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0100-3000-2022-00163
  • 备注/文号: 明政办复〔2022〕14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 2022-06-10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221号建议的答复
明政办复〔2022〕14号
来源:市政府办 时间:2022-06-15 16:22

答复类别:B

 

吴亚琴、林月云代表:

《关于加强老旧小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的建议》(第022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随着我国人口逐渐老龄化,群众对老旧小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需求日益强烈。近年来,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上有关工作部署,遵循“政府引导、业主主体、各方支持”的工作原则,夯实工作基础,优化审批服务,规范建设管理,强化监督检查,以老旧小区改造为重点,持续推进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并取得初步成效。目前,全市现有的925个老旧小区已累计办理增设电梯项目563个,其中市区(三元区,下同)办理增设电梯项目485个,建成投用电梯407台,建设数量呈逐年上升趋势,受益群众6000余户。但也存在住户意见统一难、居民资金压力较大、后期管理难等问题。您提出的建议十分中肯,为我们提供了很好的工作思路,住建、自然资源、市场监管、城管等部门,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工作要求,认真研究,及时办理。

一、关于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方面

我市结合城乡建设品质提升、老旧小区改造、城市更新等工作,将增设电梯作为老旧小区改造的组成内容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一是加强组织协调。市级层面由市自然资源局牵头会同市住建局等单位成立了增设电梯工作服务小组,与各县(市、区)定期会商,共同推进。县级层面由住建部门主要负责人任总召集人,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研究制定计划,协调解决问题,推进工作落实。2021年以来,市、县两级共组织现场踏勘指导100余次,召开听证会20余场,化解工程纠纷7件;三元区组织下辖街道开展摸底调查786场次,涉及1615栋住宅、3358个单元,完成电梯规划布点1000余部。二是保障建设资金。遵循“谁受益谁出资”原则,在业主按比例共同出资为主的基础上,支持业主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并通过争取上级补助、暂不收取土地使用费、减半收取电梯设备监督检验费等方式拓宽资金来源,减轻业主资金压力。2019年以来,全市累计争取上级老旧小区改造补助资金13.32亿元,通过预留电梯基坑井位的方式对增设电梯累计补助2000余万元,预留基坑井位1382个;累计提取住房公积金1865万元,审核拨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26万元,专项用于增设电梯项目,惠及居民590余人。三是提前布点规划。自然资源等部门编制老旧小区改造设计范围内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布点规划,布点规划经批准后,视为已完成规划备案,无需另行申报。满足法律规定比例的同梯号业主同意后,可按布点规划所确定的电梯位置组织建设。四是合理安排建设计划。深入开展摸底调查,科学合理规划,统一布点、统一公示、统一预留基坑位置,减少后续迁改管线工作。同时,以社区为单位,深入发挥基层组织议事协商作用,促成小区居民达成共识,分期分批抓好组织实施,加快解决群众增设电梯需求。五是组织专家团队现场服务。组建各类行业专家库,出台《三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专家库管理办法》,组织专家团队到老旧小区改造现场90余次,提供现场咨询指导服务,提出专业和政策指导建议。

二、关于发挥社会主导调解作用方面

加强街道和社区基层党组织、居委会协调和人民调解力度,按照《中共三明市委办公室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明晰县乡职责规范“属地管理”的意见(试行)〉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明确各方职责,推进老旧小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街道(乡镇)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责任,负责限额以下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管及服务工作,对增设电梯工程进行巡查、抽查,及时提出问题整改意见并跟踪督办。发挥“居民夜谈会”优势,统筹做好宣传发动、组织协调、公示公告、民主协商、实施方案审核等工作,积极化解业主之间关于增设电梯的矛盾纠纷,统筹做好动员、建设和后续管理等相关工作,保障限额以下房建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社区居委会(村委会)负责牵头组织全体业主参与表决,负责增设电梯方案公示、政策宣传和相关协调管理工作,发挥居民议事会的民主协商和主导调解作用,努力促使相关业主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引导各方共同推进增设电梯工作。各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加强与街道社区联动,在前期提前介入,主动服务,积极参与问题协调,开展政策咨询宣传,将居民矛盾化解在初期。同时,通过主流媒体,印发宣传册、发动自愿服务等方式,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各街道社区结合老旧小区改造,通过居民微信群、社区公众栏等宣传政策,让群众更加熟悉流程,理解和支持增设电梯工作。

三、关于探索集中带量采购等运维模式方面

一是完善运维管理长效机制。通过推动无物业老旧小区成立业委会、引入物业服务企业等方式,发挥业主自治作用,明确责任主体,保障电梯后期有效管理。持续深化“梯长制”管理模式,有效解决无责任主体、无维修资金、无维保单位等问题。二是探索增设电梯创新模式。探索建立增设电梯服务企业目录及统购平台,鼓励房地产开发、物业服务、电梯生产、电梯安装等企业及其他社会组织根据市场需求,依法探索创新,积极试点供需对接、集中采购、代建租赁、分期付款、委托运营、共享电梯等建设、运营和维护一体等市场化商业运作模式。

四、关于优化增设电梯审批服务方面

一是完善政策制度。按照省住建厅《关于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指导意见》部署,2011年起市区陆续实施20余个试点项目。20169月市住建局等五部门联合出台《三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指导意见》;20181月市政府办出台《三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为我市增设电梯工作提供了政策支持和流程指引。市住建、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等部门制定《三明市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简化版本工作流程方案》《关于进一步简化三明市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流程》等,将审批流程压减至前期准备、审核备案、竣工验收等3个步骤,压缩审批时限约1个月,间接降低增设电梯前期费用约5000/梯;明确“有2/3以上业主同意即可申请增设电梯”条件,有效降低门槛,得到群众认可。二是规范豁免审查。认真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和省住建厅《关于调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限额的通知》有关规定,将增设电梯项目列入首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豁免清单》,对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下的增设电梯项目免办施工许可。三是及时修订政策。今年,为适应群众新需求,结合《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调整,已在调研的基础上对《实施办法》进行修订,正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尽快公布实施。修订主要内容主要有:(1进一步简化申请程序,规范表决要求和流程,推动实施属地街道牵头组织,社区负责通知所在楼幢全体业主参与,增强表决的公平性,提高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便利性。2明确职责分工。坚持“安全第一、质量为本”,落实参建各方主体质量安全责任、街道社区属地责任和行业部门监管指导责任;加快制定落实限额以下房建市政工程监管相关制度措施;建立完善网格化管理机制,发挥街道的日常巡查和监管作用,健全部门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强化质量安全监管。3深化联审联办。“三提三效”为抓手,认真梳理办事指南和审批流程,探索“一站式”审批备案制度,提升服务质效。加强对工程建设档案的指导管理,确保及时完整移交,为后续管理打好基础。

五、关于建立部门联动协调机制方面

一是理顺职责加强联动。结合市两办《关于明晰县乡职责规范“属地管理”的意见(试行)》精神和《实施办法》修订出台,按照“街道统筹协调、社区负责实施、部门联合审查”“简化便民”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街道、社区和自然资源、住建、市场监管等部门的职责;明确业主、勘查设计、图审、施工、监理、安装、维保、特检、房屋检测鉴定等单位以及业委会、物业企业等参建各方主体职责。理顺市、县(市、区)、街道和社区职责,各街道负责限额以下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管及服务工作;并在全市建立工程开工信息报告制度,定期巡查抽查,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踪督办,形成部门、属地、物业等各层级联动处置机制。二是加强协调确保安全。严格落实我市首个地方标准《电梯梯长制安全管理规范》《三明市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电梯使用安全工作的通知》等要求,推广“梯长制”管理模式,在建立电梯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推进电梯使用管理标准化建设、开展联合专项监督检查、强化宣传演练与应急救援、助力老旧小区提升改造强化增设电梯施工管理、合理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推动电梯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等方面联合开展工作。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进一步强化住建、市场监管、城管、消防等职能部门的电梯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完善责任体系,促进责任落实。市城管局、市场监管局继续联合组织全市物业小区提升安全应急处置能力培训会和现场推进会,将电梯安全管理工作作为“双随机”检查、常规检查、年终物业项目考评的重点检查内容,提高物业企业和业主的电梯安全知识和自救处置能力。三是加强专家技术服务。充分发挥专家团队作用,加强增设电梯工作日常服务,对加装电梯过程的建筑结构、通风采光、日照间距、设备安全、物业管理、消防安全等进一步开展现场指导服务。四是加强运营维护管理。严格落实《特种设备法》,市场监管部门定期开展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安装及使用检验检测,保障使用安全。持续完善电梯维保质量信用等级评价制度,公布年度评级结果,每年清退不达标维保单位45家,激发维保单位争先创优、提高维保质量。

下一阶段,市政府将在市人大的监督指导和社会各界人士的关心支持下,持续深入贯彻国家、省、市有关工作部署,认真落实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不断完善制度,提升服务,加强管理,持续推动老旧小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争取新突破。

最后,衷心感谢你们对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吴晓文

   人:黄建明

  联系电话:8223993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610

附件下载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