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0100-0800-2021-00129
  • 备注/文号: 明政函〔2021〕36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1-05-07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本市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全市通办试点工作的批复
明政函〔2021〕36号
来源:市政府办 时间:2021-05-11 17:26

市民政局:

你局《关于开展本市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全市通办试点的请示》(明202136)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局开展本市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全市通办试点工作,请你局按照拟定的工作方案,加强登记机关场地建设、强化婚姻登记业务培训、健全婚姻登记信息化建设,及时总结全市通办试点工作经验,更好满足市民婚姻登记需求。

 

 

 

三明市人民政府

202157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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