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0100-3000-2025-00102
  • 备注/文号: 明政办〔2025〕14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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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国(三明)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
明政办〔2025〕14号
来源:政府信息公开办 时间:2025-09-03 19:29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中国(三明)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9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中国(三明)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

  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46号)、《国务院关于同意在海南全岛和秦皇岛等15个城市(地区)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国函〔2025〕40号)精神,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三明)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25〕19号)要求,结合三明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枢纽能级显著提升。力争到2027年,全市跨境电子商务年交易额突破20亿元人民币,年均增长率显著高于全市外贸平均水平。

  (二)生态体系全面优化。全面建成功能完善的跨境电商“两平台”(线上综合服务平台、线下产业园区平台)和“六体系”(信息共享、金融服务、智慧物流、信用保障、统计监测、风险防范)。建成并高效运营生态工贸区核心跨境电商产业集聚区,形成较强辐射带动效应。智慧物流体系基本建成,“公铁水空”多式联运高效衔接,跨境电商“最初(后)一公里”配送网络覆盖城乡。金融服务、人才孵化、品牌培育等配套服务体系完备高效。

  (三)市场主体活力增强。累计引进和培育具有较强影响力的平台型、服务型、总部型跨境电商企业5家以上。推动全市50家以上传统制造和商贸企业“触网”转型开展跨境电商业务。

  (四)改革创新落地见效。在通关便利化、外汇结算、税收服务、监管模式、产业融合等方面形成一批可复制推广的“三明经验”。

  二、重点任务

  (一)构建高效线上综合服务平台

  1.中国(三明)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以下简称“综试区”)门户网站。建设集成园区展示、政务服务、招商引资和人才培养等功能服务入口,提供模块服务、园区展示、合作伙伴、共建单位、常见问题等信息服务及相关后台管理功能,并与省单一窗口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对接,为综试区发展提供统一的数字化服务窗口。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投资集团(数据集团)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管局,三明海关、市税务局、人行三明市分行、邮政管理局、三明金融监管分局

  2.业务支撑体系。对接省平台构建全方位的业务支撑体系,包括9610、9710、9810单证系统及跨境电商综合服务系统,为企业提供单证制作、申报及业务咨询等服务。

  (1)业务支撑服务。为三明综试区跨境电商、物流、场所等产业链上的企业提供跨境电商业务咨询、落地指导、技术服务、客服热线等支撑,以及相关监管、通关业务政策、地方政策的辅导咨询,根据地方跨境电商相关企业的不同角色的具体情况,为企业提供入网申请、DXPID申请、账号申请、客户端联调到实单申报的全流程一站式辅导服务。

  (2)单证支撑服务。为地方跨境电商相关企业提供相关指导,确保地方企业可正常制作申报跨境电商业务单证、单据等,保障企业跨境电商业务顺利开展。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投资集团(数据集团)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管局,三明海关、市税务局、人行三明市分行、邮政管理局、三明金融监管分局

  3.统计与展示系统。从多维度统计分析三明跨境电商业务开展情况,为主管部门掌握跨境电商行业发展情况提供抓手,为政策制定提供数据支撑,主要包含跨境商品、监管场所统计、跨境企业统计、全市统计、国别(地区)统计、国别(地区)排行等多种统计分析功能及大屏数据监测分析综合展示等。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投资集团(数据集团)

  责任单位:三明海关

  (二)打造高质量线下产业园区平台

  1.核心园区建设

  (1)在生态工贸区高标准规划建设企业办公孵化楼、智能化保税仓、多功能展示交易中心、跨境直播基地、公共服务中心、生活配套区为一体的综合型产业核心载体。

  (2)在三明陆地港建设标准规范的“三明跨境电商海关监管作业场所”。重点建设内容包括:X光机分拣查验系统、视频监控系统、智能卡口管理系统、场站管理系统、功能房设置、机房建设、围网设置等,确保各项设施符合海关监管要求。

  (3)引入报关、物流、支付、法律、财税、知识产权、代运营、海外营销等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合作运营三明跨境线下产业园,打通三明跨境电商出口通道,为跨境卖家提供全链条、一站式专业服务。

  (4)引导各县(市、区)结合本地产业特色,建设特色跨境电商产业园或功能区块,完善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打造区域公共品牌。

  牵头单位:三明生态工贸区管委会,市投资集团(数据集团)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三明海关,市财政局

  2.培育壮大市场主体。组建专业招商团队,制定招商目录和优惠政策,面向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大力引进平台型、服务型、总部型跨境电商企业。全面梳理在外从事跨境电商的人才资源,建立动态数据库,成立跨境电商协调机制,“一对一”精准对接。鼓励回归明商设立运营中心、区域总部、研发中心、集采中心、供应链平台、直播基地等。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国资委,三明生态工贸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构建全链条人才支撑体系。出台跨境电商人才引进、培训、孵化、评价、激励政策。将跨境电商紧缺人才纳入年度人才需求目录。支持三明学院、三明医学科技职业学院建强电子商务、跨境电商、供应链管理、数字营销、小语种等专业,推进跨境电商方向留学生培养和国际商务专硕点建设,建设校内微专业。与企业共建产业学院,共建“三明跨境电商产业市域产教联合体”、高水平实训基地;实施“跨境电商青年创业赋能计划”。鼓励院校、行业协会、民办培训机构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支持企业开展岗前、在岗和转岗培训,按规定给予补贴。搭建招聘对接平台,落实人才补贴政策。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三明学院、三明医学科技职业学院,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推进“六体系”建设

  1.信息共享体系。通过建设线上综合服务平台构建完善的信息共享体系。

  (1)依托省平台实现与商务、海关、税务、市场监管、邮政管理局、外汇管理等单位的对接,实现企业备案、通关申报、税务办理、外汇结算等核心业务数据的实时交换与协同处理。

  (2)通过线上平台整合跨境电商相关企业、线下产业园区及跨境监管场所等各类市场主体业务数据,实现企业间业务协同、园区运营管理、监管场所作业等环节的信息互通与资源共享,打造高效便捷的产业生态协同网络。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数据管理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管局,三明海关、市税务局、人行三明市分行、邮政管理局、三明金融监管分局

  2.金融服务体系。鼓励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第三方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外贸综合服务平台开展金融服务创新,为跨境电子商务提供支付结算、融资、保险等金融服务,推出跨境电商专属信贷产品,推动跨境支付结算便利化。

  牵头单位:人行三明市分行、三明金融监管分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商务局

  3.智慧物流体系。建设智能仓储系统、快递分拨中心,推广多式联运,打通清关通道,整合邮政快递国际业务、物流专线等资源,积极发展国际快递包机、专列等业务,实现运输资源的高效整合和仓配无缝对接,为广大制造企业、贸易企业提供“一站式”综合物流服务。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

  责任单位:三明海关,市商务局

  4.信用保障体系。建立企业和消费者信用数据交换与共享机制,建立跨境电子商务信用数据库。结合海关、税务、外汇管理等部门的信用认证标准、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对经营者和消费者的信用评价标准,以及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信用评价标准,构建跨境电子商务主体信用评价体系,维护跨境电子商务良好的发展环境。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税务局、三明海关、人行三明市分行

  5.统计监测体系。构建完善的跨境电商统计监测体系,分层级实现数据采集与分析功能。

  (1)依托地方线上综合服务平台,实时采集监管场所作业数据及本地进出口货物信息,建立包含商品品类、贸易方式、物流时效等维度的本地数据库,为政府部门产业决策和企业经营分析提供数据支撑。

  (2)依托省平台,动态归集三明企业在福州关区通过江阴港、长乐机场、平潭等口岸进出的跨境电商全模式业务数据,通过数据可视化技术展现业务开展情况。

  (3)与海关建立协作机制,统计三明跨境电商企业在全国跨境贸易开展情况,支撑当地主管部门掌握三明跨境电商业态全貌。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三明海关

  6.风险防范体系各职能部门信息共享,建立风险信息采集、评估分析、预警处置等风险防控机制,有效防控综试区非真实贸易洗钱的经济风险,数据存储、支付交易、网络安全的技术风险,以及产品安全、贸易摩擦、主体信用的交易风险,确保国家安全、网络安全、交易安全和商品质量安全。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三明海关、市税务局

  三、保障措施

  组建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工作专班,构建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发挥财政资金导向作用,以提升创新效能为目标,优化资金支持方向,将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资金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强化各部门间的政策配套协调,加快制定各类创新举措并抓好落地实施。支持企业做大做强,营造鼓励创新的良好氛围。指导各县(市、区)深度研究本地产业优势,把握跨境电商新业态发展趋势,及时总结复制推广先进经验及典型做法,加速形成新质生产力。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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