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三明市“十三五”节能与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规划》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8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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