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0101-1300-2014-00019
  • 备注/文号: 明政办〔2014〕23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政府办
  • 公文生成日期: 2014-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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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城乡基础设施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明政办〔2014〕23号
来源: 时间:2014-04-04 15:38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

  城乡基础设施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三明市2014年城乡基础设施提升行动计划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314

  (此件主动公开)

  三明市2014年城乡基础设施

  提升行动计划工作方案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城乡基础设施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4—2015年)的通知》(闽政办〔201410号)和全市实施深化五大战役重点行动计划工作视频会要求,为扎实推进城乡基础设施提升行动计划,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主要目标

  根据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围绕改善交通、能源、市政、水利、信息、环保等城乡基础设施薄弱环节,强化项目带动,强化投资拉动,强化创新驱动,加快构建适度超前、功能配套、管理科学、安全高效的现代化城乡基础设施体系。2014年重点实施项目117个,争取完成投资127亿元,41个项目新开工,37个项目建成投产或部分投产。

  二、重点任务

  (一)交通提升工程。重点实施项目29个,争取完成投资65.3亿元,7个项目新开工,6个项目建成投产或部分投产。

  1.铁路。力争完成投资26.5亿元。加快推进南三龙铁路三明段、鹰厦铁路沙县改线工程建设,积极推进浦建龙梅、长泉(吉永泉)铁路等项目前期工作。

  2.公路。力争完成投资35.8亿元。高速公路方面,力争完成投资25.5亿元。重点实施漳永高速公路三明段、莆田至炎陵高速公路三明(莘口)至明溪(城关)段等项目,加快推进厦沙高速公路三明段、莆田至炎陵高速公路尤溪中仙至坂面段、明溪至建宁里心段以及永安贡川、沙县高桥、大田上京、三元楼源、吉口互通等项目前期工作。国省干线公路方面,力争完成投资7.3亿元。大力推进交通拥堵路段和瓶颈路段的改造提升,有序推进断头路及三级以下未达标路段建设改造。重点实施G205沙县后底至永安吉山公路一期工程(三明中心城市快速通道)、G205三明市区过境线、横五线尤溪下村至玉池段等项目建设。农村公路方面,力争完成投资3亿元。重点推进镇镇有干线公路建设,加快县乡路网连通和提级改造,改善通建制村单车道公路通行条件。重点推进泰宁大龙乡至下渠乡(永兴寺)公路、大田县华兴至石牌公路、将乐县万全乡至纵七线(南口村)公路等项目建设。

  3.机场。力争完成投资3亿元。加快建设三明沙县机场,力争2014年基本建成。

  (二)能源提升工程。重点实施项目7个,争取完成投资6.3亿元,3个项目新开工,2个项目建成投产或部分投产。

  1.电源工程。力争完成投资1.7亿元。积极推进三明核电前期工作,完成项目建议书修编工作,完成水土保持、压覆矿产资源等报告编制工作;推进大唐国际三明热电联产项目和永安煤矸石综合利用电厂前期工作,力争2014年获得国家发改委核准;泰宁池潭水电站技改扩容改造项目力争2014年底开工建设。

  2.电网工程。力争完成投资4.6亿元。加快220kV洋山(碧湖)输变电、220kV镇头(凤岗)输变电工程建设。继续实施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工程,基本解决供电设施过载、卡脖子低电压问题,全面提升农村电网供电质量。

  (三)市政提升工程。重点实施项目22个,争取完成投资20.4亿元,14个项目新开工,10个项目建成投产或部分投产。

  1.城市基础设施。力争完成投资6.4亿元。加快推进大田县城东部新区基础设施、建宁火车北站站前广场等项目建设。

  2.城市交通设施。力争完成投资7.4亿元。完善城区骨干路网,打通断头路,拓宽小街巷,提高道路网密度。推进城市桥梁安全检测和加固改造,实施病害桥梁除险加固,启动危桥重建,确保通行安全。优化完善公交线网和枢纽站、首末站建设,加大公共停车场建设。重点推进三明市区主干道白改黑工程、列东大桥改造工程、三明北站站前路网改造工程等项目建设。

  3.城市供水设施。力争完成投资4.4亿元。加快城市自来水厂和配套管网建设,提高城市供水保障和水质检测能力。加快推进三明市区第二供水工程、北部新城陈大自来水厂、沙县城南水厂工程等项目建设。

  4.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力争完成投资0.6亿元。加快推进三明市南部新城雨水工程、泰宁城西排水防涝工程等项目建设。

  5.城镇燃气设施。力争完成投资1.6亿元。重点推进宁化、明溪城市管道燃气工程建设。

  (四)水利提升工程。重点实施项目22个,争取完成投资8.1亿元,2个项目新开工,4个项目建成投产或部分投产。

  1.防洪工程。力争完成投资3亿元。加快构建防洪安全保障体系,确保十二五末,县级城区达到20年一遇,重点乡镇达到10年一遇。重点推进闽江防洪工程三明段、闽江上游金溪流域(原中央苏区县)防洪三期工程、闽江上游尤溪流域防洪二期工程(大田段、尤溪段)、闽江上游沙溪流域防洪三期工程(苏区县)等堤段防洪治理。

  2.蓄水工程。力争完成投资5.1亿元。加快推进明溪黄沙坑水库、尤溪兴头水库等8座水库建设;推进沙县双溪水库、永安溪源水库等8座水库前期工作,争取早日获批开工建设。

  (五)信息提升工程。重点实施项目11个,争取完成投资7.4亿元。

  1.信息网络工程。力争完成投资6亿元。推动宽带中国战略在我市实施,进一步实施数字福建·宽带工程,推进下一代广播电视网建设,实现双向网络覆盖。持续扩大3G网络覆盖范围和应用深度,加快4G网络建设,推动TD-LTE规模化商用。

  2.重点应用工程。力争完成投资1.1亿元。加快民生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进城市公用设备设施智能化改造,加快实施智能电网等智慧城市应用工程建设。

  3.公共服务平台。力争完成投资0.18亿元。推进市县电子政务公共平台建设,年底完成一期工程建设。

  4.消费服务工程。力争完成投资0.1亿元。加快推进市县卫生信息系统(二期)工程,拓展乡、村一体化基层卫生信息系统建设。

  (六)环保提升工程。重点实施“天蓝、地绿、水净”项目26个,争取完成投资19.3亿元,15个项目新开工,14个项目建成投产或部分投产。

  1.“天蓝工程。力争完成投资5.6亿元。重点推进海西天然气管网三明境内段一期工程、三明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三钢矿山1#2#石灰窑改造、华电永安脱硫脱硝等项目建设。

  2.“地绿工程。力争完成投资6.6亿元。加快建设四绿工程、三明市区城市绿道、永安城市慢道景观、沙县水南沿河景观等项目。

  3.“水净工程。力争完成投资7.1亿元。重点抓好闽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泰宁污水处理厂二期及配套管网、市区滨江新城污水管网、重点县水土流失治理等项目建设。

  三、保障措施

  (一)要加强分工协作。市发展改革委为城乡基础设施提升行动计划的总牵头部门,其中,交通提升工程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推进,能源提升工程由市经贸委牵头推进,市政提升工程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推进,水利提升工程由市水利局牵头推进,信息提升工程由市数字办牵头推进,环保提升工程由市环保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林业局分别牵头推进。各牵头部门要根据本方案抓紧研究制定相关领域具体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市直有关部门要立足职能,全力支持配合推动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各县(市、区)要充分发挥基础设施建设主体作用,细化落实各牵头部门安排下达的建设任务,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项目建设顺利推进。

  (二)要加快项目实施。抓好项目分类推进、重点攻坚,在建项目促进度、保安全、控质量、增效益,力争早建成早投产;前期项目抓前置、促审批、保征迁、上配套,力争早开工多开工。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梳理项目,加大前期工作力度,凡列入“十二五”规划尚未开工的项目,今年上半年前必须全部启动前期工作;要统筹衔接国家、省上对基础设施建设的政策导向,结合我市发展需要,超前谋划生成一批符合科学发展要求、关系长远、关乎民生的基础设施项目,增加项目储备,抓紧启动相关前期工作。

  (三)要提升服务质量。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带头落实“一线工作法”,工作重心下移,服务窗口前移。审批主管部门要进一步精简审批事项,加快审批进度,对属市内审批的事项,在依法依规前提下尽可能简化审批手续,开通绿色审批通道,缩短审批时间,超常规不违规加快推进;对需报请国家、省审批的事项,及时审核转报,做好汇报沟通和跟踪促批工作,争取尽快获批。经贸、建设、国土、林业、环保、水利、公安等部门要做好服务,提前介入,指导帮助项目单位落实用地、用林、环境容量、建筑材料、火工油品等相关指标供应,有效保障项目建设资源要素需求。要全面推行和谐征迁,项目所在地政府要落实征迁交地、群众安置的主体责任。

  (四)要拓展筹资渠道。各级政府要加大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积极争取国家、省上更多资金支持。要充分发挥金融信贷主渠道作用,通过扩大信贷规模、创新金融产品、引入保险资金等,加大对城乡基础设施的支持力度。发挥投融资平台作用,盘活存量资产、整合国有资产收益、抓好土地收储,扩大企业债券等直接融资规模,探索公司化运作开发利用建设项目周边土地增值效益,填补相关领域建设资金缺口。落实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有关政策措施,按照“非禁即入”原则,大力吸引民间资本进入城乡基础设施建设领域。

  (五)要抓好安全质量。加强城乡基础设施项目社会稳定风险防控工作,坚持安全第一、质量优先,速度服从安全质量。在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全面施行标准化管理,扩大覆盖面,以标准管安全控质量。各项目建设单位要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六)要强化督促检查。各提升工程牵头部门要一月一调度、一月一分析,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项目顺利推进;要指定专人负责,每月底将实施进展情况报送市发展改革委汇总。效能、督查等部门要加大督查力度,创新督查方式,建立项目自查、部门抽查、专项检查等制度,提高督查实效。

  附件:三明市2014年城乡基础设施提升行动计划重大项目

      汇总表

  

  

  

  

  

  

  

  抄送:市委办公室。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314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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