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0100-3000-2023-00279
  • 备注/文号: 明政办复〔2023〕9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 2023-06-06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165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明政办复〔2023〕9号
来源:政府信息公开办 时间:2023-06-06 11:30

林坚代表:

  《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非机动车管理的建议》(第0165号)收悉。市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分别作出批示,要求市公安局、司法局、市场监管局、城管局、邮政管理局等有关单位抓好督办落实。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完善非机动车管理制度。近年来,我市不断创新非机动车管理方式,加强非机动车管理力度,2014年7月市政府印发《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执行<福建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明政文〔2014〕152号),2019年10月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明安委〔2019〕22号),明确各方监管责任,强化监管措施,持续规范整治非机动车通行秩序。

  二、加强非机动车通行秩序管控。针对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我市坚持常态化整治与专项治理相结合,持续开展交通秩序整治,规范非机动车通行秩序。2022年5月31日,市公安局印发《关于加强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2023年2月3日,市公安局印发《关于开展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2023年2月27日,市道安领导小组印发《三明市加强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措施的通知》,从严格落实联合监管、加强重点领域治理、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强化路面秩序管控、提升科技运用水平、深化协同治理、广泛宣传警示教育等方面综合整治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今年以来,市区公安机关处罚无牌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187起,纠正交通违规行为4596起。

  三、强化非机动车日常安全管理。开展非机动车乱停放专项巡查整治,先后约谈共享电动自行车权属单位交运集团、哈啰单车负责人,劝导教育市区30余家占道经营、乱停乱放经营销售非机动车商家。今年以来,纠正占道经营行为126起,清理占道经营车辆573辆,发放责令改正通知书37份,劝导规范停车1094余次。加快非机动车充电设施建设,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和新建物业小区,积极推进新建(改建)项目配套建设非机动车充电设施;利用消防安全检查和应急检查整改等契机,推动既有小区逐步加装(建设)非机动车充电设施,并委托第三方运营商(铁塔公司)负责运营,确保充电安全。

  四、开展快递外卖行业用车专项治理。市公安局联合市邮政管理局、市场监管局等单位对快递外卖行业用车管理实行重点监督。规范寄递行业配送车辆管理,加强行车安全教育,推行外卖快递配送车辆“统一车型、统一标识、统一颜色”管理,督促指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谁使用、谁管理”的要求,将城市配送车辆交通安全管理纳入企业内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实行外卖、快递骑手群体交通违法抄告制度,督促企业将从业人员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情况纳入业绩考核,先后开展警企联合劝导外卖骑手佩戴安全头盔活动、快递行业“一盔一带”交通安全劝导活动、“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强化对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监管,重点督促指导各平台完善用车管理制度、每年开展2次安全教育培训及骑车持证上岗制度,打造“安全有序、文明和谐”的外卖行业安全环境。

  下一步,我市有关部门将根据超标电动车牌照到期等问题,进一步健全完善非机动车管理制度,加强部门联动,优化监管机制,加大纠违整治力度,营造文明和谐安全的道路交通环境。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我市非机动车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韦海燕

  联 系 人:林凤冠

  联系电话:0598-8223716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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