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市级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三明市银行机构服务地方经济发展考评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三明市银行机构服务地方经济发展考评办法
为进一步鼓励和引导银行机构加大对我市经济发展的有效信贷投入,优化金融服务,更好地发挥金融对经济发展的支撑和促进作用,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评目标
着力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特别是服务民企质效,确保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年度金融发展责任目标要求,即2019年全市信贷增量达到130亿元,其中服务实体经济占比70%以上,各银行机构不良率不高于去年末水平。
二、考评对象
在三明市区设有分支机构且正式开业2年(含)以上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和农信系统。
三、考评内容
考评内容分为考评项目、加分项目、扣分项目三大项,其中考评项目500分,分11个子项;加分项目100分,分5个子项;扣分项目50分,分4个子项。每年度考评一次。
(一)考评项目
1.贷款总量,分值30分。以年度本外币各项贷款季均余额最高的银行为满分,并以其所占份额为基数计算出每个份额百分点的分值,依此计算各行得分。
2.贷款增量,分值60分。以年度本外币各项贷款季均余额比上年季均余额增量最高的银行为满分,并以其所占份额为基数计算出每个份额百分点的分值,依此计算各行得分。
3.贷款增幅,分值50分。以年度本外币各项贷款季均余额比上年季均余额增幅最高的银行为满分,并以其所占份额为基数计算出每个份额百分点的分值,依此计算各行得分。
4.税收贡献,分值50分。以年度纳税额地方级收入部分最高的银行为满分,并以其为基数计算出每个份额百分点的分值,依此计算各行得分。
5.存贷比,分值30分。以年度季均存贷比最高的银行为满分,并以其计算出每个份额百分点的分值,依此计算各行得分。
6.实体经济贷款比例(包括人行行业贷款表中:农、林、牧、渔,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以及个体工商户经营性贷款,小微企业主经营性贷款余额总和),分值80分。以年度人民币实体经济贷款季均余额占比最高的银行为满分,并以其所占份额为基数计算出每个份额百分点的分值,依此计算各行得分。
7.中小微企业贷款比例,分值40分。以年度人民币中小微企业贷款季均余额占比最高的银行为满分,并以其所占份额为基数计算出每个份额百分点的分值,依此计算各行得分。
8.涉农资金贷款比例,分值30分。以年度人民币涉农资金贷款季均余额占比最高的银行为满分,并以其所占份额为基数计算出每个份额百分点的分值,依此计算各行得分。
9.重点项目贷款比例,分值50分。重点项目以市政府确定的年度市重点项目为准,年度人民币重点项目贷款季均余额占比最高的银行为满分,并以其所占份额为基数计算出每个份额百分点的分值,依此计算各行得分。
10.绿色贷款比例,分值30分。以年度人民币绿色贷款季均余额占比最高的银行为满分,并以其所占份额为基数计算出每个份额百分点的分值,依此计算各行得分。
11.不良贷款率,分值50分。当年末不良贷款率不高于上年末的,得50分;每高于上年末0.1个百分点,扣5分,扣完为止。
(二)加分项目
加分项目最高100分。由考评对象次年1月底前提供相关佐证材料,考评小组认定后据实加分。
1.创新企业“资产+”融资模式:开展订单、应收账款、专利权、知识产权质押、排污权等权益类质押贷款(每笔人民币50万元以上,每笔加2分),设备抵押(每笔人民币100万元以上,每笔加2分),小额无抵押贷款等信用贷款(人民币贷款年度累计发放额5000万元至1亿元以下,加5分;1亿元及以上加10分)。
2. 加强中小微企业支持:银担合作(每新增1000万元担保额加1分)、二次抵押(抵押一次1分)、技改基金(年末业务总额1亿元以上,加5分)、PPP项目(年末业务总额1亿元以上,加5分)。
3.支持企业纾困化险:推进市场化法制化债转股(银行债权人民币500万元以上,每成功一家加10分)、使用政府应急转贷资金(每使用1亿元加1分)。
4.各银行贷款增幅在全省分行中排前三名的,分别加30分、20分、10分。
5.加快金融机构绿色化改造(每新增一家绿色金融专营机构加10分)。
(三)扣分项目
扣分项目最高50分。
1.对通过无还本续贷帮助小微企业续贷笔数、金额占比均未达到25%,或者占比较上年末均未提高5%的,扣10分。
2.对因使用政府应急转贷资金企业而下调其信用等级的,每下调一家企业扣10分。
3.对未及时落实市金融工作会商会议议定事项的,且无正当原因的,每次扣10分。
4.工、农、中、建、交行普惠口径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应比年初增长30%以上,若未达到30%,每差5%,扣减3分。
四、考评机构
成立三明市银行机构服务地方经济发展考评小组,由市金融办牵头,成员包括市工信局、财政局、税务局、人行、银保监局等相关单位负责人。
五、考评实施
(一)考评数据归集
1.市人行于次年1月底前向考评小组提供各家银行贷款考评数据(包括:贷款总量、增量、增幅、存贷比、实体经济贷款、涉农资金贷款、重点项目贷款、绿色贷款)和扣分项中的(4)情况。
2.市银保监局于次年1月底前向考评小组提供各家银行中小微企业贷款、不良贷款率和扣分项中的(1)、(2)情况。
3.市财政局、税务局于次年1月底前向考评小组提供各家银行纳税额地方级收入情况。
4.市金融办负责于次年1月底前向考评小组提供各家银行不落实市金融工作协调会议定事项情况。
(二)考评结果确定
市金融办负责汇总核实考评数据,计算出各家银行考评得分,填写“银行机构服务地方经济发展考评表”,并进行初步排名。考评初步结果经考评小组成员单位审核后,于每年2月底前上报市政府研究确定,考评结果抄报考评对象上级机构。
(三)考评结果运用
1.与财政性资金存款挂钩,在符合财政资金管理相关法律政策规定的前提下,对上一考评周期获得前六名的金融机构,财政部门在安排地方政府债券等专项资金时按比例给予倾斜支持(地方政府债券等专项资金存放办法由市财政局另行制定)。
2.纳入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市属国资监管企业和市级主管部门下属企业存贷款招投标评分体系,评分权重不低于50%,存贷款利率考核指标权重不超过20%(公款存放和项目贷款招投标管理办法由市财政、国资委和相关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3.年度考评结果前六名的金融机构,对其高级金融管理人员按其工薪收入个人所得税构成地方财政留成部分,由市政府分别给予100%(第一、二名)、80%(第三、四名)、60%(第五、六名)奖励,用于住房和生活补贴。对连续三年考评结果为前三的金融机构,各在市劳模评选上单列资格1名,并推荐参加省劳模评选。
(四)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如当年度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风险事件或不配合各级政府信贷风险协调处置工作,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评资格。
(五)本办法由市金融办负责解释。
(六)本办法自2019年1月开始实施,各县(市)可参照执行。
附件:三明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地方经济发展考评表
三明市银行机构服务地方经济发展考评表
项目、机构 |
农发行 |
工行 |
农行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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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贷款总量(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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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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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贷款增量(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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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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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贷款增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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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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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税收贡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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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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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存贷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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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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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实体经济贷款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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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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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中小微企业贷款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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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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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涉农资金贷款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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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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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重点项目贷款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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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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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绿色贷款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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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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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不良贷款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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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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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加分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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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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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扣分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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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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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总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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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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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解读:http://www.sm.gov.cn/zw/zwgk/zcjd/bszcjd/201906/t20190618_130829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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