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
市城乡规划局:
你局《关于审批三明市中心城区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的请示》(明规综〔2018〕6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经研究,同意由你局组织编制的《三明市中心城区(梅列、三元主城区)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你局及相关单位要充分运用规划成果指导城市建设,逐步实现规划目标。
三明市人民政府
2018年4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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