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0100-0200-2022-00214
  • 备注/文号: 三明市人民政府令第8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2-09-25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三明市市区文明行为促进办法》《三明市建筑工程施工扬尘防治管理办法》的决定
三明市人民政府令第8号
来源:政府信息公开办 时间:2022-09-29 10:09

 

为了维护法制统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促进依法行政,经研究,三明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下政府规章:

一、《三明市市区文明行为促进办法》(2017724日三明市人民政府令第3号公布

二、《三明市建筑工程施工扬尘防治管理办法》(20171130日三明市人民政府令第4号公布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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