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0101-0200-2017-00041
  • 备注/文号: 明政办〔2017〕10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 2017-01-25
  • 有效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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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效性:废止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林业站建设的实施意见
明政办〔2017〕10号
来源:三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时间:2017-01-26 15:39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林业工作站建设的意见》(林站发〔2015146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林业工作站建设的意见》(闽政办〔2016150号),进一步加强我市乡镇林业站建设,夯实林业生态体系建设基层基础保障,经市政府同意,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完善基础设施。各地要参照国家林业局颁布的《林业站工程建设标准》推进林业站标准化建设,到2020年全市基本完成标准化建设任务。各县(市、区)要组织林业站现状调查,做好规划,项目建设资金列入财政预算。乡镇政府和发改、国土、财政、林业等相关部门要在土地划拨、用地规划、建设立项、资金筹措等方面给予支持,需要新建的林业站,建筑面积不低于230平方米/站。按工作需要配备办公设备、生活设施、通讯交通工具、培训设施和工作器材。“十三五”期间,对每个新建或修缮的林业站给予一定补助。

  二、加强队伍建设。继续保持乡(镇)林业工作站作为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的派出机构,负责管理辖区内林业工作,同时接受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和所在乡(镇)人民政府领导。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林业站管理机构建设,单独设立林业站机构,明确人员和职能;条件尚未成熟的,可在森林资源管理站加挂林业站管理机构牌子。林业站人员按编办批准的编制数和国家标准化林业站建设配备人数要求配备;林业站人员工作岗位离开林业站的,不得继续占用林业站编制,做到林业站人员在岗在编,确保队伍稳定。林业站在编人员工资和公用经费足额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福利待遇参照所在乡镇工作人员执行,激励林业站职工扎根基层,爱岗敬业。

  三、充实人员力量。要加强本土化林业站专业技术人员培养,实施近、中、远期培养计划。可采取“三种模式”补充林业站技术人员:一是公开招聘,解决目前人才短缺现状。招聘全日制大专学历的林业院校森林资源类专业毕业生以及大专以上学历退伍军人,需面向全市进行公开招聘;对在我市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毕业生,以及符合我市年度紧缺急需专业人才招聘要求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采取面试考核方式进行招聘。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与考生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5年,并安排非林业专业人员到林业专业院校短期业务培训。二是“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方式。由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在本辖区内面向初中毕业生摸底,通过面试并经市林业主管部门审批后,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与考生签订定向培养协议,推荐到三明林业学校学习3年,再到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学习2年,取得大专文凭,按协议回林业站工作,最低服务年限5年。全市从2017年开始,每年办2个班,每个班40人,逐步解决目前全市林业站技术人员紧缺问题。三是“二元制”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加强现有林业站技术人员和护林员的培训,鼓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与林业职业院校采取“二元制”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实现“县校联合育人”,不断提升林业站人员的综合管理服务能力和护林员管护水平。

  四、优化职称评聘。林业站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中级职称评审,论文发表不作硬性要求,侧重对其职业道德、敬业精神、工作业绩和基层实践经历的考核,在林业站工作累计满25年且仍在林业站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已取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可直接聘任,不占核准职数,鼓励林业站专业技术人员在乡镇基层工作。

    五、提高服务质量。明确岗位职责,站长做到“一带三”,即带好林业站、执法大队、护林员等三支队伍。提高林业站的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将林政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延伸至乡镇林业站,为林农提供“一站式”服务,到2018年全市实现采伐证、运输证等审批手续,不出乡镇即可办理。抓好护林员队伍建设,推行“五结合、两统筹、智能化”管理模式,不断创新森林资源管护机制。积极创建文明服务窗口,为广大群众提供优质服务。

    六、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政府要将加强林业站建设纳入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和全面深化林业改革总体方案统筹考虑,实施情况纳入森林资源目标管理责任制和地方政府工作考核指标体系。要将林业站建设相关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加大经费投入力度,支持林业站建设。林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林业站建设的统筹管理和规划,发改、财政、编制、人社、教育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协同配合,共同抓好林业站建设。市政府将建立林业站建设情况督查和通报机制,加强督查检查,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125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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