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0100-0100-2023-00005
  • 备注/文号: 明政办函〔2023〕1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 2023-01-07
  • 有效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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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三明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明政办函〔2023〕1号
来源:政府信息公开办 时间:2023-01-10 17:09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为深入推进质量强市建设,加强对质量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福建省质量强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闽政办函﹝2022﹞44号),经市政府研究,决定调整三明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成人员,作为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质量强国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按照市委和市政府工作要求,推动完善质量工作有关地方法规,研究审定重大质量政策措施;统筹协调和部署推进质量强市建设工作,研究解决质量强市建设重大问题;组织实施政府质量工作考核。

二、组成人员

组  长:李  春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张元明  副市长

成  员:杨永忠  市政府秘书长

熊建云  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林建星  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陈红兴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张建林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委网信办主任

朱昶凯  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工商联党组书记

刘小彦  市发改委主任

涂林瑢  市教育局局长

李荣安  市科技局局长

郑文理  市工信局局长

郭日建  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邓秀广  市民政局局长

刘叶爱  市司法局局长

苏迎平  市财政局局长

吴义丰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王  冬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王  争  市住建局局长

吴文明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施明光  市水利局局长

李光明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陈聚宝  市商务局局长

杨永生  市文旅局局长

王盛雄  市卫健委主任

马玉华  市应急局局长

吴擢祥  市国资委主任

陈  平  市林业局局长

肖世宣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郑建勋  市统计局局长

邹兵兵  市供销社副主任

陈建棋  市税务局局长

陈诗来  三明海关副关长

薛学钦  市烟草专卖局局长

耿  直  人行三明中心支行行长

吴伟聪  三明银保监分局局长

三、其他事项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管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建议,对领导小组会议决定事项落实情况开展督促检查;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办公室主任由市市场监管局局长肖世宣兼任。办公室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职能科室负责同志担任,名单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领导小组成员及办公室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不再另行发文。

(二)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工作会议由组长或其委托的副组长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参加人员为领导小组成员,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单位人员及专家参加。

(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建立完善本地区质量强县(市、区)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本地区质量工作。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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