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三明市“十三五”生态文明建设专项规划》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9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三明市“十三五”生态文明建设
专 项 规 划
2016年9月
目 录
前 言.............................................. 4
第一章 建设现状.................................... 5
第一节 “十二五”生态文明建设成就.............. 5
第二节 生态文明建设面临的形势.................. 8
第二章 总体要求..................................... 9
第一节 指导思想................................. 9
第二节 基本原则................................ 10
第三节 建设目标................................ 11
第三章 主要任务.................................... 14
第一节 优化国土开发格局........................ 14
第二节 推动产业绿色转型........................ 19
第三节 集约利用能源资源........................ 23
第四节 加强生态建设保护........................ 26
第五节 推进体制机制改革........................ 33
第六节 大力弘扬生态文化........................ 35
第四章 保障机制.................................... 37
第一节 组织领导................................ 37
第二节 法制建设................................ 38
第三节 要素保障................................ 38
第四节 项目带动................................ 38
第五节 督促落实................................ 39
前 言
党的十八大明确指出,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必须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生态资源是三明最宝贵的资源,生态优势是三明最具竞争力的优势。近年来,三明市大力实施生态市战略,积极开展国家级生态市、国家森林城市等示范创建,2014年10月,市委八届八次全会确立了“念好发展经,画好山水画”工作主题,先后印发了《关于深化三明南方林区生态文明建设综合配套改革的实施意见》《三明市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全面落实中央、省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体制改革的各项要求,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努力在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
本规划以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以及《三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为主要编制依据,进一步明确了“十三五”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是推进实施生态市战略、加快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行动指南。规划期限为2016—2020年。
第一章 建设现状
“十二五”以来,我市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形成了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协调推进的良好态势,为“十三五”时期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奠定了良好基础。
第一节 “十二五”生态文明建设成就
“十二五”期间,生态文明建设的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基本实现了规划目标,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成效明显。
一、生态创建稳步推进。国家级生态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和国家森林城市等创建工作协同推进,我市被列为国家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获省级生态市称号,入围全国生态城市竞争力十强。泰宁县成为全省首批国家生态县,明溪、建宁通过国家生态县技术评估;全市87.7%的乡镇达到国家级生态乡镇标准,88.1%的村达到市级以上生态村标准;4个村入选全国美丽乡村创建试点乡村,13个村列入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全市建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16个。
二、环境治理力度加大。全市完成“四绿”工程52.2万亩,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3.1%,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4平方米,主要交通干线道路可绿化里程绿化率达95%以上。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66.5万亩,23个矿山“青山挂白”治理点完成治理面积63.79万平方米,尤溪县被命名为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县。“十二五”期间,全市共实施减排项目827个,脱硫、脱硝工程61个,削减二氧化硫3.9万吨、氮氧化物6905.5吨、烟粉尘8752.9吨。饮用水源保护、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业污染防治、生活污染治理力度加大,实施流域重点治理项目190个,累计完成投资17.5亿元,全市城区及129个乡镇基本实现污水集中处理,418个村庄完成村容村貌整治。
三、环境质量保持稳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逐年下降,单位GDP能耗累计下降28.4%。市区环境空气质量Ⅰ、Ⅱ级天数达标率97.2%,空气优良率连续5年逐年提高,10个县(市)环境空气质量均达到或优于国家二级标准。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99%以上,市区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辖区三条主要水系17个省控断面水质达标率98%以上。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75.89%。
四、环境监管不断加强。落实环境监管能力建设三年行动方案,推进水质自动站、环境监测站标准化、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的建立,大气、水、噪声等监测网络不断完善,全市共布设地表水常规水质监测断面17个,县级以上集中饮水水源监测点21个,改造城市空气自动站10个。扎实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3.44万人次,排查企业1.33万家次,挂牌督办违法企业82家次,有效遏制了环境违法行为。
五、生态制度不断完善。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三明南方林区生态文明建设综合配套改革启动实施,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排污权交易等三项生态环保领域改革得到中央和省深改办肯定,“河长制”工作在全省推广,在全省率先开展生态综合执法、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等试点工作,建立了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取消列入重点生态功能区和农产品主产区的8个县的地区生产总值考核,实行农业优先和生态保护优先的绩效考评方式。启动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
专栏1 三明市“十二五”生态市建设主要目标完成情况
序号 |
名 称 |
单位 |
国家级 生态市指标 |
2015年 规划目标 |
2015年 完成情况 |
指标属性 |
|
经济发展 |
1 |
农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 |
元/人 |
≥8000 |
11750 |
12806 |
约束性指标 |
2 |
第三产业占GDP比例 |
% |
≥40 |
≥40 |
34.2 |
参考性指标 |
|
3 |
单位GDP能耗 |
吨标煤/万元 |
≤0.9 |
≤0.9 |
0.802 |
约束性指标 |
|
4 |
单位工业增加值新鲜水耗 |
立方米/万元 |
≤20 |
≤20 |
103 |
约束性指标 |
|
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 |
≥0.55 |
0.6 |
0.575 |
||||
5 |
应当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企业通过验收的比例 |
% |
100 |
100 |
100 |
约束性指标 |
|
生态环境保护 |
6 |
森林覆盖率 |
% |
≥70 |
≥74.5 |
75.89 |
约束性指标 |
7 |
受保护地区占国土面积比例 |
% |
≥17 |
≥17 |
21.72 |
约束性指标 |
|
8 |
空气环境质量 |
—— |
达到功能区标准 |
达标 |
达标,优良天数98.6% |
约束性指标 |
|
9 |
水环境质量 |
—— |
达到功能区标准,且城市无劣V类水体 |
达标 |
达标,水质达标率99% |
约束性指标 |
|
10 |
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 化学需氧量(COD) 二氧化硫(SO2) |
千克/万元(GDP) |
<4.0 <5.0 |
<4.0 <5.0 |
2.84 2.41 |
约束性指标 |
|
11 |
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 |
% |
100 |
100 |
100 |
约束性指标 |
|
12 |
城市污水处理率 |
% |
≥85 |
≥85 |
85.2 |
约束性指标 |
|
工业用水重复率 |
≥80 |
85 |
91 |
||||
13 |
噪声环境质量 |
—— |
达到功能区 标准 |
达标 |
达标,属较好等级 |
约束性指标 |
|
14 |
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 |
% |
≥90 ≥90 |
≥95 ≥90 |
98.5 98.4 |
约束性指标 |
|
15 |
城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 |
平方米 |
≥11 |
≥12.5 |
14 |
约束性指标 |
|
16 |
环境保护投资占GDP的比重 |
% |
≥3.5 |
≥3.5 |
3.8 |
约束性指标 |
|
社会进步 |
17 |
城市化水平 |
% |
≥55 |
≥55 |
56.3 |
参考性指标 |
18 |
公众对环境的满意率 |
% |
>90 |
>90 |
94.6 |
参考性指标 |
第二节 生态文明建设面临的形势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坚期,是进一步加快发展的重大战略机遇期,三明作为“全国最绿省份的最绿城市”,在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中肩负着先行先试、引领示范的历史使命。
当前,中央不断完善生态文明建设的顶层设计,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路线图和时间表日益明晰,全省上下不遗余力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追求生态文明成为社会的广泛共识,我市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具备良好的先天基础和政策环境。但是,我们也要清醒认识到,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三明生态环境保护的压力和难度加大,实现“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目标任务艰巨。主要表现在:一是保护与发展的矛盾不可避免。“十三五”时期,三明要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战略目标,必须保持经济的中高速增长和一定的投资强度,特别是我市产业重型化特征明显,发展经济必然会占用较多的生态空间和环境容量,我们将面临加快发展和加强保护双重压力的挑战。二是群众对生态环境的要求不断提高。随着社会发展,社会公众对环境质量认知度和期望值越来越高,环境风险防范的意识越来越强,对饮水安全、垃圾处理、雾霾扬尘、噪声污染等与自身健康相关的生态诉求日益强烈,环境问题成为引发社会风险的重要因素之一。三是局部性环境问题较为突出。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良好,但流域性、区域性、行业性污染问题仍然突出,Ⅰ、Ⅱ类的优质水比例呈下降趋势,污染源有进一步向源头化、支流化发展趋势,东牙溪水库富营养化趋势加剧,沙溪流域水质超标现象时有发生。市区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较大,空气质量处于全省落后位置,特别是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实施后,大气污染防治压力将进一步加大。四是生态制度和生态文化建设仍需加强。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不够完善,责任约束机制落实力度需要加强,生态文化尚需精心培育,公众生态保护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第二章 总体要求
完善绿色发展理念,破解发展难题,厚植发展优势,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第一节 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福建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念好发展经,画好山水画”工作主题,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以绿色循环低碳发展为途径,以正确处理人与自然关系为核心,以解决生态环境领域突出问题为导向,协同推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和绿色化,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致力打造“水净、河清、天蓝、地绿、居怡”的美丽三明,建成生态空间合理、产业绿色低碳、资源高效利用、生态环境优良、群众满意认可的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
第二节 基本原则
一、构建绿色布局。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结构,将生态文明理念融入工业化、城镇化的各方面和全过程,强化重点产业布局、城镇规划建设的资源环境指标约束,促进生产空间集聚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形成与主体功能定位相适应的城镇化格局、农业发展格局、生态安全格局。
二、加快绿色转型。坚持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致力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加强创新驱动能力建设,从生产、流通、分配、消费的全过程入手,制定从严从紧的环境政策,倒逼和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实现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
三、共享绿色福利。加强自然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持续抓好宜居环境建设,提升优质生态产品的供给能力,打造城乡人居环境建设示范区,满足群众对良好生态环境的期盼,让人民群众共建共享生态文明建设成果。
四、树立绿色导向。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理念,强化考核评价和市场驱动,加强制度配套衔接,探索形成生态文明建设的新模式、新途径,在生态文明制度创新上先行先试。
第三节 建设目标
到2020年,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建设取得重大进展,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显著提升,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初步形成,生态环境质量保持全省前列,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
——国土空间格局进一步优化。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城镇化格局、农业发展格局、生态安全格局基本形成,城镇布局和形态更加优化,绿色低碳的城镇运营模式基本形成,经济、人口布局更加合理。“十三五”期间,新增建设用地控制在15万亩以内(不突破省下达指标),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占国土面积比重45%以上。
——资源利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强度和能耗强度均控制在省下达的指标范围内,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9%,年用水总量控制在26.62亿立方以内,全市平均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85%以上,万元GDP用水量降低到130立方米以下,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0.6,基本实现农业生产生态化、工业生产清洁化、服务业发展优质化。
——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主要污染物减排总量控制在省下达指标范围内,市区空气质量达到二级以上标准的天数比例保持在95%以上,PM2.5年均浓度不高于0.035毫克/立方米,全市主要河流好于Ⅲ类水质的比例达到100%,全面消除劣V类水。市县污水处理率达到90%以上,市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8%以上。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44%以上,绿地率达40%以上,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4.2平方米以上。
——生态屏障作用进一步增强。生态建设与生态修复持续推进,森林覆盖率保持在73.87%以上,森林蓄积量达1.63亿立方米,林分树种结构优化,森林固碳、涵养水源能力明显增强。自然保护区占国土面积比例达6.97%以上。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治理,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260万亩以上,水土流失面积占土地面积比重控制在8.57%以内。防灾减灾体系不断完善,应对气候变化能力不断增强。
——生态制度体系进一步健全。基本形成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损害赔偿、责任追究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考核评价体系、资源环境保护与管理制度、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等关键制度建设取得突破。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深入人心,生态文明成为社会主流价值观,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求相适应。
专栏2 三明市“十三五”生态文明建设主要目标
序号 |
指标名称 |
单位 |
2015年 |
2020年目标 |
指标属性 |
|
1 |
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 |
% |
〔20〕 |
完成省 下达指标 |
约束性 |
|
2 |
单位GDP能源消耗降低 |
% |
12.17 |
控制在省下达指标内 |
约束性 |
|
3 |
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 |
% |
14.5 |
19 |
约束性 |
|
4 |
单位GDP用地面积 |
亩/万元 |
0.07 |
比“十二五”末下降20% |
预期性 |
|
5 |
万元GDP用水量 |
立方米 |
155 |
≤130 |
约束性 |
|
6 |
年用水总量 |
亿立方米 |
25.22 |
26.62 |
约束性 |
|
7 |
农业灌溉用水有效系数 |
% |
0.574 |
≥0.6 |
预期性 |
|
8 |
耕地保有量 |
万亩 |
292.06 |
不低于省下达指标 |
约束性 |
|
9 |
新增建设用地规模 |
万亩 |
2.71 |
〔15〕,不突破省下达指标 |
约束性 |
|
10 |
主要污染物排放量 |
化学需氧量 |
吨 |
48735 |
控制在省下达的指标内 |
约束性 |
氨氮 |
吨 |
5520 |
约束性 |
|||
二氧化硫 |
吨 |
41285 |
约束性 |
|||
氮氧化物 |
吨 |
37448 |
约束性 |
|||
11 |
空气质量 |
城市优良空气天数比例 |
% |
98.6 |
≥95 |
约束性 |
城市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 |
毫克/立方米 |
0.03 |
≤0.035 |
约束性 |
||
12 |
主要河流 |
好于Ⅲ类水体比例 |
% |
99 |
100 |
约束性 |
劣V类水体比例 |
% |
0 |
0 |
约束性 |
||
13 |
市县污水处理率 |
% |
85.2 |
90 |
预期性 |
|
14 |
市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 |
98.5 |
≥98 |
预期性 |
|
15 |
耕地土壤环境质量达标率 |
% |
/ |
≥82 |
预期性 |
|
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 |
% |
/ |
≥90 |
预期性 |
||
16 |
森林覆盖率 |
% |
75.89 |
73.87 |
约束性 |
|
17 |
森林蓄积量 |
亿立方米 |
1.62 |
1.63 |
约束性 |
|
18 |
水土流失面积占土地面积比重 |
% |
9.07 |
≤8.57 |
约束性 |
|
19 |
受保护地区占土地面积比例 |
% |
21.72 |
≥25 |
预期性 |
注:〔 〕为五年累计数。
第三章 主要任务
第一节 优化国土开发格局
全面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优化城镇布局和产业布局,强化空间规划体系的引导和管控,构建科学合理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格局。
一、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
(一)落实主体功能定位。根据城市化地区、农产品主产区、重点生态功能区等不同主体功能区定位,加快调整完善财政、产业、投资、人口流动、建设用地、资源开发、环境保护等政策,严格按照主体功能定位优化区域规划、重大项目布局,对不同主体功能区的产业项目实行差别化市场准入政策,探索在限制开发、禁止开发的重点生态功能区实行产业准入负面清单。推动三明生态工贸区等重点开发区域加快要素、产业、人口集聚,大力发展优势主导产业,打造高端产业及要素集聚平台。引导6个农产品主产区县、2个重点生态功能区县的人口、要素向县城集聚,限制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化和城市化开发,重点发展绿色生态产业,打造生态低碳发展示范区。严格控制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重要饮用水源地等禁止开发区域人类活动,促进人口、产业向其他区域有序转移。支持泰宁县国家主体功能区建设试点示范工作,争取列入国家公园体制试点。
专栏3 三明市主体功能区及省级以上禁止开发区域名录
定位 |
类 别 |
区域或名录 |
重 点 开 发 |
重点开发区域 |
梅列区、三元区、永安市、沙县 |
重点开发城镇 |
明溪县:雪峰镇、城关乡、瀚仙镇、沙溪乡;清流县:龙津镇、嵩口镇; 宁化县:翠江镇、城郊乡、石壁镇、城南乡;建宁县:濉溪镇、里心镇; 泰宁县:杉城镇、朱口镇;将乐县:古镛镇、水南镇、万安镇、余坊乡; 尤溪县:城关镇、梅仙镇、西城镇;大田县:均溪镇、太华镇、上京镇、 石牌镇 |
|
限 制 开 发 |
农产品主产区 |
宁化县、尤溪县、将乐县、明溪县、清流县、建宁县 |
重点生态功能区 |
泰宁县、大田县 |
|
生态乡镇 |
永安市:安砂镇、罗坊乡、青水畲族乡、槐南乡、上坪乡、小陶镇; 沙县:南阳乡、郑湖乡、南霞乡、大洛镇、湖源乡、高桥镇、夏茂镇 |
|
禁 止 开 发 |
自然保护区 |
君子峰、龙栖山、闽江源、天宝岩、峨嵋峰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三元格氏栲、清流莲花山、宁化牙梳山、大田大仙峰、尤溪九阜山、三明罗卜岩等省级自然保护区 |
世界自然遗产 |
福建泰宁丹霞 |
|
风景名胜区 |
桃源洞-鳞隐石林、泰宁、玉华洞等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天鹅洞、七仙洞-淘金山、瑞云山、九龙湖等省级风景名胜区 |
|
森林公园 |
泰宁猫儿山、三元、梅列仙人谷、将乐天阶山、建宁闽江源、永安九龙竹海等国家森林公园;梅列金丝湾、沙县大佑山、永安东坡、尤溪枕头山、尤溪罗汉山、宁化客家祖地、大田大谷山、大田一顶尖、明溪雪峰山、明溪紫云、将乐金溪、清流大丰山、沙县天湖、沙县罗岩山、三明月亮湾、大田七星湖、宁化寨头里、清流桂溪、建宁小溪源、泰宁炉峰山等省级森林公园 |
|
湿地公园 |
永安龙头国家湿地公园 |
|
地质公园 |
泰宁世界地质公园;大金湖、宁化天鹅洞群、永安、三明郊野、清流温泉等国家地质公园;尤溪汤川、将乐玉华洞等省级地质公园 |
|
重要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 |
东牙溪水库、薯沙溪水库、南岐水库水源保护区,其他县级、乡镇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 |
(二)科学开发国土空间。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红线,将基本农田落地到户、上图入库,严格实施永久保护,确保到2020年基本农田不少于16.3万公顷。科学划定并严守生态红线,强化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的有效保护,将红线管控要求扩大到森林、湿地等生态系统。实行生态保护红线分区分类管控,将生态功能保护和恢复任务落实到具体区域和具体地块,到2017年基本形成涵盖全市各类生态保护系统、管理有机衔接的生态管控格局,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扩大自然保护区面积。到2020年,全市国土空间开发强度控制在10%以内,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占国土面积比重达45%以上。
(三)探索推进“多规合一”。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基础统筹各类空间性规划,推进“多规合一”,到2017年,指导推动所有县(市、区)实行“多规合一”。开展省级空间规划编制试点,研究制定全市省级空间规划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支持永安市率先开展省级空间规划试点建设,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技术路径。以“多规合一”为契机,构建统一的空间规划基础信息平台,推动多部门规划信息的互通共享和业务管理的衔接协调。
二、推进绿色城镇化
(一)优化城镇开发布局。深入实施《三明市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将生态文明理念融入城镇化全过程,走以人为本、绿色低碳的新型城镇化道路。实施“三城整合、多点联动、中心提升、特色支撑”战略,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加快推进行政区划调整、优化,加快三明市区与沙县、永安同城化,统筹推进“三沙”中心城区“两核六组团”和永安城区“一城三组团”建设,构筑“一带、双城、四片、四园区”总体空间格局,力争到2020年中心城市人口达120万人以上,建成区面积达110平方公里。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优化城镇化空间布局和规模结构,推进“一融双新”工程,着力“建新城、修古城、管老城”,加快各县中心城区向中小城市转变,形成“一轴、两带、四板块”城镇体系。发挥生态优势,做足山水文章,在规划布局上注重显山露水,把以人为本、尊重自然、传承历史、绿色低碳等理念融入城市规划全过程,注重留白、留绿、留旧、留文、留魂,让居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
(二)深化宜居环境建设。加快划定城市“绿线”,提升城市绿地功能。结合城乡环境整治、城中村改造、弃置地生态修复等,加大社区公园、儿童公园、森林公园、郊野公园、立体绿化、街头绿化、绿道绿廊等规划建设力度,推进城市湿地保护与公园、城市植物园建设,规划建设一批城市绿心,完善生态园林指标体系,建成国家森林城市。以海绵城市建设为引领,加强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城市道路和公共停车场建设、排水防涝、内河整治、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提高城市品质、增强城乡综合承载能力、提升城乡运行效率。到2020年,全市城乡基础设施各项指标基本达到全省平均水平,市县供水普及率达98%以上,燃气普及率达98%以上,城区70%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新建绿道系统177.7公里,建成区绿地率达40%以上,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4.2平方米,建设一批独具特色的山水园林城市。
(三)推进绿色建筑发展。严格落实强制性建筑节能标准,扩大强制执行范围。落实绿色建筑行动计划,全市公益性项目、大型公共建筑、10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建设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大力推广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绿色住宅小区,积极推动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支持梅列区打造住宅产业化生产基地。加快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升级大型公共建筑、公共机构办公建筑的空调、照明、热水等建筑用能设备系统,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推进居住建筑节能改造试点。大力发展绿色建材,推动建筑信息模型(BIM)应用,提升建筑业信息化水平,促进绿色建筑、建筑工业化、智慧城市深度融合发展。
(四)大力发展绿色交通。推进铁路、公路、航空等多种运输方式的高效衔接,到2020年,三明、沙县、永安各建成1 个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推动传统货运场站向物流园区转型,加快陆地港、公路港、物流园区建设,促进“港站一体化”发展,大力推广多式联运、甩挂运输等高效运输方式。推进普通国省道“美丽交通生态公路”建设,全面提升公路生态景观服务功能。实施公交优先发展战略,优化公交线网布局,推动公交向郊区或周边主要乡镇延伸,确保中心城市公共交通占机动化出行比例超过35%。积极发展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构建城市慢行交通系统。实施新机动车排放标准,推广使用绿色环保标志标准的节能环保型车辆,逐步扩大非“绿标车”限行范围。严格执行老旧交通运输工具报废、更新制度,到2017年基本淘汰“黄标车”。积极推广纯电动力、油电混合动力、天然气动力等新能源汽车,加快充电桩(站)、加气站等配套设施建设。扩大高速公路联网不停车收费(ETC)应用规模,推进交通一卡通建设。实施绿色照明示范工程,加快太阳能、风能等清洁能源在城市道路、高速公路、隧道等的应用。
三、持续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为重点,修编完善县域村庄布局规划和乡村规划,全市培育建成100个左右中心村,打造城乡统筹发展的重要节点。按照“六好六美”标准,继续开展美丽乡村创建活动,建成100个可看可学可推广、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乡村示范村。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山水林田路综合治理,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全面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统筹农村饮水安全、改水改厕、垃圾处理和面源污染治理。实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行动,全面落实农村垃圾收集、处理和保洁的投入分担保障机制,完善乡镇垃圾处理或转运系统建设,普遍建立村庄保洁制度。全面完成重点流域1公里范围内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快其他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大传统村落保护力度,推进市级以上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保护建设,按照“一村一档”要求建立传统村落档案,统一设置保护标志,加强建设管理,保持传统村落的完整性、真实性、延续性。
第二节 推动产业绿色转型
找准供给侧改革发力点,充分发挥资源和生态优势,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实施创新驱动战略,进一步推动生产方式绿色化。
一、增强创新驱动能力。进一步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大力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政策环境和制度环境,提高科技进步对经济发展的贡献度。提高大中型工业企业研发机构覆盖面,培育一批科技创新型领军企业。发挥三明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虚拟研究院机械装备分院、沙县省级智能制造试点载体作用,加快机科院、中节能、中通用科技创业孵化平台建设,鼓励民营机构、龙头企业、高等院校建设和运营专业科技孵化器。围绕产业链布局创新链,加强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产学研中试基地和共性研发平台建设,构建开发共享互动的创新网络。力争到2020年,全市新增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5个、重点(工程)实验室5个、专业孵化器或众创空间10个,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达2件,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12%。
二、加快产业转型升级
(一)促进农业特色化。实施千亿现代农业产业跨越发展行动计划,大力发展高优粮食、绿色林业、精致园艺、生态养殖、现代烟草等特色产业,提升永安和尤溪国家级现代农业示范区、三明(沙县)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清流国家级台湾农民创业园、省级农民创业园等“一区三园”建设水平,加快“中国稻种基地”建设,推动农业朝优质、高效、高产、生态、安全的方向发展。推进农业标准化和安全农产品生产,大力推广秸秆还田、“猪-沼-果(菜、茶)”等生态农业模式。完善农业品牌建设体系,推进农业标准化,加强农业“三品一标”认证,创建农特产品龙头品牌。壮大林业产业集群,大力发展红豆杉、金线莲、食用菌、中药材等林下经济,建设全国林下经济发展示范基地。
(二)促进工业低碳化。贯彻实施《中国制造2025》行动方案和“互联网+”行动计划,全力抓龙头、铸链条、建集群,促进传统产业与科技嫁接、与设计联姻、与品牌联动,实施“机器换工”500家以上,促进汽车及机械装备、冶金及压延、林产加工、纺织等传统产业迈向中高端,到2020年,四大传统产业产值规模达到4000亿元,打造海西先进制造业基地。加快突破关键技术,大力发展生物医药及生物产业、新材料、节能环保、新能源等新兴产业,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规模化,到2020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15%。引导企业和项目向生态工业园区集中,积极推进生态工业园建设,逐步形成“多园多链、多业共生”的生态产业发展模式。
(三)促进三产多元化。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促进生产性服务业高端化、专业化,生活性服务业精细化、品质化,到2020年服务业增加值占比达到38%。提升旅游产业,着力做强泰宁旅游龙头,完善三明旅游集散服务中心,打造沙溪百里画廊旅游经济带、向莆铁路动车旅游经济带、泉南高速公路旅游经济带,形成“一程多站式”旅游圈;整合提升绿野青山、源头活水、美中胜景的资源优势和独具特色的“五源”文化(闽江源、闽人源、闽学源、客家源、长征源),丰富旅游产品体系,新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2家以上、4A级旅游景区5家以上;突出“深呼吸、慢生活、大健康”主题,开发“深呼吸”旅游系列产品,加快泰宁国家级旅游度假区、三明郊野国家地质公园建设,打造清新福建生态旅游核心区。壮大物流产业,发展综合物流、智慧物流、绿色物流,完善“物流节点—物流园区—物流配送中心”三级物流设施网络,在三明沙县机场、向莆铁路、南龙铁路等重要站场,规划建设综合物流枢纽,推动每个县(市、区)建成1个综合性物流园区,打造海西区域性物流节点。大力发展互联网经济,培育农业合作、工业制造、智慧森林、竹业联盟、旅游文创、智慧三明等六大“云工程”,争创省级“互联网+”先行试点,推进沙县下一代互联网产业试点基地建设,依托机科院海西分院,开展工业大数据创新应用试点,到2020年,培育2家以上工业物联网示范应用龙头企业。加快创意产业发展,推进文化产业“一县一品牌、一县一园区、一县一实体”建设,支持省、市重点文化园区发展。培育健康养老产业,结合旅游资源,建设休闲养生、特色医疗等健康养老服务基地,构建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产业体系,推动泰宁打造华东地区知名的健康养老基地。
三、发展绿色低碳产业
(一)壮大节能环保产业。加快中节能环保产业园建设,打造集研发、孵化、生产、展示、销售、服务为一体的节能环保示范园区,带动节能环保企业集聚发展。促进大宗固体废弃物、尾矿伴生矿综合利用及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推进工矿固体废弃物整套处理设备产业化。推进大田威斯特环保院士工作站建设,打造环保装备制造标准化生产基地。继续支持电动汽车发展,以中科动力为龙头,带动汽车零配件企业发展,打造新能源汽车生产基地。
(二)打造绿色能源产业。继续推进三明核电、抽水蓄能电站等项目前期工作,在宁化、尤溪、大田、清流、永安等地适度发展陆上风电,建成鸡公岽风电、泰宁池潭电厂扩建等项目。重点突破太阳能级硅材料技术,向配套材料、关键装备和中下游应用产品延伸,在重点园区、农业大棚推广分布式光伏发电。加强正负极材料、电解液和电芯等电池核心件配套生产,开发电池模组及电池管理系统,打造新型动力电池制造和研发中心。开工建设中石化新疆煤制天然气外输管道三明段,建成海西天然气管网三明段一期工程,推进中石油西气东输三线龙岩—三明—南平支干线项目前期工作,加快天然气接收站、汽车加气站等下游产业发展。
(三)提升生物医药产业。重点发展现代中药及天然植物药、医用酶制剂、生物技术药械等领域,培育以植物药为特色、以抗肿瘤药物为核心的特色医药板块。推进道地特色药材规范化、规模化种植,延伸开发保健品、功能食品、美容护肤品等大健康产品。推进原料药产品开发,链接配套下游产业,突破药号审批环节,推动医药中间体向高端制剂升级。在金沙园建设生物医药产业园,与中国医药工业研究总院合作建设医药产业科技孵化平台,推进单克隆抗体中试公共服务平台及治疗癌症中试基地建设,促进生物医药产业集聚发展。
第三节 集约利用能源资源
一、深入推进节能减排。落实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强化资源环境倒逼机制,把节能降碳目标和任务分解到各地各部门和重点企业。强化节能降碳源头控制,严把新上项目的资源消耗关和环境保护关,督促和引导生产企业和重点用能单位执行节能降耗相关标准。健全落后产能退出机制,建立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名单公告制度,全面关闭国家明令取缔淘汰企业。落实差别电价、以奖代补、区域限批等政策,完善阶梯电价政策。实施节能改造、节能技术装备产业化、合同能源管理等重点工程,推行能效“领跑者”、节能发电调度、电力需求侧管理等新机制,削减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力实施工业锅炉(窑炉)改造、电机系统节能、余热余压利用、能量系统优化等节能技术改造。到2020年,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省下达指标内,单位GDP能耗控制在0.65吨标准煤以下,煤炭占能源消费比重控制在58.3%以下。
二、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进重点产业园区循环化改造,加快循环经济示范园区、示范企业建设。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推行垃圾分类收集,开发利用“城市矿产”,推进尾矿、废石、粉煤灰、废旧电子电器、废金属等资源综合利用,发展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机床等再制造。在钢铁、建材、印染、PU革、化工、造纸、有色等行业推广采用先进适用清洁生产技术,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大幅削减工业烟(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到2020年,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85%以上,建成30家省级循环经济示范企业、5个省级循环经济示范园区。
三、加强资源节约利用和保护
(一)水资源。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以水定产、以水定城,推行合同节水管理、水效“领跑者”等新机制,建设节水型社会。建立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强化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管理,逐步建立农业灌溉用水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制度、高耗水工业企业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制度。强化水库水源地保护与治理,加快县城以上应急备用水源建设,有效保障生活生产用水。到2020年,全市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85%以上,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降低到130立方米以下;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0.6以上。
(二)国土资源。建立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完善用地控制指标和定额标准,严格控制城市建设用地投放时序,在近期城市建设用地未使用完之前,不得使用远期用地。加强土地利用规划“三界四区”(规模边界、扩展边界、禁建边界,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禁止建设区)和城乡规划“三区四线”(禁建区、限建区和适建区,绿线、蓝线、紫线和黄线)管理,落实土地用途管制。适度开发利用低丘缓坡地,加大农村土地整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实施力度,推进旧城镇旧村庄旧厂房、低效用地等二次开发利用,强化闲置土地的清理处置,鼓励和规范城镇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合理确定土地开发建设强度,针对不同性质确定最大的合理容积率,提高工业用地密度和容积率。新增建设用地优先用于鼓励类新兴产业项目,传统产业用地原则上通过盘活存量和土地二次开发解决,禁止对高能耗、高污染、落后产能项目和不符合产业政策的项目供地。
(三)矿产资源。引导矿产开发“三个集中、三个延伸”,规范矿业权市场与资源开发秩序,大幅降低资源消耗强度。对矿产资源实行节约使用、清洁开发、高效生产,延长生态产业链,提高矿山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综合利用率。严格执行矿山准入政策,对不符合产业政策的矿山实行逐步退出,对砂石开采严加管控。对高速公路、主要河流沿线及重要景观地区的可视范围区域划定禁采区,禁止进行矿产开采。
(四)林业资源。提升林业资源利用效率,引导林业资源综合开发利用,逐步淘汰高耗、低效的林产加工落后产能,推动林产加工业由初级加工向深度开发提升。实施国家储备林培育工程,通过人工林培育、现有林改造等措施,优化树种林种结构,促进森林提质增效。“十三五”期间,新建国家木材略储备基地面积47.11万亩,主要造林树种良种使用率达95%以上。
第四节 加强生态建设保护
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加大环境保护的政策力度、工作力度和投入力度,增进绿色福利。
一、加强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
(一)加大自然保护区保护力度。实施国家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和能力建设工程,完善沿河流域、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重要饮用水源地的自然保护区网络。加大生物多样性保护力度,重点实施对江河源头森林植被、典型生态系统和珍稀濒危野生动物、野生植物极小种群主要分布区等关键区域抢救性保护。到2020年,全市自然保护区占国土面积6.97%以上,湿地保有量达51.47万亩以上。
(二)推进造林绿化和森林保护。大力开展植树造林,加强森林抚育,增加森林蓄积量,提升森林生态功能。积极开展义务植树造林,推进城市片林、乡村公园绿地建设。推进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和铁路等交通干线两侧及一重山造林绿化。推进重点河段及湖库水生态系统修复与保护,开展主要江河干流、一级支流两侧及水库周围一重山的造林、补植。加强生态公益林管护,推行生态公益林“占一补一”政策,探索重点区位商品林和非国有生态公益林赎买机制。持续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全面禁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开展天然林资源和生态功能监测。“十三五”期间,全市规划植树造林面积111.69万亩,实施森林抚育363万亩以上,封山育林125万亩以上,重点流域一重山可绿化宜林地绿化率达100%。
(三)加强矿山生态修复和水土流失治理。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监管和矿山生态环境管护,综合运用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土地复垦等政策手段,督促矿山企业履行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义务,全面推进矿区土地复垦。全面实施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完成尤溪、大田铅锌矿业污染专项整治,开展历史遗留尾矿库排查,制定综合整治方案。加强生态脆弱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推进宁化、清流、大田、建宁等水土流失治理重点县、重点乡镇综合治理,探索水土流失治理企业化运作,“十三五”期间,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260万亩以上,全市水土流失区林草覆盖率增加10%以上,水土流失治理区土壤侵蚀量减少50%以上,重点水土流失治理区减沙率达20%以上。
(四)重视水生态保护。提升完善“河长制”,强化水生态保护属地责任,实施“一河一策”,落实河湖管护主体、责任和经费,完善河湖管护标准体系和监督考核机制,建立河岸生态保护、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地下水警戒保护三条蓝线。开展安全生态水系建设,用生态方式改善河水、改良河床、恢复河滩、修复河岸,改善全市水系的水量、水质、水生态,实现“水清、河畅、岸绿、生态”目标。实施江河湖库水系安全整治,运用卫星遥感等先进技术强化河湖监控,依法查处非法侵占河湖、非法采砂等行为。落实《福建省三明市金湖生态环境保护总体实施方案》,推进流域污染源治理、生态修复与保护、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生态安全调查与评估等4类65个项目建设,确保到2019年,金湖湖区水质优于Ⅲ类水质标准。
二、加大污染防治力度
(一)加强水污染防治。继续落实好国务院“水十条”,对江河湖实施分流域、分区域、分阶段科学治理,系统推进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和水资源管理,建立河岸生态保护、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地下水警戒保护三条蓝线管理制度。全面推进水源地“清洁行动”行动,保障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安全,确保县级以上饮用水源地水质全部达标。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推进畜禽养殖标准化改造,严格按照生猪出栏总量控制指标,在可养区内建设生态养殖场、养殖小区,关闭拆除未达标排放的养殖场(户)。强化城镇生活污染治理,推进建成区污水管网全覆盖和雨污分流,内河沿岸排污口实现全截污、全治理。实施内河整治45公里以上,2020年前全面完成黑臭水体治理。到2020年,市县污水处理能力达到33.3万吨/日,新改建城镇污水处理配套管网850公里,市县污水处理率达90%以上。
(二)加强大气污染防治。落实国家“大气十条”和我省实施细则,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多污染源综合防控,制定大气污染防治突出问题整改清单,实行年度考核。深化工业烟粉尘、道路和建筑施工场地扬尘污染防治,全面推进火电、钢铁、水泥、建材等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工程建设和稳定运行,加快清洁能源替代利用,2017年底前完成燃煤电厂现役机组节能和超低排放升级改造,全面完成燃煤锅炉节能环保升级改造工程。加快机动车燃油品质升级,2017年底前,全面供应符合国家第五阶段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加强大气污染源解析力度,全面开展环境空气质量预测、预警。
(三)加强土壤污染物防治。落实国家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分级分类管理,推进土壤治理修复。开展已转产、搬迁、关闭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排查,建立所有污染地块清单和潜在污染地块清单。实施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加密调查及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评估和等级划分。实行重金属排放量总量控制。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强化危险废物及污泥的规范化管理,落实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和危险化学品备案制度,建立危险废物重点企业清单,2017年前,建成危险废物综合处置设施及填埋场。完善城乡垃圾收转运体系,每个县建成1座以上大中型转运站,每个乡镇建成1座以上压缩式转运站或实现汽车压缩直运,所有行政村收运设施全覆盖,市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8%以上。
三、提升环境保护监管能力
(一)健全环境监测体系。建立覆盖全环境要素和企业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构建生态环境监测大数据平台,加快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装置建设,严格实行治污设施运行在线监控。全面实施细颗粒物、臭氧等污染物监测,完善雾霾等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体系。积极推进在线监控第三方委托运营管理,提升监管效能。建立“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环保网格监管体系,推动环境执法力量向基层延伸。强化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健全企业、园区和重要环境敏感点的三级防控体系。
(二)加强污染源监管。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度,实施企事业单位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落实项目建设“三同时”制度。加大日常巡查监管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强化对浪费能源资源、违法排污、破坏生态环境等行为的执法监察和专项督察。推进环境风险源评估和分级分类管理。全面推行环境信息公开,完善举报制度,强化社会监督。
(三)完善环境监管机制。健全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完善“一岗双责”、“党政同责”制度。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落实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建立完善跨部门环保协调机制,研究制定环境治理监管职能整合方案,有序整合不同领域、不同部门、不同层次的监管力量,建立权威统一的环境执法体制。强化环保、安监、公安、交通、消防、水利、气象等部门的应急响应联动,实现应急信息资源共享,建立健全覆盖全市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网络。建立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环保网格监管体系,推行环境监管网络化管理。
四、加强防灾减灾和适应气候变化能力建设
(一)加强抗灾害能力建设。加强气象监测预报预警能力和人工影响天气能力建设,实施气象探测系统、信息网络系统、预警预报系统、综合服务系统、新型台站基础设施等五大类重点工程,建设覆盖城乡的气象灾害防御、服务体系。完善山洪灾害防治体系,实施一批山洪灾害治理工程,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防范,对中小型水库进行常态化除险加固,抓好城乡防洪排涝设施建设。完善农业有害生物、畜禽水产疫病预警监控网络,实施病虫疫情监测站点、基层畜牧兽医站房、林业有害生物防御等工程,扩大农业灾害保险试点与险种范围。增加生物防火带密度,实施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工程,加强森林火灾预警监测,推进森林火灾扑救应急物资装备储备库标准化,新建专业森林消防队伍。优化地震台网布局,推进地震预警系统、地震安全示范社区和防震减灾科普展馆(展厅)等建设。
(二)强化灾害应急体系建设。建立灾情收集网络,完善自然灾害灾情快速评估、上报和发布制度,预警到乡、预案到村、责任到人。建立防灾减灾工作联动机制,整合水利、消防、气象、地震、民政等部门信息资源,完善监测及预警预报信息网络,建立应急响应、信息分析、救援决策、信息反馈等防灾减灾信息化系统。建立应急设备与物质储备制度,支持救灾物资储备库、应急避灾场所、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应急救援队伍等建设,提升救灾技术装备保障水平。加强灾害评估工作,提高灾后住房、基础设施、生态环境等恢复重建能力。抓好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普及,提高民众防灾减灾意识和应变能力。
(三)积极应对气候变化。落实碳强度下降目标责任制,综合运用调整经济结构、节约能源、优化能源结构和增加森林碳汇等手段,降低碳排放强度。督促重点企业落实国家控制温室气体排放行动方案,有效控制工业、交通、建筑、农业和废弃物处理等重点领域温室气体排放。积极申报全国低碳城市试点,推进三明生态新城国家低碳城试点建设,大力发展低碳产业,构建低碳人居化境,建立碳管理云平台,打造生产、生活、生态融合的低碳发展示范区。开展低碳产业园区试点,推动低碳型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培育低碳产业集群。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社区等开展低碳试点。积极开展低碳产品认证,争取有更多产品列入国家低碳产品认证产品目录。加大低碳产品推广力度,优先推广带有低碳标识的节能产品。落实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部署,积极参与全省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加强碳排放统计监测核算能力建设,推动永安、将乐探索林业碳汇交易模式,建立区域性林业碳汇交易平台。
第五节 推进体制机制改革
一、健全生态管理体制。探索生态执法体制改革,整合水利、国土、环保、林业、安监等部门行政执法职能,组建生态综合执法局,在有条件地区推动建立生态法庭、生态检察院和生态公安分局。全面推行“河长制”,实行一河一策,落实河湖管护主体、责任和经费,完善河湖管护标准体系和监督考核机制,形成分段监控、分段管理、分段考核、分段问责的工作格局。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对水流、森林、山岭、荒地等自然生态空间进行统一确权登记,明确国土空间的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监管者及其责任。完善用途管制制度,明确各类国土空间开发、利用、保护边界,实现能源、水资源、矿产资源按质量分级、梯级利用。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对资源消耗和环境容量超过或接近承载能力的地区,实行预警提醒和限制性措施。严格实行林地定额管理和用途管制制度,推进永安、尤溪林地占补平衡试点建设。
二、健全生态保护机制。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推进环保领域“三项改革”,打造环保改革三明样本。开展环境信用评价,探索建立企业“红黑榜”与信用评价并重管理工作机制,构建“守信激励,失信惩戒”长效机制。推进排污权交易,引导企业开展技术改造,节约排污总量指标,通过海峡股权交易中心出让富余排污权,推行排污权抵押贷款,撬动市场杠杆,力促企业自主减排。推行环境责任保险,在涉重金属、化工等高风险行业企业推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建立重点园区整体投保机制,促进企业强化风险管理。推进生态产品市场化改革,研究出台培育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建立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生态环境保护的市场机制,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合同能源管理和合同节水管理。统筹推进节能量、用能权和水权交易试点。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在林业经营主体、林业金融产品、林改配套机制、林权资本运作上持续创新,推动林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经营,设立三明林业交易中心,推进林地占补平衡试点、人工商品林采伐备案制改革试点。
三、健全生态补偿机制。健全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加快自然资源及其产品价格改革,探索建立工业用地和居住用地合理比价机制。完善矿业权出让制度。建立完善居民用电、用水、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和企业超定额用水加价制度,对工业用户按产业政策和能耗标准实行差别电价政策。探索建立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进一步完善流域、森林生态补偿机制,推动建立湿地、水土保持、耕地及土壤生态补偿机制。完善生态公益林补偿机制,将重点生态区位内禁止采伐的商品林通过赎买、置换等方式调整为生态公益林,探索多元化赎买资金筹集机制,在永安、沙县开展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试点。推动建宁、泰宁、清流、明溪、宁化等闽江源核心区域县增列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争取财政加大专项转移支付力度。
四、健全生态考评机制。突出经济发展质量、能源资源利用效率、生态建设、环境保护、生态文化培育、绿色制度等方面指标,建立绿色发展指标体系,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和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基础。综合考虑各地主体功能定位、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区位特点等,开展生态文明建设评价。建立完善党政领导干部政绩差别化考核机制,完善体现不同主体功能区特点和生态文明要求的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办法,突出绿色发展指标和生态文明建设目标完成情况考核,加大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等指标权重。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在永安市开展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试点,推进土地、林木、水等主要自然资源资产核算工作,探索建立实物量核算账户。建立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将审计评价结果作为领导干部考核、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
第六节 大力弘扬生态文化
一、培育三明生态文化。传承闽学生态文化,弘扬朱熹、杨时等闽学先贤“天地以生物为心”“天人合一”等优秀哲学思想,通过南溪书院、闽学文化长廊和闽学文化广场展示、宣传、传承闽学的人与自然共融共生、和谐共存的生态文化。弘扬客家生态文化,在城乡景观建设上融入客家人“敬畏山水、敬服山水”朴素的人文生态,建立世界客家始祖文化园、中华客家祖山文化园、客家博物馆,教育启迪公众爱护自然、保护环境。大力倡导“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理念,积极培育生态文化、生态道德,使生态文明成为社会主流价值观,渗透到生产生活的各个环节,成为新时期三明城市精神的重要内容。
二、提高全民生态意识。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宣传教育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把生态文明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纳入党校、行政学院教学计划和党政干部培训体系。加强企业负责人生态环境法律知识培训,增强企业的主体意识、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将生态文化作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依托三明丰富的生态资源,创作一批优秀生态文化作品,建设一批生态文明宣传教育示范基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生态文化的需求。组织开展世界地球日、世界环境日、世界森林日、世界水日和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在三明日报、广播电视台、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微博公众号等平台开辟生态文明专栏,及时发布环境质量信息,普及生态文明知识,树立生态文明先进典型,曝光环境违法行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品牌,开展生态文明使者、生态文明社区、生态文明学校、生态文明单位等创建评选活动,共建共享生态文明建设成果。
三、倡导绿色生活方式。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严格落实各项节约措施,全面推广政府绿色办公与绿色采购,政府部门和新建政府投资项目优先使用节能节水节材产品。引导企业自觉遵守环保法律法规,节约能源资源,减少环境污染,加强企业生态文化建设。在全社会倡导绿色消费,从简操办婚丧、庆典等活动,引导公众选购节能环保低碳产品,抵制过度包装,倡导绿色出行和低碳旅游方式,推进全民健身,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四、加强生态交流合作。推进海峡两岸(三明)现代林业合作实验区建设,持续办好海峡两岸林业博览会,加快三明台商投资区、清流台湾农民创业园、沙县台湾农林机械产业园等对台园区建设,搭建海峡两岸生态文明建设交流平台。建立与台湾相关协会、企业和园区的生态科技交流与产业合作机制,推进节能环保、电子信息、新能源、设施农业、现代林业等生态产业合作,鼓励和支持台商扩大绿色经济投资。加强海峡两岸生态旅游合作,推动“两水两园”(大金湖、日月潭;泰宁世界地质公园、台湾野柳地质公园)、乡村旅游试验基地等生态旅游资源对接,办好世界客属石壁祖地祭祖大典、公祭朱子大典等活动。开展国际生态合作,引进发达国家和地区生态文明建设的先进技术,加强节能环保、清洁能源、绿色建筑、城市规划等领域的国际合作。
第四章 保障机制
第一节 组织领导
强化“党政同责”,各级党委、政府对本地区生态文明建设和体制改革负总责,成立由党政主要领导分别担任组长、常务副组长的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形成上下贯通的组织架构、推进有力的协调机制,层层签订党政领导环保目标责任书,将生态文明建设和体制改革目标要求细化落实到规划计划、项目布局、工作任务中。强化“一岗双责”,各部门应把生态文明建设列入工作议程,将生态文明建设目标具体化,作为单位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健全各部门分工明确、协调配合、监管有力的工作推进机制,形成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强大合力。
第二节 法制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已颁布的生态文明、环境保护、节能降碳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围绕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事项,研究制定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清理现有不符合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的政策法规,完善生态文明建设的政策法规体系。加强各级人大、政协的监督力度,充分发挥社会监督、新闻媒介监督的作用。加强环境保护司法工作,及时受理环境保护民事、行政、刑事案件,对严重破坏资源、污染环境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严厉查处。
第三节 要素保障
对接中央和省投资导向,争取加大对生态建设、节能减排、水土保持、循环经济、污水垃圾处理、流域整治、新能源等项目的支持力度,扩大生态环境保护投资。全面落实国家支持节能节水、合同能源管理、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优惠政策。健全节能减排奖惩机制,探索完善排污权交易,完善差别电价、替代发电、以奖促治、以奖代补、区域限批等相关政策。加强环保人才的培养引进,加强重点(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支持开展高效节能电机、烟气脱硫脱硝、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等关键技术攻关。
第四节 项目带动
加强项目的策划生成和储备管理,建立“十三五”生态文明建设重大项目库,围绕绿色低碳产业、能源资源节约和循环经济、生态建设与保护、环境污染治理四个方面,筛选确定89个“十三五”生态文明建设重大项目,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支撑。各级各部门要分年度分阶段落实目标责任制,细化项目建设方案,在制定实施年度投资计划时,把生态文明建设重大工程优先列入重点投资领域和市重点建设项目,优先保证用地、用林、环境容量等要素指标,有力推进项目落地建设。
第五节 督促落实
市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会同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效能办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对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任务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分析和督促检查。各部门要按照改革要求,及时制定单项改革方案,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间进度,确保各项改革工作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附件:三明市“十三五”生态文明建设重大项目表
附件
三明市“十三五”生态文明建设重大项目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建设年限 |
总投资 |
“十三五”计划投资 |
主要工作进度目标 |
计划开工年份 |
建设(筹建 代建)单位 |
共计(89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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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07053 |
50250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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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绿色低碳产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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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节能环保产业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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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沙县中节能环保产业园项目 |
总建筑面积29.49万平方米,建设机械厂房20.65万平方米,研发楼1幢,综合楼1幢 |
2014-2018 |
300000 |
250000 |
建成投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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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节能海西绿建科技有限公司 |
2 |
宁化月兔高效节能空调生产项目 |
总建筑面积20.64万平方米,建设年产高效节能空调整机300万套及相关产品生产线及配套设施 |
2014-2017 |
170000 |
120000 |
建成投产 |
|
宁化月兔科技有限公司 |
3 |
永安市中科动力电动车项目 |
总建筑面积3.8万平方米,总装车间、焊装车间、办公楼和营销中心投入使用,涂装车间主体建设完成,年产电动车10万辆 |
2014-2016 |
100000 |
10000 |
建成投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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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中科动力(福建)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
4 |
将乐首创嘉净环保污水处理成套设备生产项目 |
总建筑面积6.5万平方米,建成1条大型和2条中小型污水处理成套设备生产线,年产1500套大型和2万套中小型污水处理成套设备 |
2014-2017 |
32000 |
16000 |
建成投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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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净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5 |
永安市翔丰华石墨项目 |
总建筑面积6.5万平方米,建设4栋厂房,办公楼、宿舍楼各1栋、仓库1栋等,新建天然石墨生产线24条、人造石墨生产线48条,年产低温低成本石墨负极材料系列产品30000吨.二期建设等静压石墨、石墨烯系列产品、核石墨生产项目 |
2015-2020 |
100000 |
60000 |
建成投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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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翔丰华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
6 |
将乐福乐新能源低速电动汽车生产基地项目 |
在将乐建设福建首家低速电动汽车生产基地,年产5万辆低速电动汽车 |
2018-2020 |
40000 |
40000 |
建成投产 |
2018年 |
福建福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7 |
梅列住宅产业化(三明)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总建筑面积6.8万平方米,建设厂房、办公楼及展示厅、轻钢样板房等,年产6万吨钢管束及100万平方米钢筋桁架楼承板 |
2015-2017 |
32000 |
30000 |
建成投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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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三明杭萧钢构有限公司 |
8 |
宁化风力发电项目 |
鸡公岽风力发电场建设规模48兆瓦;牙梳山风能发电场建设4万千瓦风力发电站;河龙风能发电场建设3万千瓦风力发电站 |
2015-2019 |
140000 |
135000 |
建成投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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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电(宁化)新能源有限公司 |
(二)绿色能源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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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宁化光伏发电项目 |
园区10万平方米屋顶光伏发电项目总装机容量30兆瓦;淮土镇建设地面光伏电站总装机60兆瓦;石壁镇农光互补10万平米大棚屋顶光伏发电项目总装机容量10兆瓦 |
2015-2018 |
100000 |
95000 |
建成投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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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华电永安发电有限公司 |
10 |
清流光伏农业科技大棚建设项目 |
种植现代名优花卉品种,建设计总装机容量为30Mwp光伏电站;在不改变土地性质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光伏大棚,建设连栋日光型光伏农业科技大棚和单栋冬暖型光伏农业科技大棚,根据温室大棚环境温度可控特点,进行畜牧业养殖,苗木、水果、蔬菜等适合清流地区生产的作进行有机种植 |
2016-2018 |
50000 |
50000 |
建成投入使用 |
2016年 |
清流龙津镇政府 |
11 |
清流宇之源太阳能应用产品开发项目 |
总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建设光伏摩托车、观光车、家用光伏发电机、光伏水泵、太阳能灯、太阳能组件及运用产品 |
2016-2018 |
50000 |
50000 |
建成投产 |
2016年 |
福建伊科宇之源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
12 |
沙县华电光伏发电项目 |
利用中节能产业园厂房屋顶,安装光伏板,总装机容量1.6MWP |
2016-2017 |
20000 |
20000 |
建成投产 |
2016年 |
沙县金古经济开发有限公司 |
13 |
尤溪县洋中机电高新产业集中区30兆瓦分布式光伏发电 |
建设年发电3000万千万瓦时分布式光伏太阳能发电系统 |
2017-2019 |
25000 |
25000 |
建成投入使用 |
2017年 |
广州市红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4 |
大田海诚新能源有限公司光伏发电项目 |
利用农业大棚屋顶建设一座装机规模为50MW的全额上网型太阳能集中式光伏电站 |
2016-2018 |
50000 |
50000 |
建成投入使用 |
2016年 |
大田海诚新能源有限公司 |
15 |
建宁太阳能发电项目 |
建设30MW分布式太阳能光伏电站,总面积约60万平方米,由37125块太阳能玻璃组成 |
2017-2020 |
20000 |
20000 |
建成投入使用 |
2017年 |
建宁县翔飞工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
16 |
大田县六角宫水库60MW水面太阳能发电工程 |
利用福建省明益水电有限公司已建六角宫水库水面安装晶硅太阳能电池组件,总装机容量60MW |
2016-2018 |
60000 |
60000 |
建成投入使用 |
2016年 |
福建省六角宫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三)生态农业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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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福建省(三明)中国稻种基地建设项目 |
重点建设“一园”即三明(建宁)国家级种子产业园,“一站”即三明市院士专家工作站,“六工程”即田间生产能力提升工程、机械化生产能力提升工程、产地仓储加工和种子质量检测能力提升工程、种子物流能力提升工程、基地管理及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水稻育种科研能力提升工程 |
2015-2020 |
180000 |
170000 |
建成投入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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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农业局 |
18 |
三明(沙县)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
创建国家级农业科技园区,建立园区核心区5.2万亩,其中研发、孵化区2.1万亩;示范推广区200万亩,形成沙县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和永安、三元、梅列等地区的高优农作物种苗产业园 |
2016-2018 |
98000 |
98000 |
建成投入使用 |
2016年 |
三明生态新城农业科技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19 |
将乐省级农业综合开发现代农业示范园区(万安) |
主要建设6大功能区即优质粮食作物种植功能区、优势特色苗木种植功能区、畜禽标准化循环养殖功能区、大宗农产品精深加工功能区、农产品集散与交易功能区、农业生态旅游观光功能区 |
2016-2018 |
75000 |
75000 |
建成投入使用 |
2016年 |
将乐县农业综合开发办 |
20 |
尤溪省级农民创业园 |
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规划四个核心区:食用菌核心区、畜禽核心区、蔬菜核心区、产学研合作核心区 |
2014-2017 |
250000 |
200000 |
建成投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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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溪县农业局 |
21 |
永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
园区规划面积8.51万亩,分“核心区、示范区和辐射区”等功能区建设。核心区主要建立永安市大湖竹种园和永安市万竹山生态公园、福建省竹子现代科技园、竹质工程结构材加工区;示范区主要建立竹子定向培育及生态培育基地、林下经济示范基地、竹家具、竹质工程结构材、纺织用竹纤维、循环经济示范加工等。辐射区为永安市11个乡镇4个街及周边地区 |
2016-2020 |
100000 |
100000 |
建成投入使用 |
2016年 |
永安市人民政府 |
22 |
明溪生态硒锌农产品产业园 |
建立集淮山、水稻、水果、茶叶、笋竹及畜禽等生态硒锌产业园9.5万亩,配套自动喷灌、水利、生产道路等设施 |
2016-2020 |
30000 |
30000 |
建成投入使用 |
2016年 |
明溪县农业局 |
23 |
梅列清枫谷生态农业观光园建设项目 |
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新建台湾水果(提子、火龙果)育苗、观赏和采摘区,名贵树种观赏区、热带植物观光区、锦花秀草观赏区、青少年社会文化实践基地、特禽养殖体验区及水上乐园、观光休闲步道、配套建设园区道路、游客接待中心、停车场、民宿等设施 |
2015-2018 |
26000 |
21000 |
建成投入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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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绿缘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24 |
大田县富硒农产品产业园建设项目 |
总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建设种植、养殖富硒农产品基地5万亩;开发富硒农产品休闲体验基地5000亩,建设展厅、木屋、栈道、餐饮等设施;建设富硒农产品深加工区、交易中心、研发中心、物流配送中心、电子商务中心、办公大楼以及专家公寓等生活服务设施,配套建设农田水利、道路等基础设施。年加工富硒农产品5万吨 |
2016-2018 |
50000 |
50000 |
建成投入使用 |
2016年 |
福建大田县金凤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
(四)生态旅游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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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福建三明郊野国家地质公园建设 |
总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主要建设三明郊野地质公园地质博物馆,公园主碑、副碑,地质遗迹保护,发掘典型火山岩、岩溶、花岗岩地质地貌景观,配套建设游步道6公里、旅游公路20公里、游客服务中心、旅游厕所、停车场等旅游公共服务系统设施 |
2016-2020 |
21000 |
21000 |
建成投入使用 |
2016年 |
三明郊野国家地质公园管理处 |
26 |
沙溪十里闽学文化长廊(朱子园)五路大桥-三明大桥 |
总面积49963.8平方米,新建长廊河岸,以展现朱熹文化发展历程和闽学文化的传播基地为主要功能定位,共设置5个主要景点,6个次要节点 |
2016-2017 |
5000 |
5000 |
建成投入使用 |
2016年 |
三明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27 |
三元区格氏栲生态旅游度假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建设景区旅游步道10公里,木栈化改造步道5公里;改造提升游客服务中心1013平方米;建设多功能综合楼683平方米;建设旅游会所798平方米;按三星级旅游标准改造景区公厕5座;扩建生态停车场5000平方米以及配套设施 |
2014-2018 |
20000 |
15000 |
建成投入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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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元区林业局 |
28 |
泰宁全域化旅游建设项目 |
(1)世界自然遗产景区提升工程:主要实施金湖、上清溪、寨下大峡谷、九龙潭景区提升工程等;(2)乡村休闲旅游开发工程:实施五朵金花(渔悦水际、鹭嬉南会、花样音山、水趣崇际、耕读李家)乡村旅游建设;(3)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工程:主要实施环景区自行车慢道、泰宁智慧旅游项目等;(4)旅游新业态开发工程:主要实施泰宁文化创作基地、金湖水上运动基地等 |
2016-2018 |
64732 |
64732 |
建成投入使用 |
2016 |
福建金泰旅游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29 |
清流县赖坊文化生态旅游建设项目 |
建设3000亩油茶观光园、5000亩茶叶观光园、千亩樱花观赏园、生态农业观光采摘园、文昌溪湿地公园、非遗文创产业一条街、游客服务中心等;实施美丽乡村建设项目,改造乡村道路、景观,整合赖坊古民居群、南山马氏宗祠、茶博园、生态农场、樱花园,以及赖坊传统民俗活动、赖坊特色的传统工艺体验等旅游资源,打造有影响力的乡村旅游目的地 |
2015-2019 |
62200 |
61700 |
建成投入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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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赖坊生态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
30 |
尤溪九阜山海峡康养休闲旅游文化园建设项目 |
总建筑面积约35万平方米建设康养中心、双鲤湖游乐区、天池湖面景观 |
2016-2018 |
30000 |
30000 |
建成投入使用 |
2016年 |
尤溪九阜山生态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
31 |
将乐“深呼吸·慢生活”休闲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总建筑面积2.48万平方米,建设玉华洞文化广场、汽车露营基地、智慧旅游信息服务平台、霞客之光景点、玉华洞民俗街、擂茶客栈、长廊、公园等;建设深呼吸徒步道10公里及5个深呼吸驿站,“五行百花园”400亩 |
2015-2020 |
50000 |
35000 |
建成投入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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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乐县玉华洞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
32 |
永安天斗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项目 |
新建旅客集散中心、旅游宾馆,休闲别、人工湖,旅游道路15公里 |
2015-2019 |
160000 |
100000 |
建成投入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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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天斗生态建设有限公司 |
33 |
中国(大田)高山生态茶休闲旅游开发项目 |
建设景区至高速互通口等旅游公路,高山茶山地自行车道、高山生态茶园和樱花种植基地的游步道、度假木屋、乡村民宿、休闲栈道以及生态停车场、游客服务中心、旅游公厕及旅游标识等旅游基础设施 |
2015-2020 |
300000 |
295000 |
建成投入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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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茶天下度假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
34 |
大田县“灵动济阳”乡村民宿旅游开发项目 |
按3A级景区标准建设,开发凤阳堡景区、岱山公园、紫云桥公园、济山古街、墩仔寨、特色古村民宿等景点,建设景区游步道4.3公里,停车场5000平方米,旅游公厕6座、游客服务中心3500平方米、旅游标识36个等旅游基础设施建设 |
2015-2018 |
25000 |
22000 |
建成投入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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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大田县田阳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
35 |
大田县桃源生态休闲集镇景区开发 |
规划建设用地270亩,总建筑面积3.5万平方米,主要建设休闲中心、桃花园、风车创意互动体验园、儿童影视基地、儿童温泉户外水上乐园、乌龟山和十八洞自然景观区、九宫八卦探险区、丛林飞越、峡谷漂流等4A级景区特色景点,旅游公路18公里(桃源镇至东坂、广汤)、游客服务中心3处、停车场3000平方米、公厕5座以及旅游标识45个等基础设施 |
2016-2020 |
48000 |
48000 |
建成投入使用 |
2016年 |
福建小风车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二、能源资源节约和循环经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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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永安智胜化工资源循环利用建设项目 |
一期合成氨节能环保系统改造;二期年产5万吨双苷磷生产线和年产5万吨甲醛生产线建设 |
2015-2018 |
50000 |
40400 |
建成投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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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市智胜化工有限公司 |
37 |
大唐国际沙县热电联产项目 |
装机容量2*350MW超临界燃煤机组及脱硫、脱硝装置,年发电量39亿千瓦时 |
2016-2018 |
350000 |
350000 |
建成投产 |
2016年 |
大唐国际福建分公司 |
38 |
三明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 |
灌溉面积40万亩,建设渠系硬化防渗、拦河闸坝、斗毛农渠配套等 |
2016-2020 |
98000 |
98000 |
建成投入使用 |
2016年 |
三明市水利局 |
39 |
梅列固废综合利用及新型建筑材料生产项目 |
总建筑面积5.1万平方米,建设厂房、仓储库、物流配送中心,新建日处理尾矿和工业固体废弃物3000吨的节能生产线4条,年产200万吨新型建筑材料 |
2016-2018 |
32000 |
32000 |
建成投产 |
2016年 |
福建明天实业有限公司 |
40 |
将乐丰源矿业固体废物及尾矿综合利用项目 |
总建筑面积2.1万平方米,建设年处理15万吨矿业固体废物及尾矿加工厂,年处理银铅锌硫铁矿15万吨,年利用尾矿生产3000万块免烧免蒸砖及10万吨水泥混合料 |
2018-2020 |
20000 |
20000 |
建成投产 |
2018年 |
福建丰源资源再生利用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41 |
清流钨矿废弃石循环利用重选及下游系列产品项目 |
总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建设日处理3000吨钨矿废弃石重选生产线;利用沉淀物制造环保砖;建设9000万立方尾矿库;开发仲钨酸铵、仲钨酸钠等下游产品 |
2014-2020 |
250000 |
230000 |
建成投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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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双德矿业有限公司 |
42 |
沙县再生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园 |
总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建设厂房、仓库、综合楼等,建设年年产6万吨塔尔油生产线 |
2016-2018 |
36000 |
36000 |
建成投产 |
2016年 |
福建省沙县松川化工有限公司 |
43 |
明溪睿逸橡胶炭黑循环利用生产项目 |
总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建设年产1.1万吨高性能改性炭黑生产线 |
2016-2018 |
10000 |
10000 |
建成投产 |
2016年 |
明溪县睿逸炭黑有限责任公司 |
三、生态建设与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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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水生态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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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三明市万里安全生态水系建设工程 |
10县(市)规划实施闽江源头水系连通、生态补水、河道综合整治、水体生境改善、河流生态保育等 |
2016-2020 |
62236 |
62236 |
建成 |
2016年 |
三明市水利局 |
45 |
闽江上游原中央苏区三明生态工贸区安全生态水系示范区一期工程 |
市区碧溪、洋溪洋口仔溪、蕉溪、台江溪、溪源溪、东牙溪、薯沙溪、渔塘溪进行综合整治,包括生态护岸、河道清淤、水土保持、水质提升、景观工程、湿地恢复、动态监测 |
2016-2020 |
33410 |
33410 |
建成 |
2016年 |
三明市水利局 |
46 |
泰宁县大金湖景区上游河道治理工程 |
对金湖上游100公里河流实施安全生态水系建设,新建防洪堤118.88公里,河道清淤117.2公里改善河水,改良河床,恢复河滩,修复河岸等 |
2016-2019 |
61000 |
61000 |
建成 |
2016年 |
泰宁县水利局 |
47 |
泰宁良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项目 |
金湖污染治理和截污、金湖周边村庄及集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流域水土保护、生态修复和保护、金湖湖面垃圾清理等工程 |
2016-2020 |
128000 |
127780 |
建成 |
2016年 |
泰宁县环保局 |
48 |
大田县良好湖泊(湖美库区)保护项目 |
开展污染源治理、生态保护、饮用水源保护、流域治理,建设水质自动监控设施,保护水域生态环境 |
2016-2020 |
8000 |
8000 |
建成 |
2016年 |
湖美乡人民政府 |
49 |
三明市城镇饮用水水库水源地保护工程 |
实施三元区东牙溪水库、沙县洞天岩水库、大田县坑口水库、尤溪县大池水库、明溪县罗翠水库、清流县南极山水库、宁化县寨头里水库、建宁县王坪栋水库、泰宁县际头水库等及部分乡镇水库水源地保护,实施封禁、污废水收集集中处理、警示标志等设施 |
2016-2020 |
4000 |
4000 |
建成投入使用 |
2016年 |
三明市水利局 |
50 |
三明市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
通过工程改造、升级、配套、联网等方式,提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水质合格率和供水保证率。在城镇周边地区,通过延伸供水管网,扩大供水范围,改善农村供水条件。在人口相对集中、有水源条件的地区,新建一批集中供水工程,推进联村并网集中供水 |
2016-2020 |
70900 |
70900 |
建成投入使用 |
2016年 |
三明市水利局 |
51 |
建宁闽水之源江源文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建设1万亩生态林及200亩湿地保护示范区,退耕还湿地1000亩,并进行水源湖泊与水道清淤维护;建设闽江源水文化园、亲水区、观景亭、廊桥水榭、寻源步道、卧龙山庄(改建旧民居),改造和整治源头湖泊边沟防污隔离带;建设游客服务中心及闽江源头生态停车场 |
2016-2020 |
20000 |
20000 |
建成投入使用 |
2016年 |
闽江源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
(二)森林资源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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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
泰宁县猫儿山国家森林公园保护利用设施建设项目 |
在地博苑建设生态展览馆,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分6个展区。建设森林公园外部连接道路3000米、游步道4500米、安全栏杆1000米、旅游公厕260平方米、生态停车场5000平方米、垃圾转运及污水处理1处、瞭望台5座、生态驳岸5000平方米以及门禁监控系统建设,完善公园内标识标牌系统 |
2016-2020 |
4960 |
4960 |
建成投入使用 |
2016年 |
泰宁县林业局 |
53 |
龙栖山深呼吸森林氧吧户外养生健身建设项目 |
道路拓宽12公里;建设区内健身骑行公路8公里、户外宿营基地、户外宿营基地、深呼吸原生态养生基地;修复龙栖山各自然村原村落的古民房屋 |
2016-2020 |
18000 |
18000 |
建成投入使用 |
2016年 |
福建龙栖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
54 |
明溪君子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二期基础建设项目 |
总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建设资源管护监控平台、生物防火林带、维护巡护步道、访客中心、科研监测、生态教育基地、珍稀种质资源收集与保护基地、乡镇管理所基础设施,配套水文气象监测设备等设施 |
2015-2018 |
15300 |
14300 |
建成投入使用 |
|
福建君子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
55 |
明溪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建设项目 |
建设湿地保护与恢复、监控体系工程,濒危动、植物的物种保护、动物保护救助站及科研机构,野生极小种群保护工程及繁育基地建设 |
2016-2020 |
52000 |
52000 |
建成投入使用 |
2016年 |
明溪县林业局 |
56 |
永安市“森林永安”建设项目 |
用10年时间保护生态敏感区位商品林总面积42万亩;建设福建永安龙头国家湿地公园,包括管理站、博物馆、游客码头等设施;建设天宝岩国家森林公园 |
2015-2024 |
57000 |
27000 |
部分建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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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市林业局 |
57 |
尤溪县森林生态景观改造提升项目 |
建设6000亩在县城区环城一重山和重点乡镇所在地周山范围内的重点区位,建设20000亩在全县范围内的国、省和县道及尤溪河沿线重点地段,改造提升50000亩,对100个村重点地段进行造林绿化 |
2016-2020 |
100000 |
100000 |
建成投入使用 |
2016年 |
尤溪县林业局 |
58 |
尤溪县国家木材战略储备林基地建设项目 |
建设木材战略储备林基地55万亩,其中:新造珍贵树种和大径材树种25万亩,现有林改培20万亩,购买重点区位商品林、生态公益林和商品林10万亩 |
2016-2020 |
140000 |
140000 |
建成投入使用 |
2016年 |
尤溪县林业局 |
59 |
明溪珍贵用材林保护基地 |
建设闽楠、南方红豆杉等珍贵用材林保护基地3.64万亩及种苗繁育基地0.2万亩 |
2014-2017 |
22000 |
16000 |
建成投入使用 |
|
明溪县林业局 |
60 |
清流森林资源培育工程建设项目 |
新造用材林基地面积7.5万亩,其中珍贵树种基地2.5万亩、大径培育基地1万亩、木材战略储备基地1.7万亩、速生丰产林基地2.3万亩;改造现有丰产竹林面积1.35万亩;新增封山育林培育基地10万亩;森林抚育面积55万亩 |
2016-2020 |
20160 |
20160 |
建成 |
2016年 |
清流县林业局 |
61 |
大田珍稀濒危药用食物原生境防疫及其药理成分开发应用项目 |
总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建成研发科技楼、育苗车间及加工生产线;研发中心和植物细胞工程技术育苗平台2000平方米,微生物分子生态技术运用平台2000平方米,野外原生境繁育基地10000亩 |
2016-2020 |
18000 |
18000 |
建成投入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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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竞源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三)绿色城镇化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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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
三明市区城市绿道建设项目 |
北起三明生态新城,南至三元富兴堡富岗新村,全长约40公里 |
2013-2017 |
80000 |
45000 |
建成投入使用 |
|
三明市林业局 |
63 |
三元城市公园(一期)建设项目 |
建设文化广场、人工镜湖、观光栈道、游客接待服务中心及路网配套设施建设等,改造建设商业古街 |
2016-2018 |
5000 |
5000 |
建成投入使用 |
2016年 |
三元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64 |
永安市城市慢线景观建设二期 |
建筑规模约6.1公顷,两边全长约6公里。建设沿河景观慢道、休憩设施、绿化景观等 |
2017-2019 |
4000 |
4000 |
建成投入使用 |
2017年 |
永安市园林管理处 |
65 |
大田全民健身休闲绿道建设项目 |
建设石牌老厝公园至华安公园全民健身休闲绿道26.5公里,配套建设景观桥、观景台等附属设施 |
2015-2020 |
100000 |
95000 |
建成投入使用 |
|
福建兴田城投公司 |
66 |
清流县城区绿道建设项目 |
建设6条绿道:东华山-孔子公园-金莲寺绿道;世纪公园-儿童公园-留芳公园-南岐村绿道;九龙公园至火车站站前广场绿道;山城山庄至苏区广场绿道;尚书公园-横口绿道;九龙桥-南极公园-城南大道-南极山绿道 |
2015-2020 |
22000 |
12000 |
建成投入使用 |
|
清流县城投公司 |
67 |
尤溪洋中镇市级改革特色景观带建设项目 |
建设4公里主街立面改造、22公里路旁绿化及景观改造、1500米文化长廊工程 |
2015-2018 |
20000 |
13700 |
建成投入使用 |
|
尤溪县洋中镇兴凯城城镇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68 |
明溪珍贵植物观光园及城市绿道建设项目 |
建设5000亩珍贵植物观光园,配套休闲亭阁、观光台、服务中心、植物标本展示馆、停车场及绿道20公里、珍稀苗木绿带67公顷 |
2015-2020 |
50000 |
45000 |
建成投入使用 |
|
明溪县林业局 |
69 |
建宁新区道路、绿道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新改扩建主干道25公里,新建城区次干道18公里;慢道、绿道15公里及配套设施 |
2014-2020 |
50000 |
35000 |
建成投入使用 |
|
建宁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
70 |
大田县油茶博览园建设项目 |
规划建设油茶博览园,建设油茶优良种质资源库和高产栽培、油茶低产改造等示范基地30000亩,推进油茶休闲观光配套设施建设 |
2015-2018 |
15000 |
7000 |
建成投入使用 |
|
大田县林业局 |
四、环境污染治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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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城乡污水垃圾设施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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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
列东污水厂扩建工程 |
扩建后建设用地41亩,扩建后污水厂污水日处理能力为4万吨/天。建设内容包括: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CWSBR生化池、紫外线消毒池、巴氏计量槽、污泥浓缩池、污泥脱水机房、变配电间和配套管网 |
2016-2017 |
15000 |
15000 |
建成投入使用 |
2016年 |
三明市城投公司 |
72 |
永安市城市北部污水处理工程 |
建设日处理规模2万吨(近期1.5万吨)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相应的厂区与配套污水管网 |
2015-2016 |
11190 |
3690 |
建成投入使用 |
|
永安市莲花山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
73 |
三明生态新城水南污水处理厂 |
建设日处理规模6万吨(近期1.5万吨)的污水处理厂,以及配套管网16.75公里 |
2016-2018 |
10200 |
10200 |
建成投入使用 |
2016年 |
海西三明生态工贸区管委会 |
74 |
尤溪城南污水处理工程项目(一期) |
建设日处理污水1.5万吨的污水处理厂,铺设污水管道15.89公里、尾水排放管网3公里及其它辅助设施 |
2016-2018 |
9081 |
9081 |
建成投入使用 |
2016年 |
福建尤溪经济开发区联合投资有限公司 |
75 |
泰宁县城区雨污分流及污水管网建设工程 |
建设火车站片区、城西新区、城乡结合部安置区雨水收集管网10.4公里,污水收集管网10.8公里;城区雨污分流改造22公里 |
2016-2018 |
26000 |
26000 |
建成投入使用 |
2016年 |
泰宁金湖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76 |
明溪城镇污水处理提升工程 |
扩建城区及7个乡镇污水处理厂,总处理规模达1.6万吨/日(城区1万吨/日、乡镇0.6万吨/日),铺设污水管网32公里(城区13公里、乡镇19公里) |
2015-2017 |
21000 |
18000 |
建成投入使用 |
|
明溪县住建局 |
77 |
尤溪中节能省级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 |
总建筑面积1.68万平方米,建设年综合利用精(蒸)残渣固体废物15000吨生产线 |
2015-2016 |
36000 |
27500 |
建成投入使用 |
|
福建省科辉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78 |
大田红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水泥窑协同处置10万吨每年工业废物项目 |
建设一套水泥窑协同处置工业固废处理系统及部分生产附属设施等,年处理10万吨工业废物 |
2016-2017 |
10500 |
10500 |
建成投入使用 |
2016年 |
大田红狮水泥有限公司 |
79 |
大田县鸭蛋山非正规垃圾填埋场资源化治理项目 |
建立研发基地,处理、治理填埋场存量垃圾及污染土总量约100万立方米,修复并平整土地90亩 |
2016-2018 |
38000 |
38000 |
建成投入使用 |
2016年 |
大田县兴田城投有限公司 |
80 |
清流水泥窑协同处置垃圾固废项目 |
建设工业废弃物处置生产线,年处理20万吨工业废弃物以及生活垃圾 |
2017-2020 |
30000 |
30000 |
建成投入使用 |
2017年 |
清流红火水泥有限公司 |
81 |
宁化城区垃圾处理场二期工程 |
建设垃圾处理场1座,库区容量36.4万立方米,日处理垃圾150吨 |
2016-2017 |
15000 |
15000 |
建成投入使用 |
2016年 |
宁化县住建局 |
82 |
将乐县垃圾处理厂及其附属配套工程建设项目 |
占地100亩,采用垃圾综合化处理技术,建设日处理规模为150吨的无害化资源化垃圾处理厂一座;各乡镇建设垃圾处理设施等 |
2017-2020 |
21000 |
21000 |
建成投入使用 |
2017年 |
将乐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二)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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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
沙溪流域综合整治工程 |
涉及梅列区、三元区、永安市、宁化县、清流县、明溪县、沙县共计324.1公里,实施河道治理、排涝涵闸、新建及培厚加固防洪堤等 |
2016-2020 |
126100 |
126100 |
建成投入使用 |
2016年 |
三明市水利局 |
84 |
尤溪流域综合整治工程 |
涉及大田县、尤溪县共计120公里,实施河道治理、排涝涵闸、新建及培厚加固防洪堤等 |
2016-2020 |
94000 |
94000 |
建成投入使用 |
2016年 |
三明市水利局 |
85 |
金溪流域综合整治工程 |
涉及将乐县、泰宁县、建宁县共计190公里,实施河道治理、排涝涵闸、新建及培厚加固防洪堤等 |
2016-2020 |
116484 |
116484 |
建成投入使用 |
2016年 |
三明市水利局 |
86 |
三元区渔塘溪流域水污染治理建设项目 |
建设吉口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三元区生态指挥监控中心、渔塘溪流域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治理、渔塘溪流域生态修复工程、渔塘溪流域沿线各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垃圾压缩转运设施等 |
2015-2018 |
21600 |
21250 |
建成投入使用 |
|
三元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87 |
宁化城区东溪西溪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
综合治理河道水环境46公里,建设截污管网、人工湿地万平方米,河道清淤、生态护坡、清水工程及畜禽养殖治理等 |
2016-2018 |
20000 |
20000 |
建成投入使用 |
2016年 |
宁化县水利局 |
(三)危险废物处置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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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 |
尤溪中节能省级危险废物综合处置与循环再利用中心 |
总建筑面积1.38万平方米,日处理危化垃圾110吨,建设废物运输系统、5个处理车间、1个安全填埋场等设施,以及与其相配套的公用和辅助生产生活管理设施 |
2015-2017 |
50000 |
50000 |
建成投入使用 |
|
中节能(福建)清洁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
89 |
尤溪危废处置工程国家级研发中心 |
总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建设危废处置工程国家级研发中心 |
2017-2020 |
25000 |
25000 |
建成投入使用 |
2017年 |
尤溪县西滨镇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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