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对《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促进影视行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明政办规〔2025〕7号)予以废止,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不再执行,请各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的衔接与落实。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2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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