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0100-0100-2023-00327
  • 备注/文号: 明政办函〔2023〕29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 2023-09-12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三明市大型灌区项目前期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明政办函〔2023〕29号
来源:政府信息公开办 时间:2023-09-12 09:48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为加快推进大中型灌区建设,提升我市水安全保障能力,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经市政府研究同意,成立三明市大型灌区项目前期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郭海阳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黄功华  市政府副秘书长

  施明光  市水利局局长

  成  员:曹祥聪  市发改委副主任

  张  瑛  市财政局副局长

  曾显伙  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邓纯喜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张勇民  市水利局副局长

  孟建河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庄瑞峰  市文旅局副局长

  黄  敏  市林业局二级调研员

  蔡明泉  三元区政府副区长

  夏永福  沙县区政府副区长

  温永有  永安市政府副市长

  王德礼  明溪县政府副县长

  钟  程  清流县政府副县长

  周子发  宁化县政府副县长

  姜炜根  建宁县委常委

  严生英  泰宁县政府副县长

  黄小勇  将乐县政府副县长

  柯德双  尤溪县政府副县长

  赖  晶  大田县政府副县长

  二、工作机构及职责

  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三明市大型灌区项目前期工作,研究解决重大事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办公室主任由张勇民同志兼任,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定期调度工作进展,及时将重大问题报领导小组研究解决。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的主要职责明确如下:

  市发改委:负责指导工程项目立项、报批等工作,协助做好中央预算内及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向上争取工作。

  市财政局:协助向上争取资金,筹集项目前期经费。

  自然资源局负责统筹保障三明市大型灌区项目土地利用计划指标需求,并指导项目属地自然资源部门落实项目用地报批工作。

  市生态环境局:负责三明市大型灌区项目环境评价等事宜。

  市水利局:负责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的沟通对接,积极争取政策项目支持,牵头推进项目前期各项工作。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三明市大型灌区项目涉及到耕地保护和面上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等事宜。

  文旅局负责三明市大型灌区项目与文旅康养项目相结合等事宜。

  市林业局:负责项目建设用地涉及林地审核审批及办理征占等事宜。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三明市大型灌区项目前期推进中涉及到的具体事宜。

  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工作调整或职务变动的,由继任者接任,不再另行发文。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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