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0100-0800-2018-00151
  • 备注/文号: 明政函〔2018〕36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18-04-12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三明市中心城区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的批复
明政函〔2018〕36号
来源:政府信息公开办 时间:2018-04-16 11:35

市城乡规划局:

你局《关于审批三明市中心城区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的请示》(明规综〔20186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经研究,同意由你局组织编制的《三明市中心城区(梅列、三元主城区)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你局及相关单位要充分运用规划成果指导城市建设,逐步实现规划目标。

 

 

 

三明市人民政府        

2018412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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