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0101-1000-2019-00175
  • 备注/文号: 明政办〔2019〕10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 2019-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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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迎接省政府对市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开展督导评估有关工作的通知
明政办〔2019〕10号
来源:三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时间:2019-03-14 10:12

梅列区、三元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对设区市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闽政办〔20182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对设区市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标准的通知》(闽政办〔201832号)(以下简称督导评估标准)精神,2019年起,省政府将对9个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政府全面开展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以下简称对市督导),为全面做好迎接省对市督导评估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充分体现三明市人民政府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发展道路,全面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依法履行教育职责,坚持教育事业优先发展,不断完善教育治理体系,深化教育改革创新,加快补齐教育短板,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市,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确保高质量通过省政府对市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督导评估。

二、评估内容

对市督导的内容主要包括:市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主体责任,县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中难以解决的突出问题,省级政府需要市级政府配合落实的重点问题。

督导评估标准设定“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落实教育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各级各类教育发展、统筹推进教育工作、加强教育保障、促进规范办学提高教育质量”等评估标准6项、督导评估要点19条、具体测评点42个。

三、评估方式

对市督导包括市级自评、网上评估、数据采集、满意度调查、实地督导等方式。

(一)自查自评。每年开展一次,由市政府按照闽政办〔20182号文件要求,对上一年度市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进行自查自评,形成市政府教育工作自评报告,于每年420日前报省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市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评价方法按照对市督导评估办法和标准设定。

(二)督导评估。在市级自查自评的基础上,省政府教育督导办委托第三方机构,根据市政府网上报送的自查自评材料进行网络评估,并面向我市社会和学校开展满意度调查,形成满意度调查报告。省政府教育督导办在第三方网络评估的基础上随机抽取若干或所有设区市进行相关数据采集和实地督导。

(三)反馈整改。省级督导评估组根据市级自评和省督导评估情况,列出问题清单,形成督导评估结果和反馈意见,向市政府反馈。市政府按照省督导评估意见制定整改方案,提出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省政府教育督导办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复查。

四、实施步骤

以省“对市督导”为契机,进一步提升全市教育整体水平和综合实力,确保评估结果全面达到督导评估各项指标要求,力争获得综合等级A,高标准、高质量通过省对市督导评估。

(一)动员部署(12月)

1.制订实施方案。根据闽政办〔20182号、闽政办〔201832号精神,制订《迎接省对三明市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工作实施方案》《迎接省对三明市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工作责任分解清单》,分解目标任务,明确责任要求,制定自评和迎评工作推进时间表,有序安排迎评工作日程。

2.召开相关会议。向市政府常务会汇报相关议题,并召开市政府迎接省对市督导评估市级自评动员会议,加大自评与迎评工作部署力度,把握工作重点,落细落实任务分工。定期召开自评工作推进情况汇报会,及时解决市级自评工作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市级自评各项工作按序时进度落实。

3.广泛宣传动员。宣传部门加强舆论宣传,通过各种媒体和渠道向社会及学校广泛宣传我市教育改革与发展成效、省对市督导评估的目的意义、措施办法,统一思想认识,形成良好氛围,确保全市教育改革和发展工作获得较高的社会满意度。

(二)开展自评(23月)

1.自查整改阶段(2—3月上旬)。各责任单位认真组织学习研究省对市督导评估办法、评估标准等有关文件,按照责任清单要求,紧扣测评点内容逐项逐条进行自查自评,找出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分类汇总,注重自纠。针对本单位履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别是教育的短板和热点难点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自纠整改补短。一时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加以说明,涉及多个部门的,要主动沟通协调,提出解决的措施和办法,做到三清一明一实,即标准清、底数清、缺口清、任务明、整改实。

2.自评完善阶段(3月)。各责任单位填报《迎接省对三明市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市级自评表》,对履行教育职责情况确定评估标准项目块的自评等级,撰写项目块的自评概述,统计教育基础数据,撰写本责任单位履行教育职责的工作自评报告,并提供自评相关佐证材料。

工作自评报告包括履职情况、工作成效(亮点)、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要求自评报告客观准确、数据详实、内容全面、事例具体,字数控制在2000字左右,确保自评报告呈现的各项工作成效能达到省对市督导A等级指标要求的目标。

各责任单位应对市级自评表、佐证材料、基础数据和自评工作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对问题整改不力的单位将组织督查督办。同一测评点由多个单位承担的,本单位只需填写报送各自承担的教育职责情况。市教育局负责加强对各责任单位报送的自评工作报告、市级自评表、教育基础数据和佐证材料进行审核和补缺,并准确核实和汇总提炼好各测评点的自评概述、佐证材料和基础数据统计,精准定位好市级自评等级标准,撰写好市政府履行教育职责市级自评工作报告,形成准确完整的市级自评系列材料。

3.资料报送阶段(420日前)。市教育局要在福建省教育督导信息管理平台上完成网络市级自评情况的填报,包括市级自评评分等级、自评概述和佐证材料,并向省上报送市政府履行教育职责年度市级自评报告和教育督导评估基础数据。制作好三明市教育改革与发展成就宣传专题片、宣传展板和三明市教育政策文件汇编,将各类迎评文档材料分类装盒,规范装订成册,加强协调统筹,全力做好迎评准备工作。

4.开展满意度调查(5月)。配合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向我市社会和学校组织开展教育满意度调查。

(三)迎接督导评估(5月)

全力做好省“对市督导”市级自评和迎评各环节工作,制定省“对市督导”迎评《工作指南》,召开迎评动员大会,做好省督导评估组工作日程安排,包括联系车辆、参会人员,安排督导路线、食宿和省督导评估组政府见面会与省督导评估反馈会会场等。

五、保障措施

(一)要提高督导认识。省对三明市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是检验市人民政府依法履行教育职责、完善教育治理体系、办好人民教育的水平和成效,是提升教育整体水平、促进教育公平的重要举措。各级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每年一次省“对市督导”市级自评和迎评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全面熟悉督导政策,明确把握督导要求,迎评估,谋发展,求突破,抓好各个迎评工作环节的具体落实,形成市级自查自评和迎评工作的浓厚氛围。

(二)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迎接省对三明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做好市级自评和迎评工作的统筹协调、督查指导等工作。建立责任单位工作联席会议和市教育系统联系部门与市(县、区)工作协同机制,各责任单位和市教育局要把省对市督导评估纳入工作日程,加强对市督导市级自评和迎评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指定负责主抓的分管领导,明确本单位具体承办的科室,各负其责,狠抓落实,密切配合,确保人员、责任、投入、措施到位。

(三)要强化检查指导。各责任单位要强化问题导向,认真查找差距,落实整改提升。市级迎评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市级自评和迎评过程的组织管理,组织力量对各责任单位自评和迎评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加大对存在问题的限期整改,全力推进“对市督导”市级自评和迎评工作的顺利完成,确保每年4月份的市级自评和5月份的省级督导评估获得A等级。市政府将对责任单位市级自评和迎评工作情况纳入绩效考评,对整改不力、履职不到位的责任单位按规定程序进行通报和约谈。

 

 附件:1.三明市迎接省对三明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工作领导小组

2.三明市迎接省对三明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工作责任清单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228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三明市迎接省对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

职责督导评估工作领导小组

 

 长:余红胜  市政府市长

常务副组长:张文珍  市政府副市长、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主任

副组长:    市教育局局长、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副主任

 林集斌  市委政研室副主任

吴小士  市政府办公室调研员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陈红兴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余迭荣  市委编办主任

谢家芹  市发改委主任

黄祖谋  市公安局局长

曾永生  市民政局局长

邓永辉  市财政局局长

吴成城  市人社局局长

林建星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林大茂  市住建局局长

廖荣华  市文旅局局长

蔡金明  市卫健委主任

张清水  市体育局局长

杨建利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余志伟  团市委书记

廖丽青  市妇联主席

    市残联副理事长

张昌平  梅列区政府区长

廖卫国  三元区政府区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教育局局长陈兴(兼)。领导小组职责是贯彻落实省“对市督导”文件和有关会议精神;研究制定迎评工作方案和措施;定期听取迎评工作汇报;审议迎评工作重大事项;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政府有关部门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各项迎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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