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0101-0300-2016-00094
  • 备注/文号: 明政办〔2016〕104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 2016-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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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十三五”水利建设专项规划的通知
明政办〔2016〕104号
来源:三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时间:2016-09-29 11:44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三明市“十三五”水利建设专项规划》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916

(此件主动公开)


 

 

 

三明市“十三五”水利建设

     

 

 

 

 

 

 

 

 

 

 

 

 

 

20169


 

   

 

前言…………………………………………………………… 5

第一章“十二五”水利发展改革主要成就………………… 6

第二章“十三五”水利发展改革面临的形势………………10

一、改革发展要求…………………………………………10

二、存在主要问题…………………………………………12

第三章 水利发展改革总体思路…………………………….13

一、指导思想…………………………………………………13

二、基本原则…………………………………………………14

三、发展目标…………………………………………………15

四、总体布局…………………………………………………17

第四章 水利建设主要任务………………………………….19

一、加快完善防洪排涝安全体系……………………………19

二、加快完善水资源保障体系………………………………21

三、加快完善水生态安全体系………………………………24

第五章 水利改革管理主要任务…………………………….25

一、推进水资源管理体制机制改革…………………………26

二、加强水生态文明制度建设………………………………26

三、探索水利投融资机制改革………………………………28

四、深化水利建设管理体制机制改革………………………29

五、持续提升水利行业能力…………………………………30

六、强化水利法治建设和科技创新…………………………32

第六章 投资估算…………………………………………….32

一、建设项目与投资…………………………………………32

二、投资分析…………………………………………………35

第七章 保障措施…………………………………………….36

附件:三明市水利“十三五”规划重大项目汇总表


 

 

 

    “十三五”时期是我市加快发展、实施生态市战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科学编制全市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统筹谋划今后五年水利改革发展总体目标、重点任务,对加快推进水利改革发展意义重大。根据福建省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的总体部署与要求,我市在深入调研、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全面总结评估三明市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实施情况,认真分析水利改革发展面临的形势,紧密结合三明市国民经济发展“十三五”规划,研究提出了今后五年水利改革发展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总体布局、主要任务和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编制完成了《三明市 “十三五” 水利建设专项规划》。本《规划》是指导我市今后五年水利改革发展的重要依据。

规划期限为20162020年。

 


 

第一章 “十二五”水利发展改革主要成就

  

“十二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上下全面贯彻落实2011年中央1号文件和中央、省、市水利工作会议精神,明确了新时期水利改革发展的总体要求,根据《中共福建省委 福建省人民政府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决定的实施意见》、《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重大水利项目建设十项措施》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围绕“建设民生水利、服务海西先行”、“一个要领、四大目标、六项重点”的水利发展思路,全市治水兴水进入新阶段,水利改革发展取得重大突破性进展。五年来,治水思路不断创新、重大工程明显提速、民生水利持续加强、防汛减灾成效显著、生态建设加快推进、改革管理持续深化、科技水平不断提高、行业能力显著增强、水利投入大幅增长,全市水利投入达113亿元,比“十一五”的24亿元增长370%,圆满完成了“十二五”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为我市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提供了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粮食安全以及经济安全、生态安全的保障。

一、治水思路不断创新。2011年,市委、市政府出台了一号文件《中共三明市委 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明委发〔20111),市政府印发了《三明市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明确我市水利改革发展的总体要求是把农田水利作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任务,把严格水资源管理作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战略举措,注重科学治水、依法治水,突出加强薄弱环节建设,大力发展民生水利,不断深化水利改革,加快建设节水型社会,促进水利可持续发展。

  二、重大工程明显提速。推进水库工程、引调水工程、防洪排涝工程、流域综合治理等四类重大水利项目建设,累计完成投资55.582亿元,特别是宁化县黄山寮水库、东坑水库、清流县俞坊水库、岭官水库等四座小型烟基水源工程已经建成,明溪县黄沙坑、尤溪县兴头、沙县双溪、永安市溪源等4座中型水库和将乐县桃源、尤溪县文坑、沙县松乾等3座小型烟基水源工程及沙溪流域防洪四期(三明段)正在实施,建宁九华山与泰宁李家源水库顺利开工,闽江防洪工程(三明段)二期和三期、沙溪流域防洪四期明溪段与永安段等省级重点防洪工程和尤溪县汶潭水利枢纽工程正在加紧推进项目前期。

  三、民生水利持续加强。“十二五”期间解决了规划内114.9171万农村居民饮水安全问题,建成12个县(市、区)农村安全饮水水质检测中心;完成14座小(一)型和159座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实施完成66个中小河流治理及尤溪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治理工程;实施7批次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重点县建设,已完成25个、正在实施8个;完成大田文桃灌区、将乐池湖灌区、永安安大灌区、泰宁朱龙灌区、明溪渔塘溪灌区、尤溪梅西灌区等6个重点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和1个大型灌排泵站即永安市鸭姆潭泵站更新改造,累计新增、恢复灌溉面积51.5106万亩,发展节水灌溉面积30.2431万亩,其中高效节水灌溉面积3.0972万亩,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率达到0.54

  四、防汛减灾成效显著。5年来实施沙溪流域防洪三期工程,尤溪流域防洪一期、二期工程,金溪流域防洪三期,闽江防洪三明段一期,沙溪流域防洪四期工程(三明段),清流和建宁防洪重点县等工程,建成堤防85.18公里,防洪标准达到20年一遇以上;中小河流治理实施完成护滩清淤长度243.6公里,堤防加固10.4公里,新建护岸73.3公里,新建堤防321.35公里,防洪标准达到10年一遇,保护人口56.934万人,保护农田47.665万亩。全面落实“预警到乡、预案到村、责任到人”工作机制,超前部署、科学防抗,成功抵御了46场灾害性暴雨,最大限度避免和减少了人员伤亡、减轻了灾害损失,特别是2012年成功抵御了9场灾害性暴雨,取得了全年因灾“零伤亡”的显著成效,有力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五、生态建设加快推进。学习推广长汀水土流失治理经验,全面强化水土保持生态建设,5年来全市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83.16万亩,取得了显著效果,其中尤溪、宁化县被命名为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综合治理工程。“十二五”期间实施8座水库水源地水资源保护项目,目前已经完成7座通过验收,另有1座水库水源地保护项目正在建设。5年实施62座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完成21座,验收5座。

  六、水资源管理全面强化。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结合全市水功能区划修编、重点水功能区纳污能力核定、水资源管理系统,建立了市、县两级行政区域的取用水量控制指标体系,市政府出台《三明市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控制目标》(明政文〔2013260号)和“一条岸线”、“三条蓝线”以及“河长制”、“规划水资源论证”等制度,编制完成《三明市水资源保护规划》。“十二五”期间,我市水资源费征收额达1.89亿元,其中市本级0.93亿元。

    七、改革创新持续推进。深化水利投融资体制改革,促进土地出让收益计提农田水利基金、水土保持补偿费等水利基金规费征收。按期完成宁化、明溪等2个全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完成小型水利产权制度改革、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等;组织编制了防灾减灾、水资源保护、治涝、中小河流水能资源开发等一批重要规划,以县为单位修编了500平方公里以下流域综合规划。

    八、依法治水不断加强。严格落实简政放权,完成市级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和市级水行政权利清理工作,取消审批事项1项、下放审批事项1项、转变管理方式17项;积极推行“河长制”,加大执法力度,强化水政监察能力建设,积极推进综合执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非法采砂等水事违法行为,维护良好水事秩序。

  九、行业能力显著增强。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全市水利系统在岗职工总量保持相对稳定,大部分乡镇恢复水利工作站,职工队伍学历结构层次逐步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结构逐年改善,新增工程师资格以上人员200多人,开展各类技术培训6000多人次。在筑坝筑堤技术、水库除险加固技术、水文水情预警预报和水旱灾害防御、水资源高效利用与调控配置、水资源保护与水生态修复、水土流失治理与水土保持、水利管理与信息化等方面取得新提升;水利信息化体系建设加快推进,防汛信息采集及监控、防汛指挥决策、水资源信息采集及监控、水利普查成果查询及服务、水土保持预防监测、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水利建设市场信息、水利电子政务等系统建设和整合取得新进展。

专栏1  “十二五”规划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目标指标

规划值

完成情况

解决农村饮水安全人口(万人)

69.96

114.9171

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

65%

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m3

120

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

0.6

0.54

新增农田有效灌溉面积(万亩)

3

4.8

发展节水灌溉面积(万亩)

35

60

新增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万亩)

210

283.16

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监测率(%

80

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率(%

100

 

第二章 “十三五”水利发展改革面临的形势

   

    “十三五”时期是加快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关键五年,是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再上一个新台阶、努力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新福建的关键时期。水利是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替代的基础支撑、现代农业建设不可或缺的首要条件、生态环境改善不可分割的保障系统。水利改革发展面临新要求和新挑战。

  一、改革发展要求。

  (一)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水安全的重要讲话精神,迫切需要推进治水思路战略性转变。党中央高度重视水利工作,党的十八大将水利放在生态文明建设的突出位置,在水利宏观布局、水资源管理、水生态文明建设、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提出了新的明确要求,深化了水利工作内涵,拓展了水利发展空间。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水安全的重要讲话,进一步完善了新时期治水方略,“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赋予了新时期治水的新内涵、新要求、新任务,为强化水治理、保障水安全指明了方向,是新时期水利工作的科学指南。

  (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经济社会发展再上一个新台阶,迫切需要提高水利支撑和保障能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人民生活水平全面提高,要求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更优质的水利公共服务。保持经济中高速增长,全力打造产业升级版,加快中心城市和城镇发展,加快特色现代农业发展,要求全面提升防洪减灾安全保障和水资源安全保障能力。

  (三)推进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和努力建设美丽三明,迫切需要加快完善水生态安全保障体系。坚持绿色发展理念,深入实施生态市战略,加快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强化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要求加快转变用水方式,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在推进水利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方面迈出新步伐,全面提升水生态安全保障能力。

  (四)全面深化改革和实施创新驱动战略,迫切需要推进建立科学完善的水利制度体系。构建安全可靠的水利支撑保障能力,不仅要靠功能完善的工程体系,更要靠科学完善的制度体制。“十三五”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坚期、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期、实施创新驱动战略的机遇期,要求进一步深化水利改革,强化依法治水管理,加快水利科技创新、水利制度创新,提升水利体制机制保障能力,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实质性突破,若干领域走在全省前列,若干区域成为全省水利改革排头兵和试验田。

  二、存在主要问题。经过长期努力,我市初步建成了防洪、排涝、调水、灌溉等水利工程体系,在抗御历次洪涝干旱灾害中起到了关键作用,有力地保障了经济社会发展、人民安居乐业。但从总体看,与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生态环境改善的需求相比,水利改革发展仍存在较大差距。

  (一)防洪排涝安全体系还不够完善。受极端天气事件影响,近年来水旱灾害呈多发频发重发趋势。各县(市、区)堤防体系仍不够完善,许多新城区、开发区、乡镇和重点农田保护区堤防没闭合甚至未设防,部分堤防标准还较低,综合配套设施不够健全;各乡(镇)所在地中小河流,因投入少,防洪体系建设滞后问题更为突出;一批病险水库(闸)仍需除险加固;山洪灾害防治水平、防汛信息化水平有待提高;城区排涝能力明显偏低,洪涝灾害仍然是心腹大患。

(二)水资源供需矛盾仍较为突出。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对水的需求不断增长,一些地方水供需矛盾日趋尖锐,资源性和工程性缺水并存。全市水资源总量丰富,但随着新型城镇化、工业化进程加快,工程性缺水问题不断突显。全市城乡饮用水安全保障率、集中供水普及率有待提高。灌区配套和节水改造率较低,部分灌排泵站带病运行、效率低下等问题依然存在。抗旱应急水源储备不足,抗旱减灾能力相对薄弱,水旱灾害防御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

(三)水生态安全保障能力有待提升。局部地区水生态仍较脆弱,全市水土流失总面积约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67%,生产建设过程中人为因素造成的水土流失平均每年近3000公顷,且呈现递增和加速的趋势,特别是宁化等原中央苏区县、革命老区水土流失治理任务较为繁重。全市供水水库富营养化程度较高,部分河流水体遭受污染,在用水量增加的同时,废污水排放量也随之增加,水污染从城市向农村、从局部向全流域扩散的威胁正在加剧。

(四)水利体制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随着经济结构深入调整和社会持续转型,水利体制机制仍存在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不协调、不适应的问题,水资源要素对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倒逼机制尚未形成,水价在资源配置节约保护中的杠杆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全社会投入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活力需要进一步激发,有效保护水生态水环境的社会管理体制尚不完善,农田水利建设管理体制与农业经营方式变化还不相适应。

    

第三章  水利发展改革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水利工作方针,紧紧围绕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经济社会发展再上一个新台阶的目标要求,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加快建设,深化改革,加强管理,着力完善防洪减灾安全、水资源安全、水生态安全、水利体制机制保障等四大体系,为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新福建作出更大的贡献。

二、基本原则

  (一)统筹兼顾、协调发展。科学规划、统筹推进水利发展与水利改革,注重与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水资源管理控制指标、相关规划、主体功能区划、产业布局相衔接。

  (二)系统治理、绿色发展。坚持大中小微项目并举、新建扩建改建和除险加固并重,着力建设一批骨干蓄引调水工程、防洪排涝工程和重要水生态治理工程,加快解决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水灾害问题。

  (三)因地制宜、分区施策。针对城镇与农村、经济发达区与贫困地区及苏区老区、水资源丰富区与水资源贫乏区等的实际和特点,分别制定对策措施,优化建设布局,推动水利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共享发展成果。

  (四)节水优先、建管并重。坚持节水优先方针,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挖掘节水潜力,加强水资源、水生态保护。强化水利设施运行管理和维护,确保工程良性运行。

  (五)两手发力、协同治水。发挥公共财政对水利发展的主导作用,积极争取金融支持,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水利建设,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水利的良好氛围,形成政府社会协同治水兴水合力。

(六)改革创新、科技推动。加快水利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攻坚,破解制约水利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推进科技进步和水利信息化,以信息化推进水利现代化。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基本建成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相适应的防洪抗旱减灾体系、水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体系、水资源保护和河湖健康保障体系、有利于水利科学发展的制度体系,推进水治理体系和水治理能力现代化,提高水安全保障综合能力和水平,为三明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与保障。

  (一)防洪抗旱减灾目标。沙溪、金溪、尤溪及重要支流的重点河段堤防达到规定的防洪标准,三明市主城区达到3050年一遇,县级城区达到2030年一遇,重点乡镇、重点中小河流防洪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通过加强城市内河排涝设施建设,市区的旧城区达到10年一遇以上暴雨不漫溢,新城区达到20年一遇以上暴雨不漫溢;县(市、区)旧城区达到510年一遇以上暴雨不漫溢,新城区达到10年一遇以上暴雨不漫溢。

  (二)节水目标。全面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落实“三条红线”控制指标,深入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到2020年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26.62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到65立方米以下,平均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85%以上。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6以上。加快县城以上应急备用水源建设,生活生产用水得到有效保障。

  (三)城乡供水目标。全面保障城乡居民用水安全,城镇供水水源地水质全面达标;城镇供水保证率和应急供水能力进一步提高。农村集中供水率达到85%以上,水质达标率和供水保障程度进一步提高。

  (四)农村水利发展目标。加快大型灌区、重点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规划任务,农田水利基础设施条件进一步改善。新增农田有效灌溉面积3万亩,发展节水灌溉面积40万亩。推进农村小水电增效扩容与转型升级,新增农村水电装机容量2万千瓦。

  (五)水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按照省上统一部署,建设万里安全生态水系,全市重要江河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86%以上,县级以上城镇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95%。新增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100万亩。积极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试点城市、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工程、省级水生态文明示范县(市、区),加强水利风景区建设,为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提供优美的水生态环境。

  (六)水利改革管理目标。在水资源管理、河湖管理、水利投融资体制、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水利建设与管理体制等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明显进展,水利法治建设和科技创新得到强化,建立有利于水利发展的科学完善的水利制度体系。人才队伍素质进一步得到提升,水利公共服务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大幅度提高。

专栏2  “十三五”水利发展主要规划指标

发展

目标

指标

“十二五”

规划指标

“十三五”

规划指标

备注

节水

用水总量控制(亿m3

26.03

26.62

约束性

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

65

85

约束性

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m3

--

--

约束性

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

0.55

0.6

预期性

供水

新增供水能力(亿m3

--

 

预期性

农村自来水普及率

--

85

预期性

农村集中式供水人口比例(%

--

90

预期性

农村水利

新增农田有效灌溉面积(万亩)

3

3

预期性

发展节水灌溉面积(万亩)

35

40

预期性

新增农村水电装机容量(万kW

5

2

预期性

水资源生态保护

新增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万亩)

45

100

预期性

重要江河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

 

86

约束性

县级以上城镇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95

约束性

   

    四、总体布局

围绕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经济社会发展再上一个新台阶的目标要求,以保障水资源安全、防洪安全和水生态安全为重点,大中小微并举,开源节流并重,合理布局各类水利工程,着力完善水利基础设施,提高水利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保障能力。

(一)布局原则。根据我市水利特点及水利发展思路,确定水利发展布局遵循以下四个原则:一是水利发展布局要与经济社会发展格局相适应,针对不同的区域发展战略,体现水利对不同区域发展的支撑作用。二是流域与区域相结合,强调流域的整体性和系统性,突出流域与区域水利发展重点和要求。三是统筹城乡水利发展,既提高城市水利保障能力,又全面加强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四是分区域确定开发与保护,在注重水土资源开发和江河治理的同时,更加重视水资源节约保护、水土保持与河流生态修复。

(二)水利发展布局

1.流域水利发展布局:根据沙溪、金溪和尤溪三大流域的地理水文特点,以流域为单元,上下游左右岸统筹兼顾,系统治理,重点是继续开展城区、开发区及重要乡镇的防洪排涝工程和水源工程建设、重点中小河流综合治理及提升山洪灾害的防治能力等项目建设。

2.区域水利发展布局:按照《三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确定的“建设国家扶贫改革试验区,全力打造区域性中心城市,推进国家中小城市综合改革试点,提升美丽乡村建设水平”的区域发展思路,区域水利发展布局为城市水利和农村水利。一是城市水利:重点提高城市供水的保障能力,健全完善城市防洪排涝体系,加快城区防洪堤及排涝设施的建设,推进城区的水源建设。按照“河畅、水清、岸绿、安全、生态” 和“八个有” 的目标,大力开展城郊性河流万里安全生态水系建设,加强生态节水和治污力度,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全面建设节水防污型社会。二是农村水利:以确保江河防洪安澜和完善水资源配置格局及保护秀美山川构筑生态安全屏障为主线,重点加强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和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重点中小河流综合治理,强化山洪灾害防治,加快灌区节水改造,推进重点骨干水源工程及配套工程建设,严格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增强水源涵养和水土保持能力,加快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加快农村水电转型升级,推进安全生态水系建设,确保河流生命健康。

 

第四章 水利建设主要任务

 

  围绕完善防洪排涝安全体系、水资源保障体系和水生态安全体系,按照“确有需要、生态安全、可以持续”的原则,在科学论证的前提下,集中力量建设一批打基础、管长远、促发展、惠民生的水利工程,着力增强水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利服务能力。

  一、加快完善防洪排涝安全体系

以堤防建设为重点,充分发挥蓄水工程的调洪作用,构筑“上调下防,库堤结合,疏挡并举,滞泄并重”的防洪排涝安全体系,保障区域流域防洪排涝安全。

(一)加快推进堤防工程建设。一是深化工程前期论证工作,积极推进闽江上游三明生态工贸区防洪分洪工程在中央立项,加快建设步伐,保障区域防洪安全;二是加快实施“五江一溪”防洪工程。全面完成闽江上游尤溪流域防洪二期工程(大田段)、闽江上游尤溪流域防洪二期工程(尤溪段)、闽江上游金溪流域防洪三期工程、闽江防洪工程三明段(一期)、闽江上游沙溪流域防洪四期工程(三明段)等防洪工程的建设任务,新建及改扩建防洪堤150km三是继续推进其他重点河段防洪工程的前期工作,争取早日开工建设,进一步提高流域防灾减灾能力。包括闽江上游沙溪流域防洪四期(明溪段)、闽江上游沙溪流域防洪四期(永安段)、闽江防洪工程三明段(二期)、闽江防洪工程三明段(三期)及储备项目闽江上游沙溪流域防洪五期工程、闽江上游金溪流域防洪四期工程、闽江上游尤溪流域防洪三期工程;四是继续推进中小河流重点河段治理工程,实施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治理河段防洪排涝能力得到显著提升,供水条件和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十三五”期间拟实施58个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综合治理河长220km

(二)加快推进水库(闸)除险加固。加快实施列入规划的水库除险加固。积极开展常态化除险加固,在安全鉴定基础上继续实施新出险的水库除险加固,确保工程安全和正常使用。全面完成列入规划的12座中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恢复水库功能,充分发挥工程防洪、排涝、灌溉等各方面综合效益。

(三)加强水旱灾害防御体系建设。抓紧完善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强化信息共享和综合应用,扩大预警信息覆盖面。开展山洪灾害综合保障体系建设,增强重点地区应急抢险救援能力。加大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力度,采取综合治理措施,进一步提高抗灾水平。基本建成非工程措施与工程措施相结合的山洪灾害综合防治体系。按照省上防汛抗旱指挥系统(二期)工程的部署,继续推进系统升级改造工作,不断提高现代化和信息化水平,满足防汛抗旱保安的需求。

(四)加强城市防洪排涝工程建设。综合考虑河湖调节、滞蓄、外排等措施,加快完善堤防、涵闸、泵站、蓄滞洪区等城市水利设施,加快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加大河道清淤治理力度,增强雨洪调蓄能力,加快重点和重要城市防洪排涝工程达标建设步伐,着力解决城市内涝问题,增强城市防洪排涝抗旱减灾能力。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完善城市防洪排涝应急预案,加强城市洪水风险管理。

专栏3   加快完善防洪安全体系重点任务

1.防洪重大水利项目。闽江上游三明生态工贸区防洪分洪工程。

2.“五江一溪”防洪治理。闽江上游沙溪流域、尤溪流域、金溪流域防洪工程。

3.中小河流治理。58个项目。

4.病险水库(闸)除险加固。12座中小型水库除险加固。

5.山洪灾害防治。11条山洪灾害治理。

6.城市防洪排涝。12县(市、区)主城区项目。

    二、加快完善水资源保障体系

  以蓄水工程、引调水工程为支撑,加快推进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建设,提高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保障供水安全。

  (一)加快推进节水供水重大工程建设。按照全省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建设总体部署安排,加快建设明溪县黄沙坑水库、尤溪县兴头水库、沙县双溪水库、永安市溪源水库等工程,力争“十三五”期间全面建成发挥效益。深化工程前期论证工作,积极推进永安市三桂水库、泰宁县焦絮水库、大田下岩水库等重大项目的前期工作,加快建设步伐,保障区域供水安全。

  (二)实施一批重点引调水工程。在全面强化节水、增效、治污、环保、控需的前提下,建设一批重要引调水和河湖水系连通骨干工程,保障重要经济区和县城供水安全。加快三明市薯沙溪引调水工程建设进度,争取“十三五”期间早日建成发挥效益。推进宁化县隆陂水库引调水工程、建宁县王坪栋水库至武调火车站引调水工程、建宁县兰陂水库引调水工程、宁化县寨头里水库二期引水(黄地甲引水)等一批引调水工程建设。

  (三)加强重点水源工程建设。进一步增强城乡供水保障和应急能力。加快永安三桂、泰宁焦絮、大田下岩中型水库的前期论证,积极争取列入新一轮全国中型水库建设总体安排意见并加快实施,提高水资源调蓄能力。继续推进建设一批小型水库。对单一水源供水的县级以上城市,基本完成双水源建设。因地制宜加强各类抗旱水源工程建设,逐步完善重点旱区抗旱体系,保障乡镇居民基本生活和农民基本口粮田生产用水需求。充分挖掘抗旱潜力,通过科学配置和优化调度,发挥各类水源调节互补的抗旱作用。实施雨水集蓄工程,提高雨水集蓄能力,解决干旱期群众生活生产用水问题。

  (四)全面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通过工程改造、升级、配套、联网等方式,进一步提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水质合格率和供水保证率。在城镇周边地区,通过延伸供水管网,扩大供水范围,改善农村供水条件。在人口相对集中、有水源条件的地区,兴建一批跨村镇联片规模化集中供水工程,推进联村并网集中供水。实施小型集中供水和分散式供水工程的标准化改造。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加强水质检测能力建设,完善农村饮水工程水质检测监测体系,提升农村饮水安全监管水平。

(五)加强农田水利建设。进一步加强农业节水,大力发展节水灌溉,系统推进现代灌区建设,进一步提高渠系水利用效率。加快实施列入赣闽粤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规划内三明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在完成7批次25个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任务的同时,结合南方节水减排工程建设,以加强灌区末级渠系、田间工程配套和小微型水源工程建设为重点,加大中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力度,打通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加快推进重点中小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积极开展规模化节水灌溉工程建设。着力加强农业灌溉计量设施建设,完善灌区计量设施体系,提高农业灌溉用水计量率。

专栏4   加快完善水资源保障体系重点任务

1.中型水库工程。明溪县黄沙坑水库、尤溪县兴头水库、沙县双溪水库、永安市溪源水库、永安三桂水库、尤溪县汶潭水利枢纽工程、泰宁县焦絮水库、大田下岩水库

2.小型水库工程。推进三元区丁坑、大田县雪山、建宁县九华山等20座小型水库工程。

3.引调水工程。三明市薯沙溪引调水工程、宁化县隆陂水库引调水工程、建宁县王坪栋水库至武调火车站引调水工程、建宁县兰陂水库引调水工程、宁化县寨头里水库二期引水(黄地甲引水)、泰宁县瑞溪调城步溪。

4. 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涉及全市12个县市区,新增日供水能力15万吨,改造日供水能力60万吨。

5. 农田水利建设。重点实施三明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南方节水减排工程、重点中小型灌区节水改造及雨水集蓄工程。

    三、加快完善水生态安全体系

  以万里安全生态水系建设为重点,加大水资源保护工作力度,强化水土流失治理,加强水生态修复与保护,大力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打造人水和谐、环境优美的水生态文明示范区。

  (一)开展万里安全生态水系建设。围绕“五个目标”、“八个有”,从河水、河床、河滩、河岸四个方面着手,用生态方式改善河水、改良河床、恢复河滩、修复河岸,改善全市水系的水量、水质、水生态。全市所有城镇乡村所在地、重要饮用水源保护区、主要生态敏感区水系生态系统得到恢复,水量更充足、水流更自然、水质更良好。河岸和河床更加丰富多样,水系生态结构更加完整。

  (二)加大水资源保护工作力度。完善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制度,加强水功能区水质监测和管理。强化水库水源地保护与治理,加强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入河排污口监管,推进水生态文明试点建设,推进重点河段及湖库水生态系统修复与保护,加强水资源、水生态监测分析工作。开展县级以上水库水源地水资源保护建设。

(三)加强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水利部门“十三五”水土流失治理目标是完成治理面积100万亩,全市水土流失区林草覆盖率增加10%以上,水土流失治理区土壤侵蚀量减少50%以上,重点水土流失治理区减沙率达20%以上,治理区防洪减灾能力得到进一步加强,农业生产条件和人居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

(四)推进农村河塘综合整治。以“引排顺畅、水源互济、灌溉保障、水清岸绿”为目标,开展农村小河道、小河沟、小塘坝、小湖泊的清淤疏浚、岸坡整治、河渠连通等集中整治,建设生态河塘,完善农业灌溉排水体系,提高农村地区水源调配能力、防灾减灾能力、河湖保护能力,改善农村生活环境和河流生态。

(五)加快农村水电转型升级。继续推进农村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鼓励退出严重影响生态环境且不具备修复条件的老旧小水电站,开展农村水电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推动小水电精准扶贫。以中小河流水能资源开发和绿色小水电建设为重点,积极探索水能资源开发管理新模式。

专栏5   加快完善水生态保护体系重点任务

1.万里安全生态水系建设。实施安全生态水系64条,综合治理河长650km

2.水库水源地水资源保护完成十二县(市、区)县级以上水库水源地水资源保护。

3.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00万亩

4.农村水电转型升级。完成42座农村水电站增效扩容;鼓励小水电报废退出、恢复河道。

 

第五章 水利改革管理主要任务

 

构建防洪减灾安全、水资源安全、水生态安全支撑保障,不仅要靠坚实的工程基础,更要靠健全的水利体制机制体系,必须深化改革、创新管理,重点任务包括推进水资源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加强水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探索水利投融资机制改革、深化水利建设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建立和完善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强化水利法治建设和科技创新等六个方面。

一、推进水资源管理体制机制改革

  全面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强化全市水资源“三条红线”管理,建立事权清晰、分工明确、运转协调的水资源管理体制,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一)落实和完善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进一步完善市、县两级行政区域的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建立健全全市水资源管理系统和水资源开发利用监测预警机制。强化全市水资源“三条红线”管理,严格按照《三明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开展考评考核,对取用水总量已达到或超过控制指标的县(市、区),暂停审批建设项目新增取水。推动建立规划水资源论证制度,把水资源论证作为产业布局、城市建设、区域发展等规划审批的重要前置条件。进一步完善重大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涉及公众利益的重大建设项目,应充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

(二)健全完善水资源管理体制机制。依托省、市、县三级水资源管理委员会,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对城乡供水、水资源综合利用、水环境治理等实行统一规划、协调实施。探索建立流域管理与行政区域管理相结合的水资源管理体制,明晰流域内各区域的管理事权划分,强化流域综合管理,建立健全节水激励机制,严厉查处违法取水行为。

二、加强水生态文明制度建设

  加快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是在更深层次、更广范围、更高水平上推动民生水利新发展的重要任务,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必须加快水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促进和保障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实现人水和谐。

  (一)建立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按照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水资源费征收标准政策,适时调整全市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积极开展生态补偿试点,制定有关指导意见,探索建立江河源头区、重要水源地和重要水生态修复治理区生态补偿机制和流域上下游不同区域的生态补偿协商机制。开展水权交易试点,鼓励和引导地区间、用水户间多种形式的水权流转方式。

  (二)探索水生态文明建设模式。通过开展水生态文明城县(市、区)试点和示范、推进水利风景区建设、创建美丽河流、建设水保生态村等方式,探索符合三明市水资源条件的水生态文明建设模式。

(三)完善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和治理机制。学习推广“长汀经验”,提升水土流失治理水平。全面落实《福建省水土流失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财综〔20148号),强化征收使用管理。依法划定全市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控制新增人为水土流失。建成全市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系统,提升预防监督水平。推行以户承包、联户承包、拍卖治理、股份合作等水土流失治理模式,落实地方政府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和考核制度。

(四)强化河湖管理与保护。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重要流域保护管理切实保障水安全的若干意见》(闽政〔201427号),全面建立“河长制”,落实河湖管护主体、责任和经费,完善河湖管护标准体系和监督考核机制;建立“一条岸线”、“河岸生态保护、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地下水警戒保护三条蓝线”。积极运用卫星遥感等先进技术强化河湖监控,依法查处非法侵占河湖及非法采砂等行为。

三、探索水利投融资机制改革。一是不断健全公共财政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积极争取各级财政加大对水利的投入,进一步落实好土地出让收益计提农田水利建设基金的政策。二是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投入水利建设,全面贯彻落实有关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水利工程建设运营的政策措施,充实完善水利PPP项目库,加强宣传推介,推进水利PPP项目签约落地。加强与省水投集团等水利投融资平台合作,发挥其引领投资的重要作用。三是改进水利投资管理,适应财政转移支付政策调整,对农村饮水安全、中小河流治理等面广量大的小型水利项目,将责任、权力、资金、任务落实到县,由各县落实到具体项目,地方政府对项目审批、建设实施负总责,市级有关部门配合省上相关部门加强行业指导和行政监督。加强水利投资使用监管,完善水利重大项目稽查和水利投资项目后评价及绩效评价制度,提高投资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四是建立符合市场导向的水价形成机制,推动建立水利工程公益性供水政府补偿、经营性供水更多考虑市场供求关系的定价机制,促进节约用水,保障水利工程良性运行。完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加快落实灌排工程运行维护经费财政补助政策,推进水利设施管护机制和资金保证机制改革,形成农业用水户合理承担、政府予以适当补助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充分考虑供水成本、市场供求、资源稀缺、环境保护等综合因素,推进阶梯价格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合理确定非农业供水价格,为社会资本进入水利市场创造条件。

四、深化水利建设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提高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水平,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充分发挥水利工程效益,推进水利设施建设、管理、养护责任体系建立,推动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专业化、市场化和社会化发展。

  (一)创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模式。因地制宜推行水利工程代建制、设计施工总承包等模式,实行专业化社会化建设管理。对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可推行集中建设管理模式,按县域或项目类型集中组建项目法人。对比较分散的小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在统一规划和建设标准的前提下,可由具备条件的乡镇、村级组织和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等组建项目法人或组织实施,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对其业务指导和监管,加快建成全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信息平台。

  (二)加强水能资源开发管理。在保护生态和农民利益前提下,统筹兼顾防洪、灌溉、供水、发电、航运等功能,科学制定规划。按照“谁投资、谁管理、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加强水能资源开发管理,规范开发许可,强化水电安全监管,鼓励和支持老旧水电站实施技术改造和转型升级,开展绿色水电站建设,探索建立生态电价和对安全隐患重、生态影响大的水电站退出和报废机制。

  (三)强化水利工程质量安全与市场监管。推行水利建设项目招投标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交易,开展电子招标试点,探索建立公共资源、监督管理、市场交易三个平台。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加快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明委〔20147号),加快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完善市、县两级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同时,按照工程规模和重要程度划分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事权,严格落实各级质量与安全责任制,推进第三方强制性检测。

  (四)深化国有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健全水利工程运行维护经费保障机制,尽快将公益性、准公益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基本支出和维修养护经费落实到位,继续推进管养分离,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由专业化队伍承担工程维修养护,积极培育并逐步规范维修养护市场。建成全市水库大坝管理信息平台,动态掌握水库大坝安全信息;开展全市水库公益性、准公益性和经营性分类定性,实行水库除险加固常态化管理。

(五)创新农村小型水利工程运行管护机制。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明确小型水利工程所有权和使用权,落实管护主体、责任和经费。建立管护经费保障机制,小型水利工程的管护经费原则上由工程产权所有者负担,财政给予适当补助,财政补助资金管理采取“定额补助、乡统村用”。

五、持续提升水利行业能力。围绕加强水利建设、改革和管理的需要,加强规划和基础工作,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增强基层水利建设和管理能力,推进水利信息化建设,提高水利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水平。

  (一)加强水利规划和基础工作。进一步完善水利规划体系,编制完善流域综合、流域防洪、水资源保护、采砂管理、岸线利用管理、水利工程建设等规划,加强规划指导和约束作用。围绕优化城镇布局和产业布局,加快重点区域、流域水利综合规划及专项规划编制,适应“多规合一”要求。围绕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加快水利前期论证工作,妥善解决好工程建设中移民征地、生态环境等问题,合理确定工程建设方案,积极做好前期项目储备。

  (二)加强水利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实施和推进水利人才战略,不断创新水利人才培养、考核评价、选拔使用和引进发展工作机制,健全水利人才向基层水利流动、向艰苦地区和岗位流动、在水利一线创业的激励保障机制,为水利人才队伍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三)充分发挥基层乡镇水利工作站作用。建立健全乡镇水利工作站,负责辖区内的水资源管理与保护、防汛抗旱、农田水利建设和管理、水利科技推广等工作。建立经费保障机制,人员经费和业务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因地制宜开展基层乡镇水利工作站能力建设,鼓励支持应届毕业生到基层乡镇水利工作站工作,探索大学生“基层水官”制度,对有基层水利工作经历的人员,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优先招录。规范配齐基层水利服务机构人员,落实办公场所,配备必要的技术设备和交通工具。

(四)加强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和专业化服务队伍建设。培育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示范带动,探索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向农村经济组织、专业化合作社等多元方向发展,发挥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在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和管理中的作用。探索基层防汛抗旱、灌溉排水、农村供水、水土保持等专业化服务组织建设,构建完善的基层水利专业化服务体系,完善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建设管护机制。

六、强化水利法治建设和科技创新

  (一)全面加强水行政执法。全面推进水利综合执法,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水行政执法体制,强化专职水行政执法队伍和能力建设。建立健全流域与区域、水利部门与相关部门的联合执法机制,加大现场执法力度,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建立健全执法网络,下移执法监管重心,充实基层执法力量,健全水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

(二)深化水利科技体制改革。建立健全鼓励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水利科技体制机制,大力提高科技在水利发展中的贡献率。加强实用技术推广和应用,推动信息化与水利现代化深度融合,健全水利人才引进培养机制和水利科技资源平台共享机制。

 

第六章  投资估算

 

  按照“十三五”水利改革发展目标任务,根据相关规划、重点工程前期工作以及各地投资需求,分析预测争取中央资金和地方投入可能,综合平衡、合理确定“十三五”全市水利建设项目和投资规模。

  一、建设项目与投资

  “十三五”期间,推进防洪排涝安全保障工程、水资源安全保障工程、水生态安全保障工程和水利机制体制等四大类项目建设,规划总投资217.11亿元,计划投资180.68亿元。

(一)防洪减灾安全保障工程。规划总投资100.38亿元,“十三五”计划投资91.19亿元。

1.防洪减灾重大项目。即闽江上游三明生态工贸区防洪分洪,规划总投资41.2亿元,“十三五”计划投资41.2亿元。

  2.“五江一溪”防洪工程。续建闽江上游尤溪流域防洪二期工程(大田段)、闽江上游尤溪流域防洪二期工程(尤溪段)、闽江上游金溪流域防洪三期工程、闽江防洪工程三明段(一期)、闽江上游沙溪流域防洪四期工程(三明段);新建闽江上游沙溪流域防洪四期(明溪段)、闽江上游沙溪流域防洪四期(永安段)、闽江防洪工程三明段(二期)、闽江防洪工程三明段(三期),规划总投资31亿元,“十三五”计划投资23.3亿元。

  3.中小河流及重点县治理。推进58个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综合治理河长220公里,规划总投资17.33亿元,“十三五”计划投资15.85亿元。

  4.病险水库(闸)除险加固。推进病险水库常态化除险加固,实施12座中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其中中型水库2座即沙县官昌水库和清流县琴源水库,规划总投资1.265亿元,“十三五”计划投资1.265亿元。

  5.山洪灾害防治。山洪灾害防治包括山洪沟治理、抗旱应急水源工程等,规划总投资1.32亿元,“十三五”计划投资1.32亿元。

  6.城市防洪排涝。计划实施十二县(市、区)城区防洪排涝工程,规划总投资8.26亿元,“十三五”计划投资8.26亿元。

  (二)水资源安全保障工程。规划总投资93.39亿元,“十三五”计划投资66.16亿元。

  1.中型水库。包括续建明溪黄沙坑水库、尤溪兴头水库、沙县双溪水库、永安溪源水库,新建永安市三桂水库、尤溪县汶潭水利枢纽工程、泰宁县焦絮水库、大田下岩水库,规划总投资28.36亿元,“十三五”计划投资19.58亿元。

  2.引调水工程。包括三明市薯沙溪引调水工程、宁化县隆陂水库引调水工程、建宁县王坪栋水库至武调火车站引调水工程、建宁县兰陂水库引调水工程、宁化县寨头里水库二期引水(黄地甲引水)、泰宁县瑞溪调城步溪,规划总投资4.69亿元,“十三五”计划投资2.95亿元。

  3.小型水库。20座,包括三明经济开发区丁坑水库,大田县雪山水库、济上水库、下坑水库,永安市逢溪水库,建宁县九华山水库、山口水库,将乐县桃源水库、大拔水库,明溪县俞云际水库、山坑水库,尤溪县文坑水库、桂坑水库、大王坪水库,清流县流水水库、新甲水库,泰宁县里家源水库、崇化水库,沙县土桥水库,规划总投资13.38亿元,“十三五”计划投资12.79亿元。

  4.三明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涉及12个县(市、区),规划总投资12.85亿元,“十三五”计划投资9.8亿元。

  5.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涉及12个县(市、区),新增日供水能力15万吨,改造日供水能力60万吨。规划总投资7.09亿元,“十三五”计划投资7.09亿元。

  6.农田水利工程。包括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南方节水减排(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雨水集蓄等项目,规划总投资23.8亿元,“十三五”计划投资13.93亿元。其中:重点中型灌区总投资3.01亿元,“十三五”计划投资1.01亿元;南方节水减排工程(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总投资18.79亿元,“十三五”计划投资10.91亿元;雨水集蓄工程总投资2亿元,“十三五”计划投资2亿元。

  (三)水生态安全保障工程。规划总投资22.79亿元,“十三五”计划投资22.79亿元。

  1.万里安全生态水系建设工程。按照“放进来、靠过去、调过来”原则,完成55条河流与三明生态工贸区安全生态水系示范区项目建设任务,规划总投资9.56亿元,“十三五”计划投资9.56亿元。

  2.水库水源地水资源保护工程。推进十二县(市、区)县级以上饮用水源地保护工程,规划总投资0.3亿元,“十三五”计划投资0.3亿元。

  3.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程。综合治理面积100万亩,规划总投资7.58亿元,“十三五”计划投资7.58亿元。

  4.农村水电转型升级。完成44座农村水电站增效扩容。规划总投资5.35亿元,“十三五”计划投资5.35亿元。

  (四)水利机制体制保障。包括水文基础设施、水利信息化建设、基层水利单位能力建设等,总投资0.5亿元,“十三五”计划投资0.5亿元。

二、投资分析。“十三五”期间,全市水利项目规划总投资217.11亿元,其中,“十三五”计划投资180.68亿元,占83.2%。按项目类别划分,防洪减灾安全保障工程总投资100.38亿元、占46.9%,计划投资91.19亿元、占50.5%;水资源安全保障工程总投资93.39亿元、占42.2%,计划投资66.16亿元、占36.5%;水生态安全保障工程总投资22.79亿元、占10.6%,计划投资22.79亿元、占12.6%;水利机制体制保障总投资0.5亿元、占0.2%,计划投资0.5亿元、占0.2%

 

第七章   保障措施

 

  “十三五”时期,水利建设任务重、投资规模大、改革管理要求高,要切实采取有力措施,确保规划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要根据全市“十三五”水利改革发展的总体部署,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制定当地“十三五”水利规划,逐年安排落实年度计划,统筹兼顾,精心组织,加强协调,切实做好规划组织实施工作。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水利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发挥政府在水利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建立健全重大水利项目联席会议制度,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前期、移民征迁、资金筹措等问题。各级水利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发挥主体作用,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注重衔接,强化协调,扎实推进水利改革发展各项工作。

  二、落实目标责任。市县两级要层层分解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的目标任务,将主要目标指标纳入各级政府工作目标体系,建立健全问责制度。各级水利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建立有效工作机制,抓好水利改革发展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健全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对水利改革发展主要目标指标完成情况的考核,定期开展规划执行情况总结评估工作。

  三、加大投入力度。及时了解中央和省上资金投向,做好前期工作,发挥区域优势,积极争取中央和省上资金倾斜支持。市县财政要把水利作为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领域,进一步加大财政对水利的投入力度。大力实施水利PPP项目,引导社会资本广泛参与水利建设。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债券、国家专项建设基金、专项贷款、一般性贷款、过桥贷款、金融债券等资金,解决建设资金缺口。加强水利资金使用管理,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强化资金运行内控机制,加强审计、稽查和检查,确保资金安全。

  四、严格建设管理。健全前期机制,按照“一个项目、一笔经费、一套人马”扎实有序推进前期工作,做好用地用林指标、移民安置规划等相关工作。规范设计市场,加大设计投入,深化方案论证,强化技术评审,开展设计考核。进一步简化审批手续,加快前期进度。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工程验收制。依据国家有关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从建设程序、规范管理、建设进度、建设质量等方面,加强对在建项目的督促检查工作,严格工程建设全过程质量控制,着力在工程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各个环节加强工程质量的控制。落实项目竣工验收制度,确保工程良性运行。

五、推进改革创新。加大水利重点领域改革攻坚力度,着力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水治理制度体系。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统筹协调改革任务,细化实化改革措施,在水行政审批、水权水市场机制、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水利投融资体制等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大胆探索,勇于创新。加强对改革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确保各项改革目标任务有效落实,以改革促发展,加快形成充满活力、富有效率、创新发展的水利体制机制。

六、促进公众参与。把水利纳入公益性宣传范围,大力宣传“洁水”观念,持久开展水利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的水患意识、节水意识、水资源保护意识、水生态意识,为水利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积极推进水利政务公开,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的决策机制,引导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水利建设和管理,鼓励社会监督水利工作,形成治水兴水合力。

 

附件:三明市水利“十三五”规划重大项目汇总表


附件

三明市水利“十三五”规划重大项目汇总表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

(万元)

2015年底

累计完成投资

(万元

三明市“十三五”计划投资

(万元)

 

总计

2169126

 

1804884

闽江上游原中央苏区三明生态工贸区防洪分洪工程

412000

 

412000

防洪工程

310103

77000

233013

水库工程

447376

95722

321654

(一)

中型水库

315619

89819

195800

(二)

小型水库(19座)

131757

5903

125854

三明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

128516

 

98000

中小河流治理工程(58项)

173324

 

158528

万里安全生态水系建设工程

95646

 

95646

治涝工程

82569

 

82569

引调水工程

46926

 

29526

中小型水库除险加固(12座)

12650

 

12650

(一)

中型(2座)

10500

 

10500

(二)

小型(10座)

2150

 

2150

山洪灾害防治

13200

 

13200

十一

水土保持工程

75798

 

75798

十二

农村水电转型升级

53500

 

53500

十三

水库水源地及水资源保护建设

3000

 

3000

十四

农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

70987

 

70987

十五

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

(南方节水减排)

187908

 

109190

十六

重点中型灌区

30112

 

10112

十七

雨水积蓄

20091

 

20091

十八

基层水利单位能力建设

5420

 

5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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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