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0100-3000-2023-00276
  • 备注/文号: 明政办〔2023〕13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 2023-05-17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度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明政办〔2023〕13号
来源:政府信息公开办 时间:2023-05-17 11:17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2023年度三明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严格依法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等法定程序。相关承办单位要按照决策时间安排认真组织实施,落实责任分工,确保按时完成;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且无正当理由的,将视情予以通报。

  二、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确需对列入《目录》的决策事项进行调整或新增事项的,相关承办单位应当及时报请市政府依法决定。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17 

   

   

   

   

   

   

  2023年度三明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决策事项

承办单位

决策时间安排

1

编制《三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上半年

2

制定《三明市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综合整治攻坚行动方案》

生态环境

2023年上半年

3

调整《三明市“十四五”应急体系建设专项规划

应急局

2023年半年

4

研究制定《三明市区居民天然气价格调整方案》

发改委

2023年下半年

5

研究制定《三明市区自来水价格调整方案》

发改委

2023年下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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