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0100-3000-2023-00300
  • 备注/文号: 明政办〔2023〕17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 2023-07-03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聘请廖爱清等9位同志为市政府法律顾问团成员的通知
明政办〔2023〕17号
来源:政府信息公开办 时间:2023-07-03 11:27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30号)、《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闽委发〔2016〕10号)和《中共三明市委、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明委发〔2016〕12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决定聘请廖爱清等9位同志为市政府法律顾问团成员,聘期3年(2023年9月至2026年8月),具体名单如下:

  廖爱清 福建如贤律师事务所  

  曾若人 福建瀛闽律师事务所

  余开来  福建君来律师事务所  

  刘珍福  福建枫桦律师事务所  

  林长洋  福建策问律师事务所  

  郑仁武 三明市司法局  

  林凤冠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池生清 三明市税务局  

  魏成熙 三明市司法局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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