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0101-3000-2017-00324
  • 备注/文号: 明政办函〔2017〕34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政府办
  • 公文生成日期: 2017-05-17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120号建议办理情况的函
明政办函〔2017〕34号
来源:三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时间:2017-05-19 11:29

 

苏雪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尤溪体育中心建设列为省市重点建设项目并加大帮扶力度的建议》(第1120号)收悉。市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分别作出批示,要求市发改等单位认真研究落实。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体育场馆作为发展体育事业的重要载体和基础,已逐步成为现代城市的窗口、文化交流的中心、体育产业的重要支柱和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是广大人民群众进行身体锻炼、运动训练、参加及观看体育竞赛的重要场所,是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提高竞技体育运动技术水平、促进大众体育蓬勃发展的重要保障。尤溪县拟在“十三五”期间建设尤溪体育中心,市政府将给予积极支持。

一、关于列入省、市重点建设项目问题。按照省、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要求,拟申报省、市重点建设项目,必须完成项目规划选址,落实建设内容和规模,估算总投资等。鉴于尤溪体育中心建设项目正在开展项目选址等前期工作,尚未完成项目建议书审批等工作,暂不具备申报省、市重点建设项目条件。请尤溪县加快体育中心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做深做细项目前期工作,一旦前期工作成熟、申报条件具备,市里将及时列入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并积极申报争取列入省重点建设项目盘子。

二、关于资金扶持问题。市政府及发改部门将密切跟踪国家和省上政策、投资导向,积极帮助争取上级政策和资金支持,力争该项目早日开工建设、建成投入使用。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罗奕星

人:金轶人

联系电话:8241163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517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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