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30号)、《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闽委发〔2016〕10号)和《中共三明市委、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明委发〔2016〕12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决定聘请廖爱清等9位同志为市政府法律顾问团成员,聘期3年(2023年9月至2026年8月),具体名单如下:
廖爱清 福建如贤律师事务所
曾若人 福建瀛闽律师事务所
余开来 福建君来律师事务所
刘珍福 福建枫桦律师事务所
林长洋 福建策问律师事务所
郑仁武 三明市司法局
林凤冠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池生清 三明市税务局
魏成熙 三明市司法局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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