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聂清华代表:
《关于进一步推动民宿产业发展的建议》(第0152号)收悉,市政府高度重视,要求市文旅局认真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意见答复如下:
一、已开展工作情况
2023年以来,我市各地充分发挥乡村优势,大力发展民宿产业,据统计,全市民宿数量已超过180家,总建筑面积超过10万平方米,客房2300间,床位数达到3800余张。
(一)规范民宿经营。2023年2月,市政府办出台《三明市促进民宿发展若干意见》(明政办规〔2023〕1号),对全市民宿发展加强规划和引导;全市11个县(市、区)结合实际,均出台了民宿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促进民宿开办与经营有规可依。建立公安、消防、住建、市场监管、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卫健、文旅等部门联合审核工作机制,各部门依法依规依责对民宿进行全生命周期的管理与服务,为乡村民宿经营者提供便捷、规范的证照办理服务。截至目前,建宁、泰宁、将乐等地开展联审联批工作,共审核评定了15家民宿。
(二)加强政策扶持。出台《三明市新形势下促进文旅康养产业链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明文旅〔2024〕21号),鼓励发展旅游民宿产业,提出“对成功创建国家甲、乙、丙级旅游民宿的,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等激励措施。各县(市、区)因地制宜制定扶持奖励办法,对达到一定标准的精品民宿给予资金奖励,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参与民宿投资运营。如,建宁县实施“百宿计划”,连续三年共统筹1500万元旅游发展专项资金,扶持民宿发展;泰宁县对通过联合审批的民宿已累计补助171万元。
(三)引导集群化发展。全市各地依托当地的旅游资源、优质的产业基础和特色的地方文化,培育发展滨水休闲型、茶旅文化型、田园综合型、明清文化型、古村落型、文艺创作型、静心禅修型、玫瑰花海型等特色主题民宿,引导民宿业主在民宿的设计、运营和服务中体现地方特色和文化。如,永安市上坪乡、泰宁县文昌小区、明溪县夏阳乡旦上村、建宁县濉溪镇、尤溪县汤川乡、尤溪县桂峰村等地,依托传统村落、旅游景区、金牌旅游村、美丽休闲乡村打造了一批特色民宿集群。
(四)鼓励品牌创建。2023年3月,经推荐、评审,泰宁阅山水舍获评为国家乙级旅游民宿,建宁莲海玉家、泰宁状元茗舍等2家获评为国家丙级旅游民宿。2024年3月,继续推荐泰宁花筑奢·晟境申报国家甲级旅游民宿,推荐将乐柳澜研舍申报国家乙级旅游民宿。
(五)推进沪明合作。2024年4月,举办沪闽文旅康养产业现场交流对接会暨三明市沪明民宿交流协会成立大会,搭建沪明民宿交流合作平台,借力上海市民宿经营管理、人才、资金、信息等方面优势,促进两地民宿行业在品牌培育、招商引资、产业融合等方面开展交流合作,推动我市民宿业高质量发展。
二、下一步工作举措
(一)完善监管机制,促进健康发展。持续开展民宿联审联批工作,建立健全多部门联合监管体系,组织开展联合安全检查,优化监管手段,进一步加大民宿安全管理力度。继续评选出一批精品特色民宿,推荐旅游民宿申报国家等级民宿。
(二)加强规划布局,提升服务质量。鼓励各地充分挖掘和利用优质特色资源,开发个性化的民宿群,串点成线、连线成片,形成布局合理、各具特色、功能齐全的民宿发展格局。鼓励各地各相关部门前往民宿发展较好地区学习先进的民宿管理、经营、建设等方面经验,举办民宿管理和从业人员专题培训,提高民宿行业服务技能和接待水平。
(三)深化沪明合作,推动项目落地。以三明市沪明民宿交流协会为平台,积极引进上海民宿企业来明投资考察,争取沪明对口合作民宿项目建设专项资金,畅通三明民宿产品与上海文旅消费市场的对接渠道,推动沪明两地民宿合作项目落地。
(四)加大招商引资,拓展民宿市场。结合中国旅游日、旅博会、上海进博会等活动,将民宿纳入旅游营销计划、全域旅游精品线路推介中,提高民宿产品的精准宣传、互动交流。鼓励民宿积极与全国知名订房网“去哪儿”“美团”等进行合作,招引旅游达人宣传推介。用好激励政策措施,积极吸引台商台企来明投资创办民宿,推动明台民宿产业交流合作。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我市文旅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韦海燕
联 系 人:陈齐平
联系电话:0598-8253066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