革期待多元监管服务。“十三五”时期,市场对品质优异食品药品有巨大需求,同时食品药品产业发展规模将更大,出现更多的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商业模式,其规模化、集约化、规范化程度进一步增加,以创新、资本为核心要素的供给侧改革将有力助推食品药品产业转型升级,优化产业基础,提升研发和制造技术水平,从根本上提高食品药品质量安全水平。
4.监管体制的变革带来新的治理挑战。当前,我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还处在机构重组期、职能调整期、体系磨合期阶段,体制机制仍需进一步改进,监管队伍特别是专业人才急缺,监管手段、技术支撑、经费保障等存在不足,法规制度需进一步完善,社会共治局面尚未形成。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作为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迫切需要同步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5.监管问题日趋复杂需强化社会共治。随着食品药品产业的快速发展与监管服务需求的不断提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必将面临许多新的课题、新的挑战,需要政府进一步转变职能,构建由企业、行业组织、消费者、社会组织和政府部门协同治理的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体系。
二、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福建工作的重要指示,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的总要求,坚持产管并重,严守每一道防线,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围绕“完善安全治理体系、提升安全治理能力”发展目标,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法治建设为保障,以落实责任为重点,以改进作风为抓手,深入推进“四有两责”(有责、有岗、有人、有手段,落实日常检查和监督抽验责任),加强监管队伍建设,推进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施食品安全战略,构建统一、权威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形成严密高效、社会共治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提高食品药品质量安全水平为核心,促进食品药品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保障我市食品用药安全。
(二)基本原则
坚持依法治理与以人为本相统一。切实做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全行业守法”,推进食品药品依法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必须以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为统领,以“社会认可、群众满意”作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以工作的实效取信于民、惠及于民。
坚持体制创新与技术创新并举。以审批审评制度改革为突破口,进一步改革完善食品药品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政策,创新监管手段,优化配置监管资源,强化监管能力,不断提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水平。加快利用现代科学技术和科学管理理念,提升食品药品技术装备水平和科学监管水平。
坚持专业监管与社会共治相统一。强化标准、技术法规建设,加快专业人才培养,提高监管队伍业务素质,夯实监管的专业化基础,全面推进专业化监管。加快食品药品安全公众信息互动平台建设和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形成企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制保障的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坚持全面推进和重点突破相结合。确保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目标相适应,必须将食品药品技术支撑体系、行政执法能力、基础设施建设作为重中之重抓紧抓好、抓出实效。
坚持统一协调与分工负责相结合。监管部门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建立统一权威的工作协调和联动机制,整合利用监管资源,联合执法,统一行动,形成合力,实现食品药品安全各领域、各环节全面有效监管的工作格局。
(三)发展目标
食品药品安全是民生工程、民心工程。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继续秉承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时倡导的好经验、好做法,健全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使食品药品安全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食品药品安全状况持续稳定向好。经过五年努力,到“十三五”期末,实现以下发展目标:
——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基本建立。“四有两责”落实到位,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基础设施、执法装备和信息化建设适应我市食品药品快速发展需求,技术支撑能力明显增强,市、县、乡三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行政执法机构基本装备标准化配备率达到90%,监管队伍素质与基层监管能力明显提升,“食品安全示范省”创建工作进展顺利,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基本满意度明显提升。
——食品药品日常监管能力明显提高。食品药品日常监管能力全面加强。到“十三五”末,食品安全年抽检量达4份/千人·年(达到1万份/年),药品安全年抽检量达3000份,药品生产和经营企业100%符合GMP和GSP要求,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生产企业100%符合质量管理规范,保健食品生产企业100%符合良好生产规范要求。
——食品药品安全应急处置能力不断提升。建立完善食品药品风险监测网络体系,对高风险品种实现100%全覆盖,分类分级应急体系基本形成。配合省食药监局构建全省统一的食品药品安全预警应急智能监管平台,实现监管部门之间的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建立科学严谨的应急预案体系。
——食品药品产业发展速度不断提升。促进食品药品产业发展政策体系逐步完善,企业发展审评审批机制日益优化,产业总量规模进一步做大,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自主创新能力显著增强,产业集中度明显提升,产业园区绿色发展取得新成效,食品药品产业发展第三方服务市场逐渐成熟,有效推进食品药品供给侧改革。
三、主要任务
(一)落实食品安全示范省创建工作
1.完善食品安全综合治理体系。围绕畜牧业产品、种植业产品、水产品、饮用水、加工食品和餐饮业这“五类产品、一个行业”的主要食品,从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入手,构建食品安全综合治理体系,打造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升级版,有力推进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切实加强食品安全治理现代化建设。
2.提高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水平。推动县级检验检测资源整合,提升检验检测能力和时效,优化检验检测流程配置,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尽可能缩短检验周期;大力支持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发展,加大政府购买服务的力度,建立食品检验检测资源共享机制。健全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与应急处置体系。扩大食品污染物及有害因素监测网络,增加食源性疾病监测哨点医院数量;加快完善各类农产品质量安全预防预警、信息通报、调查处理等方面快速反应机制,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对重点农产品主产区开展专项监测;健全风险预警工作体系和各类专家队伍,建立科学的风险预警和交流工作机制,制订工作规范,加强舆情监测和风险隐患预判;开展食品生产经营“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综合专项治理,堵疏结合,规范提升,探索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应急处置制度,规范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储备配置,提升食品安全事故综合应对能力。强化食品安全技术支撑。
3.加强食品产业链全过程监管。推进从食品产地环境保护管理、投入品质量安全管理、生产规范和生产记录管理到储运包装、标签标识、信息可追溯等各环节的全程监管制度建设,突出农产品、水产品、功能性食品的源头监管,强化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监管,探索建立全方位、全过程食品安全核查制度。重点推进三项体系建设:
(1)全程追溯体系建设。继续推进食品安全追溯试点建设,推进农产品生产、收购、加工、储存、运输、销售、消费全链条的跟踪与追溯,扩大可追溯管理覆盖面,力争2020年前实现大宗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
(2)冷链物流体系建设。鼓励食品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升级改造,强化对冷冻冷藏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食品安全监管,指导销售有温度控制要求的食品经营单位配备与经营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冷藏、冷冻设备;重点支持农产品产地预冷和集配中心、销地低温配送中心、冷藏仓储、低温运输、零售终端、冷藏配送以及冷链物流信息平台等基础设施项目,提升冷链物流技术与装备水平,从而尽可能降低农产品损腐率,保证食用农产品新鲜消费。
(3)风险监测网络体系建设。根据工作任务、所在地域的服务人口等因素,合理配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点,并加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建设力度。
4.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强化食品安全综合监管,督促落实地方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属地管理责任,健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和部门协作机制,构建完善的食品安全监管组织网络。建立社会共治网络,积极搭建社会共治平台,在每个行政村和城镇社区至少设立一名专(兼)职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大力发展基层监督员、协管员、信息员等群众性队伍。建立社会共治激励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落实举报奖励专项资金,调动消费者、新闻媒体、志愿者等社会各方参与的积极性。促进第三方机构在检验检测、合规性检查和认证等方面发挥作用。继续推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建立政府、保险机构、企业、消费者多方参与互动的食品安全激励约束机制和风险防控机制。
(二)推进政府治理现代化
1.完善党政同责体制机制。按照中央“党政同责”、“四个最严”的要求,强化地方党委、政府的责任,明确政府及各监管部门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建立和落实食品药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实行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一票否决制”。提高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经费在本级政府财政预算的比例,推动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纳入党政领导班子目标责任考评体系。
2.突出“四有两责”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途径。以落实“四有两责”为基本要求,围绕加强食品药品监管这个根本目的,从机构整合转向队伍建设,充实食品药品监管人才队伍;致力于统一市场监管的制度建设,凸显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主战场、主窗口、主力军地位。建立部门间协商机制,设立轮动的综合协调机构,改变监管的碎片化,实现多部门监管平台融合,推进监管从“撒网式监管”向“精准监管”转变。明确食品药品(市场监管)的行政审批、许可和强制具体事项,整合监管队伍和技术资源,建立完善有地方特色的绿色农产品、功能性食品及药品、医疗器械的区域性综合检验检测中心,促进食品药品生产、流通、消费无缝衔接、全过程监管,实现监管触角的延伸,保证上下协调联动,防范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3.强化企业的主体责任。强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主体安全责任意识,突出龙头企业的安全标杆作用。严格要求食品药品生产企业遵循食品药品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支持食品药品生产企业建立符合各自特点的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ISO22000或GMP、GSP等质量管理体系。加强食品药品流通企业供应链管理和安全保障措施,推进流通企业物流、储存等装备的现代化,强化对流通全过程的质量安全管理。推行食品药品企业安全承诺制,组织企业开展安全承诺和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鼓励企业构建全环节产品质量安全责任追溯体系。加大对食品药品企业违法行为的惩罚力度,通过更具操作性的制度和更严厉的惩处,综合运用民事、行政、刑事等手段,提高其违法成本。
(三)完善制度与标准体系
1.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与制度体系。强化法治思维,牢固树立依法行政、依法治理的理念,认真贯彻国家相关部门的法律法规规定,修订、完善食品药品规范性文件,推动制定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用氧、植入性医疗器械、药品不良反应和药物滥用监测等管理办法,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法治手段,建设法治监管服务部门。及时做好相关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工作。鼓励社会公众积极举报食品药品违法行为,健全预警体系,健全食品经营许可审查、互联网食品药品经营监督管理等工作制度机制,建立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及时纠正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
2.完善食品药品安全地方标准规范。鼓励和支持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采用先进技术和先进管理规范,制定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要求的食品药品安全企业标准。加强保健食品标准备案管理,实现保健食品标准备案与质量监管的有效衔接。
(四)提升风险监测和预警能力
1.构建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完善资源共享、协调一致、运转高效、公正权威的检验检测体系。在优化整合基础上,合理规划新建检验机构,加强现有检验机构的设备配置和人才培养,提高检验能力。严格资质认定,推进检测结果责任终身制,加强对各级各类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管并定期公示,确保检测结果的科学、准确和公正。
2.构建食品药品安全舆情监测系统。建立食品药品安全舆情监测分析报告制度,完善舆情信息监测处理程序,加强舆情分析和舆论引导,及时收集、分析、研判、处置,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研判、早介入、早处置。
(五)完善风险防控体系
1.强化食品药品互联网销售新业态监管。健全食品药品产品服务网络售卖市场的准入机制,使得来源不明的食品药品无法进入网络市场。在药品领域,重点加强网络的诊疗平台、药品交易网站资质、处方药、配送环节的监管,加大对互联网非法售药的查处力度。强化第三方交易平台管理责任,严格网络药品交易服务平台资格审批,督促网售药品配送严格执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在食品领域,坚持线上线下治理相结合,加强对公开信息真实性的检查,加大互联网经营食品抽检力度,及时发布消费提示,完善网上交易在线投诉和售后维权机制。
2.提升应急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制度、事故报告制度和新闻发布制度,制定专项应急预案,明确细化防范措施和处置程序。加强食品药品事故应急处置专业队伍建设,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应急设施建设和应急装备配备,充实食品药品安全应急专业知识数据库,加强应急知识和技能培训,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培训和演练,确保对突发群体性事件的处置快速反应、快速平息。
3.深化药品安全风险防控。针对国家标准,实施药品与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提高行动计划,逐步提高药品与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的覆盖面和标准水平。强化药品监管服务,严格执行药品从实验室到病患的全生命周期监管,规范药品研制行为,规范药品流通秩序,加强药用辅料与中药民族药监管,加强中药材市场监管,监督实施流通环节药品分类管理制度,强化医疗机构药品安全监管。完善药品可追溯手段,进一步加强药品生产质量管理体系;进一步强化药品经营质量管理体系在企业的落实,落实属地监管职责,继续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检查和各领域的综合整治行动、专项监督抽验工作。强化医疗器械监管服务,严格实施医疗器械生产、流通、使用全链条监管制度,提高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准入门槛,理顺医疗器械经营管理秩序,加强医疗器械日常监管和不良事件监测能力建设,强化医疗器械使用环节高风险品种的监督检查,完善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管的工作机制。加强化妆品监管服务,加大美容美发行业产品抽检力度,重点打击利用免费体验、讲座、网络销售、“地下和场外”销售等手段兜售违法产品的活动,加强属地化监管,增加日常监督检查频次。
(六)完善技术支撑体系
1.提升基础设施支撑能力。推进市、县、乡镇(街道)三级食品药品安全技术基础设施资源整合项目建设,建立健全基层食品药品检查核查机构、检验检测机构、技术评价机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和监管评估机构,重点加大基层执法车辆、食品药品快速检测车、快检箱、执法取证装备、应急处置设施等的配备力度,提高检验检测基础设施和仪器装备配备水平,推进市级和区域性食品药品安全检验监测中心建设,推进县级食品药品安全快检实验室平台建设。
2.提升第三方技术服务支撑能力。鼓励建设食品药品安全第三方检验检测、检查核查、技术评价和监管评估机构建设,构建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结果互认、权威高效的食品药品安全技术服务机制。改革市场准入机制,推行行业准入负面清单管理,打破部门垄断和行业壁垒,加大食品药品安全技术市场开放力度。支持社会力量进入食品药品安全技术领域。鼓励不同所有制机构平等参与市场竞争,支持各类龙头企业设立独立的第三方技术机构,向社会提供专业化服务。健全完善食品药品安全技术社会化购买服务机制,引导发展独立、公正、权威、公信的食品药品安全技术服务业。
(七)夯实人才队伍体系
1.强化各级领导队伍建设。围绕“决策能力、执行能力、监督能力”,完善市、县、乡镇(街道)三级食品药品监管治理能力构成,提升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领导的决策能力和县、乡镇(街道)两级监管部门领导的执行能力和监督能力,不断提高领导班子成员科学判断形势的能力、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总揽全局的能力。开展能力建设年活动,强化各级领导的“治理边界”理念,推进食品药品安全政府治理现代化。
2.强化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改善行政执法队伍专业、年龄、性别和党派结构。使药学、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医学、法学及相关专业行政监管人员的比重较“十二五”提高10%以上,特别要引进和培养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人才,使之能够与监管职责相匹配。市、县公安机关设立食品药品犯罪侦查专业机构,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基层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充实行政监管专业队伍力量,配齐配强基层监管队伍。整合内部执法力量,加强综合执法力度。强化行政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建设,发挥远程网络教育培训平台作用,鼓励行政执法队伍提升专业水平。探索构建监管与被监管对象的技术人员互相交流学习机制,提高监管服务专业效率。加强食品药品执法队伍的监管文化建设,使监管文化渗透于食品药品监管服务工作的每一个环节之中,成为团队价值取向的自觉准则。
3.强化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建设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作风优良的职业化、专业化专职检查员队伍,加快食品药品检验监测机构整合调整,充实特别紧缺的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不良反应监测、认证审评等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加强技术支撑体系中领军人才的培养,增强检验检测、审评和认证检查队伍技术能力,实现人才总量稳步增长、规模不断壮大、结构逐步优化、专业化水平不断提高。优化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结构,通过公开招聘和内部调整,使系统各单位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结构更加科学、合理。
(八)构建社会共治体制机制
1.建立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社会共治体系。围绕政府、市场、社会三大力量规划社会共治体制机制,推进食品药品治理由单纯依靠政府部门向多主体主动参与、多要素共同作用的协同治理转变。做好实行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的政府制度性安排,完善食品药品产业发展政策措施,不断强化激励约束机制,使质量安全成为企业的最大资源,有效治理各种食品药品安全“潜规则”行为,大幅提高违法成本和守法收益。推行行业共治,发挥食品药品行业组织在行规行约、标准制定、行业准入、人员培训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提升市场参与治理水平。营造良好食品药品安全共治氛围,畅通公众参与渠道,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推广将食品药品安全纳入社会治理网格化统一管理的“涵江经验”,实行网格员巡查制度,形成上下贯通、左右互联、无缝衔接的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体系,建设共治环境与共治网络,有效防范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共同创建食品安全城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县、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示范县(市、区)和省、市级食品安全示范街、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示范点、“明厨亮灶”示范单位。
2.建立社会组织参与治理的激励机制。发挥消费者组织、行业协会、NGO(非政府机构)、媒体等社会组织在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中的基础性作用。健全食品药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畅通网络、手机投诉等举报渠道,增加举报奖励专项资金,形成快速反应的举报反馈机制。发展食品药品基层监督员、协管员、信息员等群众性队伍,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拓展社会监督和群防群控途径,发动全社会共同监督。加大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力度,发挥市场专业化服务组织在行政许可服务、食品药品检验、合规性检查、日常监督检查等方面的作用,引导第三方机构的健康发展,促进社会各方协同共治。构建强有力专家咨询队伍,建立高水平、专业化、统一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专家库,促进食品药品安全社会监督员、专家委员会、志愿者队伍“三位一体”的有机结合。
3.建立自律守法诚实信用体系。推进食品药品行业自律、完善信用信息体系,全面建立各类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主体的信用档案与信息披露使用制度。把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抽样检测和日常监管情况作为信用信息的重点内容,实行信用信息分级动态管理、专人记录、及时更新,提升信息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健全守信激励机制,加强对诚实守信的褒奖鼓励,充分宣传引导,树立典型,营造食品药品安全诚信环境,培育食品药品安全诚信文化。强化失信惩戒机制,加大对失信主体的惩戒力度,建立“黑名单”制度、部门间联合惩戒机制和市场退出机制,公示失信违法主体,形成强大舆论压力。
(九)创新产业发展促进体系
1.创造优越的食品药品产业发展政策环境。充分发挥政策引导、市场监管、政府服务作用,激发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创造活力,建设产业集群,加快推进食品医药产业转型升级。加强财政政策扶持,重点支持食品药品产业关键技术创新、重点装备自主化、食品药品安全检测能力建设、节能减排和资源综合利用、食品药品加工产业集群以及自主品牌建设等项目建设。加强税收等政策扶持,落实开发出地方特色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食品药品企业的奖励和优惠政策。加强金融政策扶持,引导金融部门创新开发金融产品,以中小企业为重点,建立以质量安全为核心的食品药品企业诚信体系,有效支持中小食品药品企业中短期融资。强化园区政策扶持,重点向食品药品产业园区倾斜土地、环境容量等指标,奖励龙头企业创立国际、国内驰名的品牌。加强贫困地区食品药品产业支持,集中优势资源培育优质食品药品品牌。
2.创造良好的食品药品产业发展政务环境。提高政府行政效能,提升政府促进食品药品产业发展的服务与保障能力。加快推进行政审批综合改革,简化审批程序,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推行预约服务,推进网上受理和网上审批。开辟“绿色通道”,对于食品药品重大投资和技术改造项目以及创新药物研发生产、药品现代物流企业等申请的行政许可事项,实行随到随审;属于省上审批事项及时转报,并全程跟踪、全程指导,及时向申请人反馈办理进度。下放许可权限,规范监督执法。有序下放风险程度较低的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等事项,提高服务效率,做好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上下衔接工作。加强工作协调,在全系统建立网格化监管责任制,避免重复检查和多头执法。
3.创造公平有序的食品药品产业发展市场商务环境。完善三明市区、明溪、沙县食品药品产业集聚区配套服务体系。强化食药产业集聚区建设,完善产业链,推动食品药品资源有序合理流动。搭建食品药品产业发展服务平台。构建食品医药产品研发公共技术平台,构建产、学、研互动网络与合作机制,强化产业发展的智力支持,提高企业自主研发能力。健全市场化运作的食品药品专业第三方服务体系,通过市场竞争优化第三方服务的市场环境,提高食药技术产品的研发及成果转化率。发挥龙头企业示范带动作用,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发展大型食药零售连锁业,壮大食品药品商业。严格履行市场监管服务职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进市场监管服务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
4.创造食品药品产业区域协作服务环境。把握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与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等发展机遇,充分发挥优势推进食品药品企业“走出去”。深化海峡两岸医药领域交流合作,支持台湾优质食品药品产品在福建审核备案后可销往全国。拓展对台合作交流。重点推进基因工程药物、现代中药、化学原料药、医疗器械等行业的闽台对接,构建推进两岸传统医药、现代医药交流平台。
四、重点建设工程
(一)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工程
主要目标是加强食品药品检验机构基础设施和仪器装备达标建设,扩大食品药品检验范围。主要支撑项目包括:完成改造面积达2500平方米的市级食品检验实验室改造项目;完成将乐、宁化的区域性食品检测中心以及其他县(市)的县级食品安全检测资源整合项目建设,食品药品检验能力基本满足监管工作需要。
(二)基层监管能力提升工程
主要目标是完善基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执法装备标准,推进各级监管机构执法装备标准化建设,夯实基层监管基础。建成一批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市、区)、示范街及示范单位,形成点、线、面相结合,多层次、全方位、全业态的食品药品安全示范群体。建立基层从业人员准入、培训和管理制度,完善教育培训体系,强化基层监管人员在职培训,加强基层技术评审、检查认证、检验检测、监测预警、应急管理队伍建设。主要支撑项目包括:乡镇监管所(65个)标准化基础建设,市、县、乡三级监管机构装备建设(包括执法装备和快检仪器),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建设等。
(三)食品药品安全放心工程
主要目标是督促食品药品企业诚信经营,鼓励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维护消费者的知情权、监督权。加快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化基础设施的集约化建设。完善食品药品生产、流通、消费等企业分级、分类、分等监管模式,推进企业实施良好生产规范和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主要支撑项目包括:食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建设,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信息系统建设,食品药品应急管理系统建设,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示范县(市、区)创建,投诉举报业务平台完善,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等。
(四)食品药品安全教育工程
主要目标是充分发挥各类媒体和宣传手段,以丰富多彩、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教育与科普活动。按不同受教育主体有针对性推出各具特色的宣传教育材料与培训课程,为营造良好的社会共治氛围助力。主要支撑项目包括:食品药品企业与行业组织的法人与关键岗位人员培训教育,中小学生食品药品安全科普知识卡通教育工程,新媒体微视频教育工程等。
(五)食品药品监管人才工程
主要目标是以食品药品监管需求为依据,以提升监管能力为核心,以完善教育培训体系、创新培训教育方式为载体,以人才培养与引进相结合为手段,壮大人才队伍,优化人才结构,全面提高人才素质,建设一支适应食品药品监管工作需要的行政监管和专业人才队伍,推动食品药品职业检查员队伍建设。主要支撑项目包括:监管人员的全员培训,岗位练兵和技能竞赛活动等。
(六)食品药品创新工程
主要目标是集中资源向食品药品重点区域、领域、产品集聚,重点帮促具有提升资源集聚力、市场竞争力、行业影响力、区域带动力的食品药品重大产业工程与重大民生工程项目建设,促进食品药品产业从粗放经营向产业集群转变,通过优化创新引领食品药品品种向高端发展。主要支撑项目包括:明溪中药材种植基地和原料药基地,沙县生物医药产业园。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完善监管治理体系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细化分解《规划》任务,建立责权明晰的责任体系,明确建设任务分工和进度安排,按照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要求,理顺部门监管职责,落实监管责任。建立完善统一的监管治理体系,加强分工协作,形成工作合力,有计划、有步骤地抓紧抓好各项工作,确保如期、全面实现食品药品安全各领域、各环节的全程有效监管。
(二)完善政策措施,强化依法行政机制
加快建立与国家法律体系相配套、与国际通行惯例相衔接、与改革开放和公众饮食用药安全需求相适应的食品药品安全管理法规政策体系。加强食品安全标准规范研究,完善社会诚信体系,建立食品药品监管重大决策的听证、论证制度。落实和完善行政问责制,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强化基层执法队伍的法律法规培训,规范审批程序,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机制,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三)加强政府扶持,完善要素保障机制
紧紧抓住政府投资向民生领域倾斜的政策机遇,积极争取政府支持,建立与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职责相匹配的财政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充分利用闽台对接的优势,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入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优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人员年龄结构、知识结构,构建专家型监管人才队伍体系。完善资源共享、协调一致、运转高效、公正权威的检验检测体系。支持第三方技术服务市场建设,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技术支撑能力。
(四)营造良好氛围,完善治理评估机制
加强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宣教,提高公众安全意识,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协管员队伍建设,鼓励公众参与食品药品安全监督与《规划》实施情况。把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实绩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职务晋升、奖励惩处挂钩。加强监督检查、中期考核和效果评估,确保各项规划建设任务落实到位,建立健全治理评估和监督机制。
附表
三明市“十三五”食品药品安全专项规划重大工程项目表
排序 |
重大工程 |
项目内容 |
主要目标 |
1 |
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工程 |
1.完成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食品药品检验实验室改造; 2. 完成将乐、宁化的区域性食品检测中心以及其他县(市)的县级食品安全检测资源整合项目建设; 3.每个县建设1个食品安全快检实验室。 |
检验监测能力明显提高。到“十三五”末,食品安全年抽检量达4份/千人·年(达到1万份/年);药品安全年均抽检量达3000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覆盖85%以上食品经营市场和100%食品生产企业,覆盖100%的食品类别。 |
2 |
基层监管能力提升工程 |
1.乡镇监管所(65个)标准化基础建设; 2.市县乡三级监管机构装备建设,包括执法装备和快检仪器; 3.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县建设。 |
到“十三五”期末,市、县、乡三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行政执法机构基本装备标准化配备率达到90%。 |
3 |
食品药品安全 放心工程 |
1.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信息系统; 2.食品安全追溯系统建设; 3.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信息化系统建设; 4.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建设; 5.投诉举报业务平台建设; 6.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 |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100%符合GMP、GSP要求,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生产企业100%符合质量管理规范,保健食品生产企业100%符合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 |
排序 |
重大工程 |
项目内容 |
主要目标 |
4 |
食品药品安全 教育工程 |
1. 食品药品企业与行业组织的法人与关键岗位人员培训教育。 2. 中小学生食品药品安全科普知识卡通教育工程。 3. 新媒体微视频教育工程。 |
充分发挥各类媒体和宣传手段,以丰富多彩、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教育与科普活动。按不同受教育主体有针对性推出各具特色的宣传教育材料与培训课程,为营造良好的社会共治氛围助力。 |
5 |
食品药品安全 人才工程 |
1. 网络培训平台的建设。 2. 师资队伍的建设。 3. 监管人员的全员培训。 4. 岗位练兵和技能竞赛活动。 5. 建设职业检查员队伍。 |
壮大人才队伍,优化人才结构,全面提高人才素质,建设一支适应食品药品监管工作需要的行政监管和专业人才队伍。 |
6 |
食品药品创新工程 |
1. 明溪药谷小镇项目 2. 沙县生物医药产业园 |
集中资源向食品药品重点区域、领域、产品集聚,重点帮促具有提升资源集聚力、市场竞争力、行业影响力、区域带动力的食品药品重大产业工程与重大民生工程项目建设,促进食品药品产业从粗放经营向产业集群转变,突破优化创新引领食品药品品种高端发展。 |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