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0100-0800-2019-00135
  • 备注/文号: 明政函〔2019〕10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19-02-25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三明市莘口财政所南侧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明政函〔2019〕10号
来源:三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时间:2019-02-27 10:08

市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审批三明市莘口财政所南侧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明自然资201913)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经研究,同意你局组织编制的《三明市莘口财政所南侧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请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三明市人民政府

2019225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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