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0100-0100-2024-00015
  • 备注/文号: 明政文〔2024〕3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4-01-19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人民政府领导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明政文〔2024〕3号
来源:政府信息公开办 时间:2024-01-19 11:49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经研究,现将市人民政府领导成员工作分工如下:

一、李春市长:主持市政府全面工作,主管财政、审计工作。

二、吕国健副市长:负责援藏工作。

三、王军强副市长:负责民政、司法、法治政府建设等工作,协助负责农业农村、对口支援等工作。

分管市民政局(老区办)、司法局。

联系市法院、检察院。

四、杨国昕副市长:负责市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粮食和物资储备、大数据管理)、行政审批服务(“放管服”改革)、商务(口岸)、应急管理(防汛抗旱)、国资、统计、老区苏区、山海协作、对口合作与支援、数字三明建设、铁路建设等工作。

分管市发改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大数据管理局)、商务局(口岸办)、应急局、国资委、统计局、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苏区振兴发展服务中心,市政府驻外机构,市属国有企业。

联系市委军民融合办、网信办,市消防救援支队、森林消防救援支队,市工商联、贸促会,三明海关、市盐务局、中储粮库、国家统计局三明调查队,中石化、中石油三明公司。

五、张元明副市长: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健康、市场监督管理(药品监管)、医保、金融等工作。协助负责财政、审计工作。

分管市人社局、卫健委、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医保局、金融监管局(金融办),协助分管市财政局、审计局。

联系市计生协会、红十字会,市税务局,市人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三明监管分局,在明金融机构。

六、林菁副市长:负责教育、民族与宗教事务、文化旅游(文物)、体育、外事、妇女儿童、残疾人事业、政府系统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

分管市教育局、民族宗教局、文旅局(新闻出版广电局、文物局)、体育局、外办。

联系市委台港澳办、老干部局、文明办、党校、档案馆、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市侨办,市政府新闻办,市总工会、团市委、妇联、科协、社科联、文联、侨联、台联、残联、职教社,各民主党派三明市委员会,新闻单位,三明学院、三明医学科技职业学院等院校。

七、廖金辉副市长:负责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退役军人事务、国防动员、城市管理、地震、三明机场、高速公路建设等工作。

分管市自然资源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退役军人局(双拥办)、国动办、城管局、地震局、公积金管理中心。

联系闽西地质大队,驻明部队。

八、柳建忠副市长:负责公安、信访、维稳、国家安全、打击走私等工作。

分管市公安局(打私办)、信访局。

联系市国安局、武警支队、高速交警支队。

九、钟科副市长:负责科技、工业和信息化、生态环境、水利、工业园区等工作。协助负责防汛抗旱工作。

分管市科技局、工信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城镇集体工业联社、三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三明高新区管委会。

联系市气象局、水文中心、无线电管理局、通信办,邮政、电信机构,三明供电公司。

十、市政府党组成员郑剑波:负责农业农村、林业等工作,协助负责水利、退役军人事务等工作。

分管市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林业局、供销社、农科院。协助分管水利局、退役军人局(双拥办)。

联系市烟草局。

十一、市政府党组成员沈彩平:负责三明军分区工作。

十二、杨永忠秘书长:负责处理市政府日常事务。协助市长联系机关效能建设工作。

分管市政府办公室。

联系市委保密办、机要局。

 

三明市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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