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0100-0900-2022-00076
  • 备注/文号: 明政办〔2022〕20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 2022-03-23
  • 有效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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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效性:废止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省政府重点工作涉及我市任务清单的通知
明政办〔2022〕20号
来源:市政府办 时间:2022-04-02 16:47

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省政府工作主要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226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省政府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闽政办〔202212号)文件精神,现将《2022年省政府重点工作涉及我市任务清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按照省委实施“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增效益”行动的部署要求,对号入座、主动认领,第一时间把工作布置下去,把任务分解下去,把压力传导下去,细化到具体责任人、具体时间节点,抓早抓紧、抓细抓实,确保各项工作早推进、早落实、早见效。

二、加强协作配合。要牢固树立全市一盘棋思想,进一步提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形成狠抓落实的强大合力。特别是涉及多部门牵头的工作,要建立协同高效的工作格局,齐抓共管,联动推进。

三、加强调度分析。要建立日常协调调度机制,按照一月一调度、一季一分析、半年一总结工作要求,牵头单位每月5日前将上月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进度滞后原因及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反馈至市政府督查室。

四、加强督查考核。市政府督查室、效能办将对重点工作落实情况适时开展专项督查。同时建立健全奖惩机制,将重点任务落实情况纳入年度效能考评,对落实重点任务成效显著的地方和部门予以表扬;对落实措施不力,未按时间节点完成任务的地方和部门,在年度绩效考评中予以扣分,必要时依法依规进行追责问责。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323


2022年省政府重点工作涉及我市任务清单

序号

重点工作任务

细化目标任务

牵头单位

工作进度(分为:已完成、按序时推进、进度滞后)

具体落实情况

进度滞后原因及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

任务分类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预期目标(涉及我市9项)

1

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增长7%,在实际工作中争取更好结果。

一季度,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增长7.5%以上,上半年、前三季度增速不低于全年预期增速。

市发改委

 

 

 

指标类

2

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增长5%,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5%

一季度,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6.5%,上半年、前三季度增速不低于全年预期增速。

市财政局

 

 

 

指标类

3

确保全年固定资产投资增长6.5%

一季度,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增长7.5%以上;上半年,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增长7%以上;前三季度,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增长6.5%以上。

市发改委

 

 

 

指标类

4

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6%

一季度,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9.5%,上半年增长8%以上。

市商务局

 

 

 

指标类

5

出口增长3%

一季度,全市出口增长10%以上,上半年出口增长8%以上。

市商务局

 

 

 

指标类

6

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7.5%8.5%

一季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7.5%,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5%,上半年、前三季度增速不低于全年预期增速。

市人社局

 

 

 

指标类

7

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5%以内。

一季度、上半年、前三季度,全省城镇调查失业率均控制在5.5%以内。

市人社局

 

 

 

指标类

8

居民消费价格涨幅3%左右。

居民消费价格涨幅3%左右。

市发改委

 

 

 

指标类

9

粮食总产量稳定在95.3万吨。

粮食总产量稳定在95.3万吨。

市农业农村局

 

 

 

指标类

二、凝心聚力推进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涉及我市47项)

10

实施全社会研发投入提升行动,全社会研发投入增长18%以上。

推动科技政策扎实落地,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加强工作指导和沟通协调,切实提高全社会研发投入统计质量。

市科技局
市统计局

 

 

 

政策类

11

用好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政策,提高政策兑现便利度,引导企业加大投入。

开展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专项政策宣讲,全年培训1000人次以上。

市科技局
市税务局

 

 

 

措施类

12

主动融入福厦泉自创区。

力争一批项目获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协同创新平台立项支持。

市科技局

 

 

 

措施类

13

加快三明中关村科技园建设。

16月底前,举办首届京闽科技合作论坛暨京闽(三明)科技项目对接会。
2)全年开展“创新中国行”“京闽创新汇”等活动12次以上,入驻企业总数达到150家。

市科技局
市商务局
市工信局
生态工贸区
管委会

 

 

 

项目类

14

积极引进大院名校等重大科研机构来我市开展合作或服务。

推动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来明服务产业发展和重点企业,达成1项以上合作意向。

市科技局
市教育局
市发改委

 

 

 

措施类

15

强化企业技术中心梯度培育机制,全年推荐申报国家企业技术中心1家以上。

推动三钢、机科院、科宏等企业对标申报条件,加强企业技术中心建设。

市发改委

 

 

 

指标类

16

实施创新主体孵化行动。

挖掘更多科技型企业纳入高企梯次培育库,力争2022年全市高企达到220家;组织规上企业申报省级科技小巨人企业,力争科技小巨人企业达到120家。

市科技局

 

 

 

政策类

17

积极争取省科技创新引导基金,鼓励申报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发和推广应用。

积极对接省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力争我市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获得基金投资支持。

市科技局
市工信局

 

 

 

措施类

18

完善高新技术企业成长加速机制,力争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达到220家。

14月底前开展拟申报高企企业摸底,充实高企后备库,力争后备库企业达到200家。
2)在6月前组织开展高企优惠政策及申报辅导培训活动,提高企业申报积极性和申报成功率。

市科技局

 

 

 

指标类

19

实施体制机制创新行动。

落实省上建设高水平创新型省份有关政策。

市科技局

 

 

 

政策类

20

探索建立“企业出题、科研机构答题”新模式。

在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征集“卡脖子”关键技术需求1-2项,继续实施“揭榜挂帅”攻关机制,组织高校、科研机构等进行“揭榜”攻关。

市科技局

 

 

 

措施类

21

支持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企业、高校院所、社会投资机构等共同组建“创新联合体”。

1)支持我市企业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以及创新平台合作,共同开展技术研发或实施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2)积极推荐合作项目申报福建省中科院STS计划配套项目、重大科技成果购买后补助。

市科技局

 

 

 

措施类

22

深入推行科技重大专项“揭榜挂帅”“赛马”等攻关机制。

深入实施“揭榜挂帅”攻关机制,组织高校、科研机构等进行“揭榜”攻关,给予立项支持。

市科技局

 

 

 

措施类

23

开展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

4月底前,从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中选择若干家单位启动科技成果转化试点建设;年底前,指导试点单位完成相关工作方案制定。

市科技局

 

 

 

措施类

24

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激励创新创造。

14月底前,出台《福建省贯彻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实施意见》。
26月底前,推动中国(福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验收。
3)全年争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城市5家,新培育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超50家,专利授权量超16万件。

市科技局

 

 

 

措施类

25

在全产业推广科技特派员制度,精准选认科技特派员500名以上。

1)加大科技特派员选认力度,力争全市选认的省、市、县级科技特派员不少于500人,科技特派员服务范围覆盖全市所有行政村。其中原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推荐申报省级科技特派员50名以上。
2)把选认科技特派员工作向第二、三产业延伸拓展,其中二产领域省级科技特派员选认数量占总数的20%以上。

市科技局

 

 

 

指标类

26

实施创新人才培育行动,下大力气培养引进“高精尖缺”人才,分行业分领域大力培养急需的技能人才。

持续征集用人单位人才岗位需求信息,组织开展20场以上线上线下招聘人才活动。

市人社局

 

 

 

措施类

27

人才政策要具体可兑现。

年底前,对《三明市高层次人才及实用型人才认定办法(试行)》等政策作进一步优化完善。

市委人才办
市人社局

 

 

 

措施类

28

推进支柱产业提升工程,打造电子信息、先进装备制造、石油化工、现代纺织服装等支柱产业。

1)年底前,举办4场次以上“手拉手”对接和线上线下促销活动,组织参加全省服装制版师职业技能竞赛等。
2)全年装备制造、纺织服装等支柱产业增加值分别增长7%3%

市工信局

 

 

 

措施类

29

推进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工程,支持鞋服、食品、冶金、建材等传统优势产业数字化转型、智能化改造。

1)力争全市15个以上项目列入全省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项目库。
2)支持企业实施智能化改造,全年征集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重点项目3个,推荐申报国家智能制造示范工厂项目1个、国家智能制造优秀场景项目1个,认定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1项。

市工信局

 

 

 

措施类

30

组织实施省重点技改项目65项以上。

持续推进新一轮企业技术改造,全年实施省重点技改项目65项以上。

市工信局

 

 

 

项目类

31

1)筛选推荐技术攻关项目参评“揭榜挂帅”机制,持续创建省级工程研究中心。
2)以重点项目为抓手,培育发展氟新材料、石墨(烯)、稀土新能源、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

1)推荐1个以上项目参评“揭榜挂帅”。
2)争取年度分别实施市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项目100个以上、完成投资超40亿元、投产25个以上。

市发改委
市工信局

 

 

 

措施类

32

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工程,推动我市石墨(烯)、生物医药等新兴产业重点项目建设。

力争55个以上省重点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全年完成投资60亿元以上。

市发改委
市工信局

 

 

 

措施类

33

推动石墨烯、氟化工等产业列入全省石化产业链及化工新材料研究报告,加快汽车产业发展。

1)推动石墨烯、氟化工等产业列入全省石化产业链及化工新材料研究报告。
2)积极配合做好省上汽车产业调整优化实施方案调研工作,推动我市汽车产业发展。

市发改委
市工信局

 

 

 

措施类

34

推进龙头企业培优扶强工程。

继续深入实施培优扶强龙头企业行动计划,力争省级工业龙头企业累计达30家以上。

市工信局

 

 

 

措施类

35

建立我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库,力争年内入库培育企业超过100家;培育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1家以上。

13月底前,启动2022年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申报。
24月底前,启动2022年福建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申报工作。

市工信局

 

 

 

指标类

36

推进质量、标准、品牌联动工程。

1)发挥政府质量奖激励作用,完成第五届三明市质量奖评审表彰活动,开展省、市质量奖获奖企业经验分享,引导各行各业深入实施卓越质量管理模式。
2)抓好8个在建各级各类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建设。
3)大力推进企业标准自我公开申明,实现企业数和产品标准数分别比增10%以上目标。
4)围绕冶金压延、新材料等我市重点发展产业,以及沙县小吃、林权改革、河湖治理、乡村振兴、康养等重点领域需求,制定一批先进适用标准。

市市场监管局

 

 

 

措施类

37

加快推进数字三明建设。

15月底前,对接省上数字经济企业培优扶强专项行动,公开征集遴选一批数字经济核心产业领域“独角兽”“未来独角兽”和“瞪羚”创新企业清单。
24月底前,制定2022数字三明建设工作要点。

市发改委
市数政中心

 

 

 

措施类

38

开展第五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三明“一会一赛一展”活动。

14月底前,组织开展第五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三明“一会一赛一展”活动。
24月底前(开幕式前),第五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签约项目力争达到40个。

市发改委
市数政中心

 

 

 

措施类

39

推动数字产业化,新布局推广一批5G网络、数据中心、物联网、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型基础设施。

1)全市累计建设5G基站4000个以上。
29月底前,出台《三明市推动数据中心和5G等新型基础设施绿色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市发改委
市数政中心
市工信局

 

 

 

措施类

40

推动产业数字化,促进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大力拓展数字技术应用场景和产品服务。

15月底前,开展数字经济应用场景征集活动,遴选数字技术应用场景20个以上,加快数字技术创新应用,加大优秀案例宣传推广力度。
2)学习借鉴行业标杆的成功经验、成熟模式、成型样板,年底前举办招商对接会1场。

市发改委
市数政中心
市工信局

 

 

 

措施类

41

主动融入全省新能源产业发展布局,持续推动新能源产业重点项目实施。

建立新能源产业项目推进机制,力争全年推动新能源产业项目10个以上,完成投资10亿元以上。

市发改委

 

 

 

措施类

42

建设国内领先的电动船舶研发制造基地。

积极配合省上做好福建电动船舶产业发展试点示范实施方案前期调研工作,争取我市项目列入方案。

市工信局

 

 

 

措施类

43

大力培育节能环保产业。

1)按照省上工作要求,积极组织辖区内符合准入条件的废钢铁、废纸加工和废塑料、废旧轮胎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申报国家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规范企业。
2)结合我市产业特点,征集发布《三明市第十六批节能技术产品推广应用目录》。

市工信局

 

 

 

措施类

44

大力发展红色旅游、绿色旅游,强化跨区域旅游资源整合利用。

年底前,新培育1个福建省“全域生态旅游小镇”,新增4A级景区2-3家,3A级景区3-5家。

市文旅局

 

 

 

指标类

45

大力发展普惠金融、科技金融,深入推进省级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

1)构建广渠道、多层次、全覆盖、可持续的普惠金融服务体系,聚焦中小微企业和“三农”领域扩大信贷投放,持续扩大“文明贷”“振兴贷”等普惠金融产品覆盖面。
2)持续推进“科技贷”业务,与金融机构进行签约,全年开展3场以上“科技贷”融资对接会。
3)持续深化建设省级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不断丰富绿色产业发展体系、融资体系、基础设施体系、政策支撑体系。

市金融监管局
市科技局

 

 

 

措施类

46

增加健康、养老、托育、旅游等生活性服务业有效供给。

上半年,推进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制定“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推动社区养老、普惠养老、普惠托育设施建设;加快长征国家文化公园(三明段)建设。

市发改委

 

 

 

措施类

47

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坚定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民营企业做大做强。

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政务服务便利化、标准化、规范化。

市工信局
市发改委

 

 

 

措施类

48

进一步清理政府采购、招投标等领域不合理限制。

14月底前,对2021年检查发现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处罚,并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三明分网公布。
24月底前,进一步动态调整已保留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完善“工程领域招投标在线监管平台”功能,推动行业监管部门开展全流程监管;优化“营商环境线索征集系统”,及时处理招投标领域存在的不合理限制。

市财政局
市发改委

 

 

 

措施类

49

加大清理拖欠民营企业账款力度。

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加大清理拖欠民营企业账款力度,加强对拖欠账款的检查和通报,确保全市“无分歧”欠款的月度动态清零。

市工信局

 

 

 

措施类

50

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等惠企政策,出台新的减负纾困政策。

做好上级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工作,并出台配套政策。

市财政局
市税务局

 

 

 

政策类

51

用好人行支小再贷款、再贴现政策,进一步加大融资支持力度,压降综合融资成本。

1)将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支持工具转换为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将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计划并入支农支小再贷款管理,力争一季度央行再贷款再贴现资金投放6亿元。
2)协同相关部门,继续开展“三新”项目银企对接及科技贷、绿色信贷等专题银企对接工作,进一步加大科技创新、制造业的支持力度,推动三明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
3)指导金融机构加快建立FTP机制,并将LPR内嵌入FTP之中,力争一季度人民币贷款加权平均利率比上年再降低510BP

市金融监管局
人行

 

 

 

措施类

52

深入实施闽商回归工程,吸引更多企业家来到福建、投资福建。

15月上旬前,制定2022年全市“闽商回归工程”行动方案。
2)组织省外闽商和客商参与“6·18”“9·8”等重大经贸活动,争取年内有一批闽商回归项目签约落地。

市工商联
市工信局

 

 

 

措施类

53

坚持深入调研,跟踪做好服务保障,帮助解决用工、用地、融资等难题。

1)持续开展“我为企业解难题”活动,送政策进企业活动,加强精准帮扶,坚持每季度至少下企业、下基层服务指导一次,协调解决企业生产建设中的困难问题。
2)一季度成立招工用工工作专班,进一步做好春节后招工用工工作。
3)争取省自然资源厅到我市用地保障巡回服务,力争每季度召开一次;向基层延伸要素保障服务,针对各地提出的具体问题和建议,抽调业务骨干组成服务小分队,不定期直奔项目一线,点对点开展服务指导。
4)成立金融服务工作专班,定期下企业、下基层服务指导,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题。

市工信局
市人社局
市自然资源局
市金融监管局

 

 

 

措施类

54

加强政策储备和引导,早出快出新的政策,延续实施管用的政策,评估调整兑现不便的政策。

1)加强对稳增长各项政策进行评估,加强谋划储备一批改革举措和配套政策,并慎重出台收缩性政策。
2)持续做好省财政厅、省金融监管局等部门设立第五期100亿元中小微企业纾困增产增效专项资金贷款政策落实。
3)持续抓好工业生产稳定运行若干措施8条、一季度全市工业“开门红”工作方案等政策措施,并抓好省市县相关政策措施的宣贯,待一季度数据公布、省上资金下达后抓紧兑现,力争在5月份完成各项奖励政策兑现工作。
43月底前出台促消费有关政策。
5)全年获评各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50家以上,落实龙头企业奖补资金100万元。
6)待省自然资源厅出台全省已批准但尚未完成围填海项目处置工作方案、关于严格耕地保护和用途管制的贯彻落实意见、“标准地”出让制度后,结合实际制定我市贯彻措施。

市发改委
市财政局
市金融监管局
市工信局
市商务局
市农业农村局
市自然资源局

 

 

 

政策类

55

实施好稳增长工作方案,发改、工信、商务、交通等各个部门协同发力,积极扩投资、促消费,全力稳外贸、稳外资。

1)加大项目攻坚,扩大有效投资,全年完成重点项目投资400亿元以上。
2)积极推动全年省级工业增长点项目;推动各县(市、区)举办产品推介、展览展销、互采互购及供需对接等“手拉手”活动。
3)加强“两稳一促”政策宣贯,指导企业申报省商务厅相关扶持政策。
4)实施交通运输稳增长促投资措施,全年完成投资超70亿元。

市发改委
市工信局
市商务局
市交通运输局

 

 

 

措施类

56

加强经济运行调度。

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加强对经济运行的动态监测与分析研判,实行“一月一调度、一季一分析、半年一通报”工作机制,加强与统计、工信等部门协调联动,对重点领域、重点企业有效监测,做到早监测、早预警、早分析,及时调度各类要素保障,保持全年经济平稳较快增长,防止指标大起大落。

市发改委

 

 

 

措施类

三、凝心聚力深化改革开放,积极服务和深度融入新发展格局(涉及我市45项)

57

深化县域集成改革试点。

年底前总结三年试点工作,复制推广有关经验。

市委改革办

 

 

 

措施类

58

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稳妥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加快建设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

根据部、省统一部署,探索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出让供地方式。

市自然资源局

 

 

 

政策类

59

坚持节约集约,支持低效用地再开发,促进存量工业用地盘活利用。

落实工业用地提质增效相关政策。

市自然资源局

 

 

 

政策类

60

鼓励建设标准化厂房、多层厂房,探索“标准地”出让,扎实推进工业园区标准化建设。持续贯彻落实《三明市深化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推进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十二条措施》文件精神,抓好园区标准化建设。

19月底前制定省级以上开发区“标准地”出让实施方案。
2)推进金沙园、尼葛园标准化试点园区建设,力争我市小蕉工业园为增补标准化试点园区。

市自然资源局
市商务局
市工信局

 

 

 

政策类

61

打破信息孤岛、数据壁垒,推动数据共享,抓好数据梳理,加快数据应用,实现公共数据应汇尽汇。

16月底前,全市政务平台、政务系统全面接入市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平台。
2)年底前,汇聚公共数据数据达20亿条。

市数政中心

 

 

 

措施类

62

深化“三医”联动改革,扩大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覆盖面。

1)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闽来明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及全省医改座谈会精神,结合今年全省医改重点任务,以实施“六大工程”为抓手,推进三明医改再出发。
2)进一步做实做强三明采购联盟,不断扩容、扩围增加联盟成员,常态化开展药品耗材联合限价采购,不断挤压药品耗材价格虚高水分。重点开展联盟耗材联采,对接跟踪山东中药饮片联采有关工作。
3)全面跟进国家和省级药耗集采中选结果,动态调整采购价格,减轻群众就医用药负担。

市卫健委
市医保局

 

 

 

措施类

63

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1)新增新型林业经营主体30家,组织实施4个林业碳中和试点。
2)继续推广“福林贷”系列普惠金融产品和开放性、政策性金融产品,持续推进森林综合保险和设施花卉保险,创新拓展林业保险新品种。
3)加快推进全国林业改革发展综合试点。

市林业局

 

 

 

措施类

64

接续实施林业“八大工程”,稳定森林覆盖率,改善林分结构,发展林下经济,推动竹产业等高质量发展,提升森林质量20万亩以上。

1)完成植树造林17.5万亩、森林抚育55万亩、封山育林18.2万亩,新建省级“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基地1,推进完成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改革任务1.5万亩。
2)实施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保护项目6个,改造提升省级以上湿地公园1处。
3)完成竹产业一二三产融合发展重点县、笋竹精深加工示范县和现代竹业重点县5个,新建省级花卉产业发展项目3个。建设丰产竹林4.5万亩。
4)推动林业企业发展壮大,培育1-2个省级以上品牌。
5)建设森林步道30公里,组织参评省级森林养生城市、康养小镇、森林康养基地。
6)实施省级林下经济重点县项目2个、建设示范基地3个。
7)大力推进商品用材林建设,森林质量精准提升3.7万亩,建设国家储备林5万亩,珍贵用材树种培育2.18万亩。

市林业局

 

 

 

措施类

65

完成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任务,巩固市属企业整合重组成果,持续推动战略性重组、内部资源和和专业化整合。

13月底前,完成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总任务量的90%以上;6月底前,完成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主体任务;党的二十大前全面完成改革任务。
2)按照“成熟一家、推进一家”原则,巩固国有企业整合重组成果,全面梳理业务板块,推动国有企业内部资源和专业化整合,适时整合现有相关产业资源组建新的企业集团。

市国资委

 

 

 

措施类

66

全面实施零基预算改革,基本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根据省上零基预算改革等相关工作要求,积极做好配合工作。

市财政局

 

 

 

措施类

67

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1)一季度,所有县(市、区)全面开通运行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线上监督平台。

(2)依托乡村振兴(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平台,上半年试点、年底前全面推行村级财务在线公开监督;启动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促进盘活农村各类资源要素。

市农业农村局

 

 

 

措施类

68

深化政府效能考评改革,提高公众参与度。

6月底前,围绕实施“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增效益”行动,调整完善年度绩效管理工作方案。

市效能办

 

 

 

政策类

69

抓好《关于印发三明市开发区建设自贸创新成果复制推广先行区工作方案的通知》(明政办发明电〔202119号)贯彻落实,在全市省级及以上开发区范围内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创新成果。


在全市省级及以上开发区复制推广自贸创新成果。

市商务局

 

 

 

措施类

70

探索推动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工作,做大市场采购贸易。

推动我市与福州跨境综合试验区合作事宜,培育一批跨境电商企业。

市商务局

 

 

 

措施类

71

抓住RCEP协定生效机遇,用好省上进出口政策,稳住外贸良好态势。

尽快出台稳外贸有关政策。

市商务局

 

 

 

政策类

72

增进与华侨和华裔新生代情感交流,创造一切条件引侨资、聚侨力、汇侨智。

1)端午节期间,举办“2022年侨家乐·福建省华侨美食文化节”三明宁化专场活动。
2)配合做好福建省新侨人才联谊会员代表大会参会会员推荐工作,适时召开我市新侨人才座谈会。

市侨联

 

 

 

措施类

73

深化明港明澳合作。

配合省台港澳办继续做好闽港澳青少年及文旅科教等领域交流。

市委台港澳办

 

 

 

措施类

74

持续办好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三明团有关工作。

8月底前,印发市团工作方案。

市商务局

 

 

 

措施类

75

加强与东盟东亚国家经贸往来。

加强与东盟东亚国家经贸交流,全年利用外资增长7%

市商务局

 

 

 

措施类

76

继续开展国际友城交流。

按照省上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市政府办

 

 

 

措施类

77

深入实施项目攻坚行动。

每季度筛选不少于20个项目,参加全省重大项目集中开工。

市发改委

 

 

 

措施类

78

加快昌福厦高铁前期工作。

争取昌福厦高铁经三明北列入福建省中长期铁路网规划、国家中长期铁路网规划。

市发改委

 

 

 

项目类

79

推动武沙高速尽快开工。

待《国家公路网规划(2021-2035年)》印发后积极推动交通运输部尽快完成“工可”审查工作,力争2022年底完成项目“工可”批复。

市交通运输局
市交发集团

 

 

 

项目类

80

推进全省港口布局优化、配置高效、功能整合,加快打造世界一流港口。

12022年底前完成《三明港总体规划》报批工作。
2)加快重点港航项目建设。

市交通运输局

 

 

 

措施类

81

畅通省际边界路网。

推进国省干线闽赣省界路段路容整治提升,实施G528线、S308线沥青砼路面白改黑及附属工程,路段长11.239公里,绿化提升补植补种,排水系统整治,路域环境整治、沿河沿景透景透绿等项目,总投资约3300万元。

市交通运输局

 

 

 

项目类

82

推进“一河一网一平台”建设。

年底前,全市力争完成水利投资39.32亿元,开工重大项目20个以上,建成或基本建成项目12个。                       

市水利局

 

 

 

项目类

83

强化项目策划生成,加大民生补短板投资力度。

全年计划实施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00个,年度投资计划100亿元以上。

市发改委
市直有关部门

 

 

 

项目类

84

强化要素保障,用好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推动项目早开工、早建设、早竣工。

13月底前,组织全市梳理高质量发展专项项目资金融资需求,并报送省发改委、国开行福建分行,并积极争取支持。
2)积极做好2022年度债券申报、发行工作。
3)向基层延伸要素保障服务,针对各地提出的具体问题和建议,抽调业务骨干组成服务小分队,不定期直奔项目一线,点对点开展服务指导。

市发改委
市财政局
市自然资源局

 

 

 

措施类

85

1)聚焦433产业,瞄准央企资金投向和产业布局,精准谋划生成项目,持续提升与央企合作的层次和水平,靠前服务推动签约项目落实落地。
2)紧盯产业链缺失环节、龙头企业、高新领域,继续组织各类招商活动,搭建央企、民企、外企招商对接平台,推动招商项目尽快对接落地。
3)开展专场招商,依托“9.8”、林博会、进博会等招商平台,市、县联动组织开展央企、省企、民企、外企等专场招商对接活动。

1)推动各县(市、区)主动“走出去”,精准招商,明确一批年内能动工的产业项目集中签约,力争全年签约央企项目10个以上,总投资100亿元以上。                                                                                                                                                             24月底前,制定《2022年工业项目招商工作方案》和《2022年民企项目对接工作计划》;力争全年新对接民企产业合同项目投资额290亿元以上。
3)年底前,组织开展央企、省企、民企、外企等专场招商对接活动9场以上。组织参加第二十二届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全年力争合同外资额超2.8亿美元。

市发改委
市工信局
市商务局

 

 

 

措施类

86

建立市级重大活动集中签约项目联合推进机制,实现招商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

1)建立招商项目推进统筹协调、全生命周期管理、进展通报督查考核等机制。
2)力争于2月低前印发我市2022年省级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地方切块)申报指南,3月底前完成省重点技改项目设备补助申报工作。

市发改委
市工信局

 

 

 

措施类

87

开展“全闽乐购”促消费行动,鼓励发展直播电商,催生新型消费热潮。

1)办好全国2022网上年货节、“乐购三明直播节”等促消费配套活动。
2)全年全市网上零售额力争增长10%

市商务局

 

 

 

措施类

88

支持六路商圈等市区重点商圈发展。

1)培育六路商圈等重点市级商圈,争创省级商业步行街。
2)持续开展“全闽乐购”为依托的各类促消费活动,全年组织全市各大商圈、商超开展线下促消费活动1000场。

市商务局

 

 

 

措施类

89

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

培育省级商务特色镇不少于2个;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工作,指导推动示范县建设完善县域商业体系,鼓励企业、个体工商户开设网店,促进农村产品网络销售,全年新增农村网商(店)1000家以上。

市商务局

 

 

 

措施类

90

支持企业入驻福茶网,开展“大众茶馆”“闽菜馆”创建工作。

力争推动一批企业入驻福茶网,培育创建一批“大众茶馆”“闽菜馆”企业。

市商务局

 

 

 

措施类

91

按照省上部署要求,积极配合做好省上出台《福建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相关工作。

按照省上要求做好工作。

市发改委

 

 

 

政策类

92

结合实际继续取消或下放一批审批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

13月底前,拟下放(委托)一批审批事项。
2)年底前,结合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做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改革。

市发改委

 

 

 

指标类

93

梳理已下放事项,规范备案、补正、中介等行为,杜绝“体外循环”“隐性审批”。

18月底前,动态调整市级保留为行政审批必要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9月底前,动态调整市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市发改委

 

 

 

措施类

94

加强指导培训,提高基层干部政策水平和服务能力。

年底前,开展1场数字经济专题培训。

市发改委

 

 

 

措施类

95

持续优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差异化监管机制,完善跨部门综合监管和全链条全领域监管,强化对政府招商投资合作、招标采购、资源资产出让的公平性监督。提升“互联网+监管”应用水平。

1)完善跨部门综合监管,印发实施《2022年三明市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不断推进在市场监管领域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使市场监管领域新型监管机制更加完善,实现综合监管、智慧监管。
2)建立市场监管部门通用型企业信用风险分类指标体系。
3)实现市直部门监管事项“互联网+监管”全覆盖。

市市场监管局
市发改委

 

 

 

措施类

96

持续推进数字政府建设。

完成全市协同一体化办公平台,初步实现全流程无纸化办公。

市发改委
市数政中心

 

 

 

措施类

97

完善“五级十五同”动态管理机制,推出更多的“一件事”集成服务事项

14月底前,对县(市、区)行政服务中心开展“飞行检查”。
2)持续做好审批服务事项的梳理工作,进行清单管理,落实动态调整,做好“五级十五同”规范工作。

市发改委
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指标类

98

探索推行“一业一证”改革,推进“跨省通办”“省内通办”“一网通办”

1)年底前,牵头组织有关部门认真落实省发改委出台的“一业一证”改革试点政策文件。
2)在省网上办事大厅陆续上线“省内通办”“跨省通办”服务。

市发改委
市数政中心
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措施类

99

建立具有三明特色的数字化监测督导指标体系,在省营商环境数字化监测督导平台地市专区开发我市个性化功能模块,开展对各县(市、区)营商环境的监测、督导。

6月底前,启动三明市营商环境数字化监测督导平台建设;10月底前建立具有三明特色的数字化监测督导指标体系,在省营商环境数字化监测督导平台地市专区开发我市个性化功能模块,开展对各县(市、区)营商环境的监测、督导,形成监测督导结果纳入市绩效考核。

市发改委
市数政中心

 

 

 

措施类

100

推动“诚信三明”建设,依法规范失信惩戒,建设诚信社会。

按照省上部署要求,严格执行《全国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2021年版)》《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2021年版)》,在国家、省上明确的范围内,归集共享公共信用信息、实施失信惩戒,切实保护信用主体合法权益。完成失信约束措施清理规范工作。

市发改委

 

 

 

措施类

101

打造诚信政府。

1)对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各级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事业单位进行专项治理,确保占比低于0.02%
2)进一步健全完善服务民营企业“四访四通”工作机制,推动涉民营企业投诉高效稳妥处置。

市发改委
市信访局

 

 

 

措施类

四、凝心聚力服务祖国统一,勇于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涉及我市9项)

102

主动融入海峡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

待中央和省上相关政策出台后,抓好贯彻落实。

市委台港澳办
市发改委

 

 

 

政策类

103

推动闽台科技协同创新,建好台湾农民创业园等涉台经济合作园区,促进特色现代农业等加快发展。

1)鼓励园区企业加大对台科技合作交流,联合开展科研项目攻关。
2)引导鼓励清流台湾农民创业园企业加大对台科技合作交流,引进推广台湾“五新”,推动特色现代农业等加快发展。

市科技局
市农业农村局

 

 

 

措施类

104

搭建两岸行业标准共通信息平台。

1)配合省局搭建两岸行业标准共通信息平台。
2)持续推进两岸标准共通工作,鼓励台资企业制定企业标准。

市市场监管局

 

 

 

措施类

105

完善落实保障台胞福祉和享受同等待遇的制度政策,加大惠台利民政策知晓、兑现、落地力度。

1)扩大文化、教育、科技、卫生、体育等领域交流交往,推动同等待遇落实。
2)加大现有惠台利民政策的宣传报道,提高政策知晓率。
3)落细落实“31条”“22条”“66条”等惠台利民政策措施,不断增强台胞台企政策获得感。

市委台港澳办

 

 

 

措施类

106

落实完善台湾青年来明实习就业创业政策措施,积极创建省级台湾青年就业创业基地。

14月底前,制定下发全年引进台湾青年目标任务,并持续吸引台湾青年来明实习就业创业。
2)持续提升涉台青创基地建设水平,年底前做好省级台湾青年就业创业基地申报资料准备。

市委台港澳办
市人社局

 

 

 

政策类

107

深入实施亲情乡情延续工程,依托宗亲、乡亲、民间信仰等对台资源,开展客家寻根谒祖、民间宗亲、基层交流,加强明台科技教育、文化体育交流。

(1)持续办好林博会、将乐擂茶文化节、沙县小吃文化节等对台民间基层交流活动,全年全市完成15场交流活动。          (2)精心筹划举办第28届世界客属石壁祖地祭祖大典、第三届客家武术大赛等客家文化系列活动,不断提升客家祖地知名度和影响力。                        (3)高规格、高水平办好纪念朱子诞辰892周年祭典活动,着力打造海内外朱子文化融合区和海峡两岸交流新阵地。                  

市委台港澳办
市民宗局
市科技局
市教育局
市文旅局
市体育局

 

 

 

措施类

108

加强万寿岩与海峡两岸南岛语族考古教学实习基地的溯源联系,加大对万寿岩遗址的研究。                   

1)与厦门大学历史系签订万寿岩科研科普基地合作协议。
2)重点指导万寿岩创建海峡两岸交流基地。               

市委台港澳办

 

 

 

项目类

109

促进明台社区合作创新,创建海峡两岸乡村融合发展试验区。

1)年底前,争取设立三明国家级海峡两岸乡村融合发展试验区。                     2)年底前,推动清流台湾农民创业园实施重点项目3个以上,永安闽台农业(林竹)融合发展产业园实施重点项目2个以上。
3)海峡论坛期间,同期举办第九届海峡两岸社区治理论坛。

市委台港澳办
市民政局
市农业农村局

 

 

 

措施类

110

加强明台民间基层和青少年交流,配合办好海峡论坛、海峡青年节、文博会等活动作用。

(1)精心策划办好第十四届海峡论坛子项目活动,配合省办组织台胞台商参会。

(2)配合做好第十届海峡青年节省办下达我市台胞台青人员邀请任务。                        

市委台港澳办

 

 

 

措施类

五、凝心聚力促进共同富裕,不断创造高品质生活(涉及我市43项)

111

深入实施“四大群体”增收计划。

1)实施四大群体增收计划,拓宽工资、经营、财产、转移性收入渠道,确保完成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7%,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的任务。
2)推进实现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全年城镇新增就业1万人以上,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0.3万人以上。
3)根据国家部署,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调整工作。
4)年底前,做好调整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省定最低标准工作。
5)按照省上部署,组织开展样本企业薪酬调查培训,抓好企业薪酬调查工作。

市人社局

 

 

 

措施类

112

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和救助保障标准。

1)广泛宣传和贯彻执行我省新调整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按程序调整最低工资标准,自202241日起执行。
2)年底前,督促指导各地调整低保标准。

市人社局
市财政局
市民政局

 

 

 

措施类

113

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弘扬福建人“乐善好施”精神,促进慈善公益事业发展。

1)做好首届“福建慈善奖”评选表彰工作,5月完成推荐申报,填写证明材料,6月底对推荐对象进行筛选,确定我市的参评“中华慈善奖”和“福建慈善奖”的推荐对象上报省民政厅。
2)以95日“中华慈善日”“99公益日”“国际志愿者日”和全国法制宣传日为契机,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宣传《慈善法》。

市民政局

 

 

 

措施类

114

加强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支持,继续帮扶农民工和城镇困难人员就业,健全灵活就业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障政策。

1)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等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帮助各类就业困难群体实现就业。一季度,城镇新增就业2000人以上,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700人以上。
2)健全就业创业服务机制,建设一支校级服务、指导队伍;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等平台,持续开展线上线下招聘活动。
33月底前,印发《2022年度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组织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各类培训至少20场(批)次;举办25场以上“线上线下”退役军人专场(定向)招聘活动;开展“送政策进军营”活动至少11次。

市人社局
市教育局
市退役军人局

 

 

 

指标类

115

做好根治欠薪工作。

按照省上部署,根治欠薪工作,优化并推广省劳动监测预警大数据平台,提升工资支付监测效能。

市人社局

 

 

 

措施类

116

搭建线上线下对接平台,既帮助求职者就业,也帮助企业解决用工问题。

1)加强“三明就业和人才公共服务”微信公众号求职招聘平台宣传推介。
2)全年帮助企业发布岗位招聘信息需求5万人(次)。

市人社局

 

 

 

措施类

117

持续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加大对稳岗和培训的支持。

落实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全市开展各类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1万人次。

市人社局

 

 

 

措施类

118

实施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计划和城区学位增补计划,新建、改扩建16所公办幼儿园,新增学前教育学位4140个、义务教育学位4000个,大力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15月底前,落实省上批复的公办幼儿园资金补助建设项目,争取省级以上补助资金达3000万元以上,批复符合申报条件的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和校安工程建设项目,争取省级以上补助资金9000万元。
2)年底前,督促各地所有项目开工建设。

市教育局

 

 

 

指标类

119

实施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提高城乡学校办学质量,促进多样化发展。

1)指导支持将乐一中申报一级达标高中。
29月底前,推进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全覆盖。

市教育局

 

 

 

政策类

120

持续加大“双减”政策落实力度,总结推广既减轻学生负担又提升教学质量的经验。

1)出台《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具体实施细则》。
2)分批推广落实“双减”工作优秀典型案例。
3)持续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加强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工作。

市教育局

 

 

 

措施类

121

建设一批省级“双高”院校和专业,创建一批产教融合型企业,培养更多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和产业工人。


1)指导“双高”院校完善建设项目任务书,加大投入,有序推进计划落实。
2)建设一批现代产业学院,深化“二元制”“企业新型学徒制”“订单班”等人才培养模式。
3)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申报产教融合型企业。

市教育局
市人社局

 

 

 

政策类

122

积极推进三明学院管理体制、办学机制改革。

支持三明学院创建地方一流应用型本科高校,力争2023年获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市教育局
市财政局

 

 

 

措施类

123

扩大老年教育资源供给,缓解老年大学“一位难求”问题。

1)建设老年大学单独教学楼。
2)年底前,依托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等推广“乐学”“乐龄学堂”模式。

市委老干部局
市教育局
市民政局

 

 

 

措施类

124

着力优质医疗资源提质扩容,加快建设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县域医共体、社区医院,为老百姓提供“家门口”的健康服务。

1)持续开展与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合作共建,提升区域医疗中心建设运营水平。
2)创建社区医院1家。

市卫健委

 

 

 

措施类

125

实施基层医疗卫生人才“三个一批”项目,组织千名医师下基层,壮大基层医疗队伍。

1)积极组织拟报考执业助理医师(含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在岗乡村医生参加2022年福建省乡村医生执业能力提升培训班。
23月底前,完成2021年“公开招聘一批”基层医学人才的补助申报工作;年底前,预计完成招聘2022年“公开招聘一批”基层医学人才18人。
36月底前,制定2022年度千名医师下基层工作方案。

市卫健委
市人社局

 

 

 

措施类

126

着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大力加强中医院建设。

12月底前争取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
23月底前争取9个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和2个省级精品中医馆建设项目。
36月底前组织人员赴广安门医院跟班进修,建立“师带徒”传承关系。         410月底前出版蛇伤急救科普书籍。
511月底前面向全市700余名基层中医药人员开展中医适宜技术培训。
612月底前举办中医药技能竞赛,提升中医药人员服务技能。

市卫健委
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措施类

127

着力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实施公共卫生补短板行动计划八大项目,高质高效组建省市县疾控局,改善各级疾控中心设施装备,促进医防融合。


16月底前,印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热诊室建设平面图。
2)实施负压救护车配备及救护车洗消方舱建设项目,4月底前完成8辆负压救护车配备,建设2个救护车洗消方舱。

市卫健委

 

 

 

措施类

128

着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优化生育政策,新增普惠性托位1370个,进一步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

4月底前,确定婴幼儿照护服务普惠建设项目,制定婴幼儿照护服务普惠项目建设方案。

市卫健委
市教育局
市发改委

 

 

 

指标类

129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加大对生育二孩、三孩的支持力度。

6月底前,结合省上出台政策,细化具体措施,推进三孩生育政策实施。

市卫健委

 

 

 

指标类

130

着力体育事业高质量发展,继续实施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提升工程,建设更多体育公园、社区“运动角”。

全年建设提升体育公园、社区“运动角”2个,新建游泳池不少于3个。

市体育局

 

 

 

指标类

131

坚持体育人才培养,提升竞技体育综合实力。

1)组队参加2022年“体总杯”男子篮球中国城市联赛。
2)做好杭州亚运会后勤保障工作。积极配合省体育局做好三明籍运动员备战亚运会各项工作。

市体育局

 

 

 

措施类

132

积极备战福建省第十七届运动会。

13月底前,下发《三明市体育局备战省十七届运动会领导干部挂运动项目工作方案》,各训练单位签订《反兴奋剂、赛风赛纪和运动员资格审查工作责任书》。
25月底前,下发《成立三明市参加福建省第十七届运动会代表团的通知》。
36月底前,完成省运会各参赛项目第一次、第二次报名,参加省运会田径、游泳、击剑、跆拳道预赛。
47月底前,完成各项目参赛运动员选拔。
510月底前(开幕式前),做好各项目参赛工作。

市体育局

 

 

 

措施类

133

补齐公办养老机构短板,鼓励支持民营养老机构建设,每个县市区建有1所以上失能特困人员养护院,全市新增养老床位1200张以上,新改扩建12所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

13月底前,细化各县(市、区)分解任务,下达省级补助资金。
2)年底前,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支持公办养老服务机构护理能力改造提升。

市民政局

 

 

 

指标类

134

推广居家社区养老模式、经验,建设长者食堂44个以上,实施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678万户以上。

13月底前,细化各县(市、区)分解任务,下达省级补助资金。
26月底前,开展项目建设情况抽查。

市民政局

 

 

 

指标类

135

探索建立职工医保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积极向上汇报沟通,争取将三明市纳入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城市。

市医保局

 

 

 

措施类

136

加强护理员、家政服务人员培训和规范管理。

14月底前,制定养老从业人员培训方案并启动培训。
2)全年开展养老从业人员培训2000人次以上。

市民政局

 

 

 

措施类

137

大力发展银发经济,鼓励企业开发适老产品,培育发展旅居养老、生态康养等新业态。

年底前,推进建设不少于1个医养康养相结合的高品质养老项目。

市民政局

 

 

 

政策类

138

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

根据国家部署,确定全年扩面任务;继续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引导新业态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被征地农民以及其他有条件的适龄城乡居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确保完成年度扩面任务。

市人社局

 

 

 

措施类

139

完善职工医保省级统筹调剂制度,健全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重大疾病保障工程。

13月起,正式实施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
2)待省局出台完善职工医保省级统筹调剂制度的文件,认真落实省级统筹调剂制度。
3)待省局出台健全重特大疾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相关文件后,根据文件精神制定我市健全重特大疾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有关文件。

市医保局

 

 

 

政策类

140

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加强社会优抚工作。

15月底前,完成民政领域社会救助“一件事”服务改革。
2)结合省上《关于开展2022年社会优抚工作“质量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抚工作的实施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相应实施办法。
34月底前,督促指导各地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45%的要求调整低保标准;指导各地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保障范围,开展低保边缘家庭认定和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工作。

市民政局
市退役军人局

 

 

 

措施类

141

坚持“房住不炒”,因城施策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1)坚持“房住不炒”定位,积极探索推进“一城一策”相关政策制定。
2)计划将三明市全年房价涨幅控制在8%以内。
3)做好房地产风险防范工作,保交房、保民生、保稳定,力争年内恒大项目按期交房。

市住建局

 

 

 

措施类

142

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效,让市民群众在文明创建工作中有更多获得感。

1)进一步压实创城工作责任,健全完善创城常态化工作机制,以优异成绩通过年度测评。
2)加大指导帮扶力度,提升泰宁、永安、将乐3个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常态化创建水平,确保以良好状态迎接年度实地暗访测评。

市委文明办

 

 

 

措施类

143

持续开展送文化下乡活动。

持续开展“百姓大舞台”文化惠民演出,推动各地开展乡村村晚活动。

市文旅局

 

 

 

措施类

144

推动校园体育设施有序开放。

做好学校体育场地开放工作。

市体育局
市教育局

 

 

 

措施类

145

推进考古遗址公园建设。

积极申报第四批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第二批省级考古遗址公园。

市文旅局

 

 

 

措施类

146

保护好古建筑、老宅子、老街区。

完成建宁花墩桥历史文化街区改善提升项目。

市住建局
市文旅局

 

 

 

措施类

147

传承弘扬红色文化,赓续红色血脉,建设好长征国家文化公园。

1)年底前,启动实施宁化下曹建筑群修缮工程。
2)年底前,加大对宁化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支持。

市文旅局

 

 

 

项目类

148

推动泰宁影视基地发展。

14月底前,配合省上开展做好厦门、平潭、泰宁联动工作。
2)年底前,持续推动泰宁影视基地以山水影视为发展重点,推动影视重点项目、优质影视企业落地。

市文旅局

 

 

 

措施类

149

实施文艺作品质量提升工程,推出一批有影响力的精品力作。

深化“火花茶会”机制,实施新时代现实题材创作工程、舞台艺术精品工程,打磨提升一批现实题材、红色题材舞台艺术精品剧目。

市文旅局

 

 

 

措施类

150

发展哲学社会科学事业。

1)年底前,完成省社科规划课题申报,组织实施市社科规划课题项目,贯彻落实《福建省社会科学普及条例》。
2)年内设立“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研究阐释”专栏,举办市社科界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理论研讨会。

市社科联

 

 

 

措施类

151

发展档案事业。

1)年底前,持续加强档案业务指导,提高档案信息化水平。
2)年底前,深入开展档案普法宣传,加强监督检查。
3)办好“6·9国际档案日”系列活动。

市档案馆

 

 

 

措施类

152

发展地方志事业。

1)制定三明市贯彻福建省“十四五”党史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的实施方案。
2)按照省上的部署安排,落实《福建茶叶志》涉三明部分的编纂工作。
3)落实《福建年鉴(2022)》涉三明部分的编纂工作。
4)编纂出版《三明年鉴(2022)》。

市委党史方志室

 

 

 

措施类

153

提升新型智库服务决策能力。

加强宏观研究、比较研究、实操研究、前瞻研究和储备研究,年底前形成一批科学精深、务实管用的研究成果。

市政府办

 

 

 

措施类

六、凝心聚力打造美丽福建,统筹城乡发展建设生态文明(涉及我市25项)

154

制定印发三明市生态省建设专项规划。

待省上规划出台后制定印发三明市“十四五”生态文明建设专项规划。

市发改委

 

 

 

措施类

155

落实省上出台的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相关政策文件。

1)积极向省上争取更多倾斜于三明等山区、流域上游地区的政策。
2)配合上级修订《生态保护补偿条例》。

市发改委
市生态环境局
市财政局

 

 

 

措施类

156

制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实施意见和碳达峰实施方案。

待省上出台《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福建省碳达峰实施方案》后,制定印发《三明市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和《三明市碳达峰行动方案》。

市发改委

 

 

 

政策类

157

深化低碳城市建设,开展低碳园区、低碳社区试点创建。

根据国家和省上部署,推动有条件的园区、社区开展试点创建。

市发改委

 

 

 

措施类

158

积极推动永安抽水蓄能项目前期工作。

积极推动永安抽蓄项目前期工作,力争2022年完成项目预可研报告编制及评审工作。

市发改委

 

 

 

措施类

159

持续系统推进沙溪、金溪、尤溪等流域生态环境保护。

坚决打好碧水攻坚战,持续深化水污染治理,推动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落实水电站生态下泄流量;打好水源地保护攻坚战,推进千人下农村饮用水水源地划定工作;持续开展大金湖“美丽河湖”试点工作,启动“美丽金溪”试点建设,确保辖区主要流域水质100%达标。

市生态环境局

 

 

 

措施类

160

扎实抓好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把老百姓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解决好。

1)年底前,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基本完成销号。
2)年底前,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完成年度整改任务;永安金银湖矿山与风景名胜区重叠、尼葛开发区异味扰民2项个性问题完成验收销号。
3)年底前,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整改任务基本完成。

市生态环境局

 

 

 

措施类

161

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配合推动美丽福建建设。

1)年底前,印发我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
2)年底前,配合完成美丽福建规划纲要(2021-2035)编制工作。

市生态环境局

 

 

 

措施类

162

落实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扎实推进三明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

6月底前,对接跟踪国家出台支持闽西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

市发改委

 

 

 

政策类

163

支持省际接壤县域和少数民族地区加快发展。

1)实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优化升级行动。年底前,遴选12个特色优势鲜明、文脉特征明显、历史底蕴厚重的样板村,申报省级“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村。
2)实施乡村振兴人才培养行动。年底前,建立民族乡村振兴人才库,开展实用技术培训、科技下乡等活动,培育乡村振兴带头人。
3)实施一个民族村都不掉队行动。持续开展第七批市直单位挂钩帮扶民族村工作。
4)实施畲族医药传承保护发展行动。年底前,推动民族乡村发展畲药“订单”种植,加大畲药种植基地的支持培育力度,推动畲族医药产业发展壮大。

市发改委
市民宗局

 

 

 

措施类

164

推动《2021年泛珠三角区域合作行政首长联席会议纪要任务分工方案》中涉及我市事项落实。

跟踪《2021年泛珠三角区域合作行政首长联席会议纪要任务分工方案》中涉及我市的4个事项进展。

市发改委

 

 

 

措施类

165

做好援疆工作,确保我市援疆资金及时拨付。


4
月底前,协调推动援疆年度计划资金50%拨付到受援地,6月底前全部拨付到位。

市发改委

 

 

 

措施类

166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跟踪脱贫及困难群体,落实结对帮扶各项政策,推动山海协作对口帮扶资金和项目实施。

1)推动参与对口协作任务的10个县(市、区)结对双方签订年度对口帮扶协议。
2)推动承担对口协作任务的10个县(市、区)党政领导开展调研对接。
3)承担对口协作任务的10个县(市、区)双方按要求完成每县至少1200万元(含)协作资金拨付或使用。

市农业农村局

 

 

 

措施类

167

实施特色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工程,推动134个现代农业重点项目建设,培育更多特色产业百亿强县、十亿强镇、亿元强村。

按照省厅任务,我市134个重点项目顺利完成建设任务,力争到年底实现项目数及投资额双20%增长;培育各级百亿强县、十亿强镇、亿元强村2个以上。

市农业农村局

 

 

 

措施类

168

围绕高优粮食、绿色林业、精致园艺、生态养殖和现代烟草等五大优势特色产业,鼓励发展沙县小吃等特色富民产业,实施“万企兴万村”活动,推进“一村一品”建设,做好茶文化、茶产业、茶科技文章。

15月底前,做好第五届中国国际茶博会布展组展,组织2家茶企参展。               2)培育各级“一村一品”示范村镇30个以上。
3)年底前,组织线上线下三明生态茶宣传推介活动1场次以上。
47月底前,召开一场“万企兴万村”现场推进会;年底前,培育10个“万企兴万村”示范基地;年底前,完善“万企兴万村”数据管理台账。

市农业农村局
市工商联

 

 

 

措施类

169

推进三明“中国稻种基地”建设。

年底前,育成10个以上水稻新品种,全市杂交水稻制种面积稳定在25万亩以上,建成国家级杂交水稻制种大县2-3个。推动建宁、泰宁等县高标准制种示范展示基地和建宁县制种大县项目建设。

市农业农村局
市发改委
市财政局

 

 

 

措施类

170

加强农村宅基地和农房建设管理。

1)摸清全市农村村民住宅新增建设用地指标需求,共同向上争取用地指标。                      2)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做好农村村民住宅农用地转用审批工作,保障村民住宅合理用地需求。
32022年,我市推动新建农房按照建筑立面图集管控,年底前县县建成1栋以上示范房。
4)全市整治既有裸房1万栋。
5)年底前,指导乡镇建立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台账;开展宅基地动态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行为。各县(市、区)每半年对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审批等管理工作情况开展一次实地核查,全年实现乡镇全部覆盖。

市农业农村局
市自然资源局
市住建局

 

 

 

措施类

171

推进42个村庄生活污水治理。

3月底前印发市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2022年全市完成30个以上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

市生态环境局

 

 

 

措施类

172

编制好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完善功能定位、空间布局、发展方向、城市风貌。

按照国家和省自然资源厅统一部署,完成新一轮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落实应编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启动全覆盖。

市自然资源局

 

 

 

政策类

173

实施城市更新工程,重点推进老旧小区、街区、片区整体改造提升,基本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改造任务。

2022年,我市要推进81个项目开工,完成3.82万户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市住建局

 

 

 

措施类

174

实施新区组团工程,统筹推动地上地下一体开发,高标准推进城乡结合部、重要交通节点集中连片开发。

目前各县初步申报新区(组团)项目共4个,年计划投资18.3752亿元。

市住建局

 

 

 

措施类

175

实施生态连绵工程,系统建设沿海、山区生态连绵带,提升改造滨海风景道、福道、生态廊道、郊野公园,推动串点连线成网。

年底前,全市新建和改造提升福道130公里,建设郊野公园2.5平方公里。

市城管局
市住建局
市林业局

 

 

 

措施类

176

实施交通通达工程,建设一批高快一体化项目、地铁项目、全域慢行系统项目。

年底前,三明市实施1个慢行示范区建设。全市推进3条主次干道“微整治”。

市城管局
市住建局

 

 

 

项目类

177

实施安全韧性工程,持续加强危房排查整治,加快城镇燃气设施等更新改造,完善城市海绵系统,打造一批无障碍示范区。

1)年底前,完成一般安全隐患老旧房屋整治298栋,城镇燃气完成100公里2000年以前建成投用的老旧管道改造。
2)年底前,完成市本级和永安市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编制;力争城市建成区30%以上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标准。
3)全市完成292户家庭无障碍改造任务。

市住建局

市城管局
市残联

 

 

 

措施类

178

在城市建设中,要保护好自然形态,留住历史文化,突出风貌特色,尊重人民群众感受,在八闽大地建设更加美好的海滨城市、山水城市、公园城市。

年底前,三明市新建和改造提升公园绿地100公顷,打造特色精品公园3个,完成口袋公园和立体绿化各50处。

市城管局
市住建局

 

 

 

措施类

七、凝心聚力建设平安福建,着力实现安全发展(涉及我市17项)

179

全面开展“八五”普法工作。

14月底前,制定《三明市“谁执法谁普法 谁管理谁普法 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主要指标及采集办法》。
25月底前,组织全市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集中宣传月活动。
36月底前,制定《2022年三明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2022年三明市重点省直机关普法责任清单》。
4)年底前,组织“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
5)抓好全市“一县(市、区)一品牌”普法重点项目建设。以ppt演示、视频演示、微信互动等形式开展普法品牌集中展示活动。
6)年底前,组建“蒲公英”普法志愿者队伍,培育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开展10场以上送法下乡活动。

市司法局

 

 

 

措施类

180

推行“最多投一次”阳光信访工作机制。

1)力争全年初次信访事项纳入“最多投一次”1000件以上;缩短受理办理时限,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对申诉、求决类初件,信访事项“一事一分析”1000件以上。
2)全年督办10件以上,实地督办或约谈不少于3次。

市信访局

 

 

 

措施类

181

打造和谐社区,让老百姓在家门口能够得到更优的服务。

1)全面推行社区近邻服务,开展新时代新社区新生活服务质量提升行动。
2)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招募50名高校毕业生从事城市社区服务工作。

市民政局

 

 

 

措施类

182

深化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

14月,组建省级试点工作专班。
25月,制定福建省特色指引。
310月,开展第一期试点城市省级初审。
412,迎接中央政法委第一期试点城市复核工作。

市委政法委

 

 

 

政策类

183

做好迎接省级双拥模范城(县)考评验收和全国双拥模范城(县)中期评估的各项工作。

1)组织召开三明市创建新一届省级双拥模范城(县)动员部署会议,制定《三明市新一届省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2)对照《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命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福建省双拥模范城(县)考评标准》,查找工作短板,做好补缺补漏工作,完成迎评材料整理归档及迎检点准备。
33月份,市组织开展自评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根据考评得分情况排定次序并按分配名额及程序向省双拥共建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推荐。             45月份,迎接省双拥办组织考评,制定迎检工作方案,氛围营造、迎检布置,做好考评服务保障等工作。

市退役军人局

 

 

 

措施类

184

全面完成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目标任务。

1)年底前,危化、矿山、工贸领域初步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执法监管机制+信息化监管平台”全链条管理模式。
2)年底前,完成全省煤矿“电子封条”建设。
38月底前,在用尾矿库在线监测系统安装达到100%

市应急局

 

 

 

措施类

185

推进平安家园·智能天网建设。

1)持续推进全市视频监控感知网建设,年底前实现全市所有行政村、重点公共区域视频监控全覆盖。
2)配合完成省市一体的“智能天网”综合应用体系建设,年底前完成市级平台搭建并投入运行。

市公安局

 

 

 

项目类

186

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评估与区划。

年底前完成。

市应急局

 

 

 

措施类

187

积极推进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基础设施建设,提升能源安全保障能力,促进双碳目标实现。

推进福建天然气管网二期项目管道焊接敷设基本完成,3座分输站全面开工建设。

市发改委

 

 

 

措施类

188

新建高标准农田22万亩以上。

4月底前,新建高标准农田7万亩以上;9月底前,新建高标准农田17万亩以上;年底前完成年度任务。

市农业农村局

 

 

 

项目类

189

提升粮食储备能力和应急保障能力,落实粮食储备规模13.13万吨、植物食用油储备规模0.1万吨。

督促全市各级政府储备粮13.13万吨规模足额到位,食用植物油储备0.1万吨规模到位;落实三元区、沙县区不少于7天的市场供应量建立应急成品粮油储备规模。

市粮储局

 

 

 

措施类

190

全面提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水平,持续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

1)加强组织指导,制定印发《2022年全市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方案》,组织指导各县食品安全工作。                                          2)加强专项治理。聚焦民生民意,开展专项整治和专项行动,着力防范化解人民群众关心的重点区域、重点品类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隐患。

市市场监管局

 

 

 

措施类

191

依法加强对资本的有效监管,支持和引导资本规范健康发展。

严格落实国家对地方金融组织的监管要求,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等实施注册资本实缴制,力争年内完成《福建省小额贷款公司暂行管理办法》的修订。

市金融监管局

 

 

 

措施类

192

密切关注基层财政运行风险,稳妥化解政府隐性债务存量,坚决遏制增量。

动态监管各县(市、区)财政运营情况,严防出现基层财政运行风险。

市财政局

 

 

 

措施类

193

强化基层社区网格化管理,建立健全网格化标准体系,深入细致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年底前,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要求落实日常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居家医学观察对象健康监测、核酸采样及健康教育等工作。

市卫健委
市民政局

 

 

 

措施类

194

有序推进疫苗接种。

14月底前,为202110月前完成全程接种的86万重点人群进行加强免疫,5月后继续为符合条件的重点人群加强免疫接种、应种尽种。
2)年底前,持续加强“一老一小”接种工作,提供“绿色通道”等便利条件,提高老年人接种可及性。

市卫健委

 

 

 

措施类

195

强化应急演练和培训,完善疫情防控平急一体化工作机制。

14月底前,制定全市卫生应急工作要点及应急队伍培训演练计划,督促卫生应急队伍每季度至少演练或培训1次以上,督促各地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以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演练或培训。
26月底前,督促县域医共体牵头单位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疫情防控同质化管理与培训,夯实“村报告、乡采样、县检测”基础。

市卫健委

 

 

 

措施类

八、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切实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涉及我市2项)

196

加强重点民生领域立法。

印发《市政府2022年立法工作计划》;年内推动制定出台《三明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三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提请审议《三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草案)》。

市司法局

 

 

 

措施类

197

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强化府院联动。

1)根据省司法厅部署,积极组织全市2022年度行政执法资格综合法律知识、司法行政系统专业法律知识及乡镇专业法律知识考试。
2)年底前,持续督促指导各地各部门做好向乡镇(街道)下放部分行政处罚权工作。
3)年底前,推动各地各部门开展包容审慎监管四张清单的编制和实施工作。

市司法局

 

 

 

措施类

九、2022年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涉及我市23项)

198

新增公办幼儿园学位1500个以上,新增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学位4000个以上,改造近视防控教室照明1000间。

(1)通过新建、改扩建,扶持街道(乡镇)及国有企事业单位举办等方式实施公办幼儿园项目10个以上,建成后新增公办幼儿园学位1500个以上。

(2)实施中小学建设项目22个,建成后新增学位4000个以上,并统筹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设施设备购置项目。

(3)实施近视防控教室照明改造工程,按照国家标准改造照明卫生标准不达标的公办中小学校教室1000间。

市教育局

 

 

 

为民办实事类

199

将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政府补助标准提高6.3%,将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和低保边缘家庭成员等困难群体高血压、糖尿病门诊指定用药报销比例提高到100%

1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政府补助标准,从2021年每人每年79元提高到每人每年84元(按往年每年增加5元标准提出建议,以国家或省确定为准),并逐级落实到位

2)将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和低保边缘家庭成员等困难群体高血压、糖尿病(以下简称“两病”)门诊指定用药报销比例提高到100%

市卫健委

市医保局

 

 

 

为民办实事类

200

实施13周岁-14周岁半女性人乳头瘤病毒(HPV)疫苗免费接种项目试点。

科普宫颈疾病防控知识,免费对具有三明市学籍或户籍、未接种过人乳头瘤病毒(HPV)疫苗且年龄在13周岁-14周岁半的女性开展HPV疫苗自愿接种。

市卫健委

 

 

 

为民办实事类

201

在公共场所配置100台自动体外除颤器,培训救护员1.1万人次。

在公共场所配置自动体外除颤器(AED)100台,其中市本级配备20台。同时,加强群众性应急救护公益培训,培训救护员共1.1万人次,其中市本级1000人次。

市卫健委

市红十字会

 

 

 

为民办实事类

202

抽调中高级职称医师下基层服务。

从县级以上医院抽调150名左右高年资中级以上职称医师进入全市所有社区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进行医疗帮扶,原则上每月在基层工作一天,全年达1500人次以上。

市卫健委

 

 

 

为民办实事类

203

新增1370个普惠性托位。

实施婴幼儿照护服务普惠项目,新增普惠性托位1370个。

市卫健委

 

 

 

为民办实事类

204

开展各类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1万人次,新增培训高素质农民8300人次,对符合条件的在校生和大中专毕业生创业项目择优给予3-10万元配套资助等。

 

(1)多渠道扩大就业创业。

(2)全市开展各类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1万人次。

(3)新增培训高素质农民8300人次,新增培养中专学历以上高素质农民250人。全年接受农村实用技术线上培训10万人次。

(4)对在校生和毕业5年内在明创业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毕业生创业项目进行评选扶持,在省上择优给予3-10万元资助的基础上,再按11比例配套奖励。

(5)2022年,全市“三支一扶”计划招募100名以上、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招募84名、服务社区计划招募50名。

市人社局

市农业农村局

 

 

 

为民办实事类

205

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

202211日起,各县(市、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每人每月提高10元,调整后的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为每人每月140元。

市人社局

 

 

 

为民办实事类

206

新增6所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和10个长者食堂(助餐点)。

(1)新增6所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通过增加养老床位、开辟失能老人照护单元、拓展照料中心综合性服务功能,推进乡镇敬老院转型升级为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

(2)新增10个长者食堂(助餐点),依托现有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居家养老服务站、农村幸福院等养老服务设施,改造提升助餐配餐服务功能。

市民政局

 

 

 

为民办实事类

207

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提高7.6%,将生活困难的重度残疾人一级护理补贴标准提高3.5%、二级护理补贴标准提高7.6%,打造40个无障碍设施示范样板项目和1个无障碍示范区。

1)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从每人每月92元提高到99元;生活困难的重度残疾人一级护理补贴标准从每人每月115元提高到119元,二级护理补贴标准从每人每月92元提高到99元。(2)实施无障碍设施改造提升工程,推进城市重点公共服务场所和重要公共建筑的无障碍设施改造提升。2022年,全市打造40个示范样板项目(10条城市主干道、10个城市公园广场、10个公共交通场站、10个重要公共建筑),打造1个无障碍示范区。

市民政局
市住建局

 

 

 

为民办实事类

208

新建2个智慧体育公园和不少于3个游泳池,在全市各地开展全民健身赛事活动。

1)全市新建2个智慧体育公园和不少于3个游泳池,由当地政府组织实施。其中:智慧体育公园两年内建成,游泳池当年完成。

2)开展全民健身运动会——“运动健身进万家”系列活动。在保障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前提下,20223月至12月在全市各地科学、安全、有序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全民健身赛事活动,提高人民群众身体素质,倡导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

市体育局

 

 

 

为民办实事类

209

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

(1)开展农药兽药使用减量和产地环境净化、食品加工质量和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提升、校园食品安全守护、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进口食品“国门守护”等专项行动,严厉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

(2)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建设。新认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30个以上,新评定“福建十大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1个和“福建名牌农产品”2个以上;积极开展省级食品安全示范街、餐饮食品安全“明厨亮灶”示范单位创建。

(3)深入开展全市食品安全“一品一码”全过程追溯体系建设。

(4)开展食品污染物及食品中有害因素监测、食源性疾病监测,防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市食安办

 

 

 

为民办实事类

210

新扩建生活垃圾分类屋(亭)200座。

新扩建生活垃圾分类屋(亭)200座,创建1个省级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区,可回收物回收管理、再生资源综合利用体系完成年度建设任务。

市城管局

市商务局

市工信局

 

 

 

为民办实事类

211

新建改造修复城市和县城生活污水管网70公里,完成30个以上村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1)新建改造修复城市和县城污水管网70公里,加快补齐城市和县城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短板,推进污水管网建设、雨污分流改造和破损修复。

(2)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优先治理环境问题突出、乡村振兴试点等环境敏感区域内村庄,主要通过纳管接入城镇或农村污水处理厂或建设小型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完成30个以上村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促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市城管局

市投资集团
市生态环境局

 

 

 

为民办实事类

212

开工棚户区改造854套,开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2.1万户,改造更新老旧燃气管道37公里。

(1)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推进城镇棚户区改造,攻坚改造老城区内脏乱差、消防基础设施薄弱的棚户区、垦区棚户区,重点安排改造50户以上的集中成片棚户区,新开工棚户区改造854套。

(2)城镇老旧小区开工改造2.1万户。

(3)2000年以前建设、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老旧管道、老旧小区改造涉及的燃气管道开展检测评估,实施37公里改造更新,消除安全隐患。

市住建局
市市场监管局

市国资委

 

 

 

为民办实事类

213

新建和改造提升福道65公里(包括城乡绿道、森林步道、登山步道、自行车道等)。

新建和改造提升福道65公里,包括城乡绿道、森林步道、登山步道、自行车道等。

市城管局

 

 

 

为民办实事类

214

整治和改善提升1条历史文化街区(传统街巷)、1个历史文化名镇、7个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

继续实施历史文化街区(传统街巷)重点改善提升行动,推动1条历史文化街区(传统街巷)、1个历史文化名镇、7个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整治和改善提升。

市住建局

 

 

 

为民办实事类

215

建设11个应急避灾示范点、应急物资储备站、微型消防站、安全文化主题公园、安全宣教体验场所。

 

实施“五个一百”安全应急保障提升工程。依托现有各类公园开展改造、提升、植入等工作,将安全法律、安全科普教育、防灾减灾和应急救援知识等融为一体,厚植安全文化。(1)根据省2022年拟实施的“安全素质提升工程”项目要求,在三明打造11个安全主题公园,建设11个应急避灾示范点,增配必要的救援物资,在应急避难特殊情况下,可供居民紧急疏散、临时生活,保障遇灾人员基本生活需求。

2)配强11个应急物资储备站,对村居现有防汛物资储备库增加配备必要的紧急救援类、医疗救护类装备物资,用纵应对严重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

3)设置11个微型消防站,根据《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设备设施,使站点具备开展防火巡查和初期火灾扑救等火灾防控功能。

4)打造11个安全文化主题公园,建设一套全省性安全宣教联播联控系统,在11个公园分别配备终端大屏和应急广播系统,构建立体覆盖、多元互动的安全宣传体系,提升安全教育宣传覆盖面。

5)提升11个安全宣教体验场所,围绕防灾减灾、安全生产和应急救援等主题,建设若干个场景化形象雕塑和安全文化宣传栏,定期开展安全宣教科普知识讲座、印制分发安全宣教科普资料等,通过形式多样的安全体验场景和产品,让群众在休闲娱乐过程中了解安全常识。

市应急局

 

 

 

为民办实事类

216

建设与改造农村公路188公里,改造危桥15座,提升农村公路安保40公里,集中整治重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50处。

(1)实施“四好农村路”,建设与改造农村公路188公里,改造危桥15座,提升农村公路安保40公里,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安全舒适出行需求

(2)实施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工程,集中整治重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50处,其中涉及公安部门整治6处,交通运输部门整治4处,住建(城管)部门整治3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其他部门整治37处。

市交通运输局

市道安办

 

 

 

为民办实事类

217

建设农村规模化水厂7处,铺设管网50公里。

实施农村供水保障工程,补齐农村供水工程短板,提高农村供水保障水平,2022年受益人口2.5万人,建设农村规模化水厂7处,铺设管网50公里。

市水利局

 

 

 

为民办实事类

218

开展水土流失综合治理12万亩,治理河长30.1公里。

1)开展水土流失综合治理12万亩,因地制宜打造生态清洁型小流域,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蓄水保土能力。(2)实施安全生态水系建设项目,治理河长30.1公里,在保护修复水系的同时,改善乡村环境,提供休闲空间。

市水利局

 

 

 

为民办实事类

219

完成10个及以上老旧小区供配电设施升级改造,完成26万只及以上智能电表安装,建成6个“零计划停电示范区”,新建改造160个及以上农村配电网台区,带动新建120个及以上充电桩、30座充换电站。

1)持续改造老旧小区供配电设施,完成10个及以上老旧小区供配电设施升级改造,提高老旧小区供电可靠性,助力城乡建设品质提升,更好服务城市更新行动。

2)持续深化居民智能用电服务,完成26万只及以上智能电表安装,超前感知、主动响应群众用电报修、能效等诉求。推行供电网格服务,与450个及以上社区(村委)共建融合,方便群众家门口办电。推广配电网不停电作业,2022年建成6个“零计划停电示范区”,惠及用户4万户。

(3)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新建、改造160个及以上农村配电网台区,重点解决供电设施重过载、线路“卡脖子”、用户“低电压”等问题,力争将农村地区供电可靠性提升至99.88%

(4)持续建设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带动新建120个及以上充电桩、30座充换电站,力争车联网累计接入充电桩1250个,方便群众绿色出行。

国网三明供电公司

 

 

 

为民办实事类

220

新建5G基站2100个。

新建5G基站2100个,实现100%乡镇地区和重点行政村5G覆盖。进一步深化重点人员聚集区、产业核心区5G覆盖,以需求为导向部署一批面向工业、能源、医疗、交通、教育等行业应用的5G虚拟专网。

市通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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